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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曾慶紅之子 曾偉涉嫌行賄遭通緝

 2011-07-07 01:3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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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向工銀亞洲行賄的北京知名豪宅「棕櫚泉」國際公寓開發商、裕彙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曾偉在保釋後沒有出席7月4日的審訊,被香港區域法院通緝。曾偉曾多次被傳為同名的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之子,據他自己稱曾在香港多份報章刊登嚴正聲明澄清此事,不過有消息人士則稱,其在業內一直故意冒充曾慶紅之子。

據《財經網》7月5日報導,4日,曾偉涉嫌行賄一案,移至高於裁判法院的區域法院審訊,但曾偉未有出席。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瀋小民遂發出通緝令,並公布了曾偉的照片。

曾偉涉嫌向工商銀行陳寶奎行賄 被香港區域法院通緝

在4日的審訊中,作為曾偉的行賄對象之一,陳寶奎承認了受賄事實。而陳翊耀則對涉嫌之事予以否認。

曾偉涉嫌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工銀亞洲)公司業務部主管陳寶奎,提供一筆230萬元(港幣,下同)(約合29.5萬美元)賄款,作為協助延遲曾偉及其公司尚欠工銀亞洲的貸款的還款到期日的報酬。

2010年10月5日,48歲的曾偉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發起的一個代號"轟天雷"的行動中被捕。

曾偉被控四項罪名,其一就上述涉嫌行賄事件;其二,「涉嫌與陳寶奎串謀於同日處理上述二百三十萬元款項,而明知該筆款項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也即俗稱的「洗錢」;其三,涉嫌於2008年9月25日,以相同目的向陳寶奎提供一部手提電話;其四,涉嫌於2009年8月7日,向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前主管陳翊耀提供一筆200萬元(約合257萬美元)賄款,作為就曾偉及其公司向工銀亞洲提出貸款申請時協助擬備放款建議書的報酬。

據悉,曾偉向此兩人行賄的最初緣由是:2008年1月11日,瑞城國際有限公司用所持有的長青有限公司52%的股權為抵押擔保,向工銀亞洲貸款20億元(約合2.57億美元),以完成對旗下房地產項目,如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小亮馬橋路48號的瑞城中心項目(現更名北京四季中心)的開發建設。

鳳凰衛視控股有限公司(02008.HK)董事局主席劉長樂為瑞城公司董事長。2008年1月11日,曾偉則代表瑞城公司簽署了貸款及質押的所有法律文件和申報材料。而工銀亞洲方面,簽署此項貸款協議的授權代表,正是這次涉嫌受賄的陳寶奎和陳翊耀。

曾偉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後,兩次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而這兩次保釋,均遭到香港廉政公署的反對。

其一,2010年10月被捕後不久,曾偉繳納了80萬元(約合102.8萬美元)之後獲保釋,但不得離開香港。其二,2010年11月30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法官批准曾偉於當年12月暫返內地的請求,要求曾偉將擔保金提高至580萬元(約合74.5萬美元)。

曾偉在業內故意冒充曾慶紅之子

曾偉綽號「棕櫚泉曾偉」,過去屢被誤傳是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同名兒子,他曾在香港多份報章刊登嚴正聲明澄清非曾慶紅兒子。不過多維從消息人士除得知,其人在業內一直故意冒充曾慶紅之子。

曾偉曾在內地銀行任高層,後來從商,在港創立裕彙集團,涉足房地產業務,他打造的北京朝陽公園高檔住宅「棕櫚泉國際公寓」,名噪內地,綽號亦由此

祖籍四川的曾偉,1983年獲西南大學農業經濟系學士學位,30歲時成為招商銀行總行行長助理,其後從商,1995年在港創立裕彙集團及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累積投資額高達80億元人民幣。

他的集團業務遍及房地產開發、休閑度假等領域,並成功投資開發建設了北京盈科中心、北京棕櫚泉國際公寓、深圳沙河高爾夫球會等項目。但令他名噪大陸地產界的,要算是「棕櫚泉國際公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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