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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網評員嗎?

作者:肖雪慧  2010-07-12 20: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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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評員顯山露水、實名制緊鑼密鼓

有網評員這回事,雖然人們心照不宣,但此前畢竟只做不說,還屬後臺操作。現在卻逐漸走向前臺。最初見諸報導的,是一些縣級政府招聘網評員消息。儘管其間透出的信息不是可以一笑置之的,但相關報導及網評員接受聘書的照片在微博上轉發時,大多還只當「五毛」笑話,報以調侃。不過,接下來的發展趨勢,就一點也不好笑了。

需要網評員嗎?

4月份南都有則消息:貴州安順曾組織民警發帖應對槍案輿情。據報,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副秘書長單學剛稱安順此舉沒問題,「是正常的應對辦法,可以平衡網路輿論。」還說,網上草根階層的聲音往往過大,公職人員的聲音小得多,輿論一邊倒時難免有偏頗,等等。

這則本應引起重視的消息被4月以來密集發生的重大事件湮沒了。但幾天前,「廣州城管要建網評隊伍引導輿情」的報導,把「網評隊伍」「引導輿情」推到了全社會面前。

這期間,網路實名制也在緊鼓密鑼進行之中。政府推行網路實名制和建立網評隊伍,兩件事其實一而二,二而一,應該一起解讀。說穿了,兩手都沖網路輿論而來。有論者針對兩項措施提出:網路實名制從網評員做起。我想,大概這是基於我國若干重大問題上有倒置傾向,比如,官員財產公示千呼萬喚出不來,倒把低保戶給公示了;對公務員犯罪既遏制乏術以致貪腐手法和數額不斷突破人們心理底線,又迴避該群體盛行權力尋租甚至設租的潛規則,使其應提供的服務需要服務對象用錢打通關節,否則寸步難行,如此現狀下,來個「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達到5000元將被立案追訴」,反腐利劍立即倒懸於民……。

網路也是,誰在「公務」發帖還是個謎,針對廣大網民的實名制就要推行了。鑒於此,要求實名制從網評員做起,是很自然的反應。不過我認為,網評員的問題不在實名或匿名(無論整個網路應否實名制),而是根本不該有!

二.可疑的判斷、顛倒的邏輯

建這隻隊伍,第一,法理依據何在?網評員是何種身份?政府機構重疊、數量龐大,耗費高昂,民眾早已不堪重負,招網評員,無論突破編製納入公務員還是臨時聘用,都導致政府變相擴張。第二,支付網評隊伍的錢,誰埋單?是財政支出或又給什麼部門罰款權,上大街找茬罰款抑或網路上找由頭罰用戶的款?不管哪一種,都將進一步增加民眾負擔,且加劇財政亂象和權力亂象。

但問題關鍵還不在此,而在於「網評員」 「引導輿論」(或單學剛所說「平衡輿論」)所隱含的邏輯是顛倒的、判斷是可疑的,對輿論生態是起破壞作用的。

單副秘書長有個判斷:網上草根階層聲音過大,公職人員聲音小,干警上網發帖可以平衡輿論。其實這可能也是政府建網評員「引導輿論」的理據。然而,且不說「公職人員」和「草根」的截然劃分很可笑,即便沿用這種劃分,前述判斷也過於想當然。很多公職人員上班時間網上泡,並非秘密。草根大多沒這條件,他們首先要謀生,只能空餘時間上網。何況,草根並非一個行動統一、見解一致的階層。而不論草根還是公職人員,只要作為個人(公職人員當然不應佔用上班時間)發言,各種不同見解相互交匯或交鋒,可以總體上呈現出真實輿情,並達到某種自然的平衡。組織發帖,卻在破壞輿情的真實性和自然平衡,實為操縱輿論!組織警察發帖,更不是單學剛說的「沒問題」,而是問題很大,實為亂政。警察的職責是保社會平安,發帖「扭轉輿情」不務正業。警察強力部門是監督對象,行為需接受公眾監督和判斷。安順槍擊事件,警方既是公權行使者,又是事件當事方、而且是涉嫌方,人們有權追尋真相,警方有義務滿足人們的知情權;警方可以通過發言人公布他們所認定的事實,發言人所公布的是否屬實,公眾有權質詢,警方有義務回答質詢。組織全市警察發帖,乃無視警察法,把警察當網上輿論員使用,以干擾人們的獨立判斷——既是組織發帖,當然有預定口徑,而導演出來給人看的東西,真實性是要受委屈的;湧出一批被動員被組織的發言,對人們的判斷也是嚴重干擾。

