「電信聯通兩巨頭涉嫌反壟斷案」對峙數日後出現重大進展。電信、聯通已向發改委提交要求「中止」反壟斷調查的申請,並承認企業在互聯互通以及價格上確實存在的不合理行為,同時承諾整改,將提升網速並降低寬頻資費。(《南方都市報》12月3日)
從《人民郵電報》對央視有關電信、聯通壟斷報導的鳴冤兼炮轟,到今天承認自己不合理行為及承諾進行整改,兩巨頭終於低下了他們高昂的頭顱。但是,兩巨頭的認錯歸認錯,國家發改委的反壟斷的達摩克利斯劍,卻不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雖然,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在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可的期限內採取具體措施消除該行為後果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中止調查」。但是,顯然中止調查前提經營者的整改必須是到位的,然而,電信、聯通兩巨頭雖然提出了若干條整改意見,但是,這些整改要麼不徹底、要不就充滿敷衍之詞。
比如說,此次兩巨頭都承諾資費下降,尤其是電信承諾未來5年內單位帶寬價格下降35%,就遭受到不少抨擊。有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我國寬頻上網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不及美國、英國、日本等30多個經濟合作組織國家的平均水平的1/10,但是平均1兆每秒網速的接入費用卻是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3~4倍。現在,在反壟斷調查的利劍高懸之下,電信居然只是承諾5年內下降35%,網民們對於5年時間和只下降35%都頗為不滿,他們提出:5年太久,只爭朝夕!再如,兩大巨頭也承認「互聯互通質量未完全達到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沒有實現充分互聯互通」,並承諾兩大公司互聯互通,但是並沒有承諾對所有運營商開放互通,有業內人士指出,「這依然還是變相的壟斷,設置競爭門檻」。對於這樣的整改承諾,反壟斷調查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中止。
即便是兩大巨頭承諾的整改措施真正得到發改委和公眾的認可,反壟斷調查也不宜中止。前些天,發改委反壟斷局有關人士就對媒體稱,已經掌握了電信和聯通涉嫌壟斷的核心證據,這意味著這兩大巨頭已經涉嫌壟斷的違法行為。那麼,對於已經涉嫌壟斷違法的企業,就不能用自我整改來代替國家的行政處罰,該整改的必須整改,該處罰的必須繼續處罰。而且,更重要的是,此次發改委對於電信、聯通涉嫌壟斷的調查,是2008年《反壟斷法》生效以來首次涉及調查大型國企,是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一次行動,如果發改委在電信、聯通自身整改之下,反壟斷調查「雷聲大、雨點小」,調查不了了之,難免會給人造成「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印象,最終損及反壟斷機構的形象與公信。
而且,對於任何一個壟斷行為,我們不僅要追究壟斷造成的結果,也要追究壟斷造就的原因。就電信、聯通兩巨頭的事情而言,他們之所以能採取一些排擠競爭的手段,根源在於他們具有支配市場的地位,有專家指出「這兩家分別加起來的市場份額,都超過了2/3」。那麼,作為反壟斷調查,就不僅要調查兩巨頭有那些排擠對手、壟斷價格的行為,更應當調查兩巨頭是否形成了市場壟斷地位,如何形成這種壟斷地位,以及如何解決這種壟斷地位的問題。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如果反壟斷調查僅僅是因為兩巨頭自身的整改而中止的話更不可取,兩巨頭的整改提出,僅僅是反壟斷調查中的一個逗號,反壟斷調查必須深挖根子,提出「增加網際網路骨幹網運營商的數量,引入新的市場競爭者」等措施,促進體制的改革,從根本上消除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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