「平衡輿論」的悖謬,「引導輿論」一樣不少,但更多了些高臨下感和道德優越感。它暗含幾個前提:官方掌握著真相與真理;民眾是輕信的、缺乏辨別力的,網路輿論往往是錯誤和充滿偏見的;權力與民眾的關係乃「上智」與「下愚」的關係……

然而,莫說理論上政府是受雇於民提供公共服務,現實就使「引導」說荒唐而不合時宜,這一點,人們心照不宣,不必細說,但就城管部門的「引導輿論」稍作評說。據廣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貴稱,網評隊伍旨在正面引導城市管理方面的輿論。這位主任似乎在「誰是城市真正主人」問題上毫無概念。城市是市民的城市,需要什麼樣的城市,最有發言權的是市民——無論常駐民還是外來參與城市建設的打工者——,市政當局無權自作主張,相關部門更無資格製造「正面引導城市管理方面的輿論」。納稅人已經當冤大頭養了一批動輒對自己動粗、隨時堵人勞動謀生路、甚至扒房拆屋、搗毀家園的凶徒,絕無理由再養一批網路上為其充當專職化妝師並教訓民眾的人。

再說了,如果不改變慣常行為模式,暴力行徑隔三岔五全國各地爆出,連8歲女孩也被打吐血;如果血拆致人死命而毫無愧疚……加上倒釣「執法」、拍賣街道使用權之類行徑,再多網評員、再怎麼妙筆生花也枉然。

三.製造虛假輿情的社會必是問題積累、矛盾疊加的高危社會

無論什麼政體下,政府都傾向於掩蓋事實,在缺乏監督制衡、權力易於胡作非為的地方,更是如此。

但網路在這些地方的普及,部分地改變了公民個體與政府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對公民監督政府、參與公共事務,也提供了一條便捷渠道。儘管現有權力格局和權力運作情況下,網路式監督和參與的實效很有限,卻相當值得期待,而且在這過程中,我國稀缺的公民精神獲得一個培育成長空間。縱然網路泥沙俱下,尤其很多人匿名使用網路的情況下,的確會出現某些不良信息,但公民藉助網路監督、問政,對於形成公民社會是重要契機,對社會的良性發展有長遠好處。如果珍惜這些正面價值,就得容忍一些副產物,包括匿名發帖帶來的副產物。除非壓根就不想要公民盯住政府和官員,壓根就不希望公民參與問政,不希望有公民社會的成長。

網路實名制,雖可能抑制某些不良信息,但我國的既有現實使實名制箝制、堵塞正常輿論的作用大於抑制不良信息——官員升遷沉浮的決定權在上不在下、權力運作不規範、司法守不住最後底線淪為打壓民眾工具的情況頻繁發生……這樣的現實下,公民監督政府、揭露問題有很高風險,而人們無論作為公職人員、企業家、打工者或個體勞動者,前途、甚至生計都程度不等地受制於政府,也使很多人對實名發言有顧慮。允許匿名發帖,網路呈現的輿情比較自然真實,一方面,在表達訴求渠道不暢、人們缺乏發泄途徑的情況下,網路提供了一個新渠道和情緒宣泄途徑;另一方面,對政府也大有好處,因為,只有瞭解真實的、而不是被製作的民情,才可能有明智的應對之策——假如真正希望明智應對的話。

而使用網評員和推網路實名制,無論說得多麼冠冕堂皇,背後是對網路出現以來民間輿論的畏懼甚至敵意,實施起來,對言論是堵塞作用,然而,壅川必潰。這種不祥之兆已經在顯現。

最後,輿論問題上,有個事實是不應忽略的。即「引導輿論」的事一直在做。我國新聞透明度、自由度不高,媒體自主空間受限,重大問題用通稿。這不就是「引導輿論」嗎?面對被通稿所「引導」的「輿論」,分散的草根輿論充其量有點平衡作用。連這也消受不了,莫如乾脆把網際網路「互不聯網」化!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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