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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网评员吗?

作者:肖雪慧  2010-07-12 20:3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网评员显山露水、实名制紧锣密鼓

有网评员这回事,虽然人们心照不宣,但此前毕竟只做不说,还属后台操作。现在却逐渐走向前台。最初见诸报导的,是一些县级政府招聘网评员消息。尽管其间透出的信息不是可以一笑置之的,但相关报导及网评员接受聘书的照片在微博上转发时,大多还只当“五毛”笑话,报以调侃。不过,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就一点也不好笑了。

需要网评员吗?

4月份南都有则消息:贵州安顺曾组织民警发帖应对枪案舆情。据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单学刚称安顺此举没问题,“是正常的应对办法,可以平衡网络舆论。”还说,网上草根阶层的声音往往过大,公职人员的声音小得多,舆论一边倒时难免有偏颇,等等。

这则本应引起重视的消息被4月以来密集发生的重大事件湮没了。但几天前,“广州城管要建网评队伍引导舆情”的报导,把“网评队伍”“引导舆情”推到了全社会面前。

这期间,网络实名制也在紧鼓密锣进行之中。政府推行网络实名制和建立网评队伍,两件事其实一而二,二而一,应该一起解读。说穿了,两手都冲网络舆论而来。有论者针对两项措施提出:网络实名制从网评员做起。我想,大概这是基于我国若干重大问题上有倒置倾向,比如,官员财产公示千呼万唤出不来,倒把低保户给公示了;对公务员犯罪既遏制乏术以致贪腐手法和数额不断突破人们心理底线,又回避该群体盛行权力寻租甚至设租的潜规则,使其应提供的服务需要服务对象用钱打通关节,否则寸步难行,如此现状下,来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反腐利剑立即倒悬于民……。

网络也是,谁在“公务”发帖还是个谜,针对广大网民的实名制就要推行了。鉴于此,要求实名制从网评员做起,是很自然的反应。不过我认为,网评员的问题不在实名或匿名(无论整个网络应否实名制),而是根本不该有!

二.可疑的判断、颠倒的逻辑

建这只队伍,第一,法理依据何在?网评员是何种身份?政府机构重叠、数量庞大,耗费高昂,民众早已不堪重负,招网评员,无论突破编制纳入公务员还是临时聘用,都导致政府变相扩张。第二,支付网评队伍的钱,谁埋单?是财政支出或又给什么部门罚款权,上大街找茬罚款抑或网络上找由头罚用户的款?不管哪一种,都将进一步增加民众负担,且加剧财政乱象和权力乱象。

但问题关键还不在此,而在于“网评员” “引导舆论”(或单学刚所说“平衡舆论”)所隐含的逻辑是颠倒的、判断是可疑的,对舆论生态是起破坏作用的。

单副秘书长有个判断:网上草根阶层声音过大,公职人员声音小,干警上网发帖可以平衡舆论。其实这可能也是政府建网评员“引导舆论”的理据。然而,且不说“公职人员”和“草根”的截然划分很可笑,即便沿用这种划分,前述判断也过于想当然。很多公职人员上班时间网上泡,并非秘密。草根大多没这条件,他们首先要谋生,只能空余时间上网。何况,草根并非一个行动统一、见解一致的阶层。而不论草根还是公职人员,只要作为个人(公职人员当然不应占用上班时间)发言,各种不同见解相互交汇或交锋,可以总体上呈现出真实舆情,并达到某种自然的平衡。组织发帖,却在破坏舆情的真实性和自然平衡,实为操纵舆论!组织警察发帖,更不是单学刚说的“没问题”,而是问题很大,实为乱政。警察的职责是保社会平安,发帖“扭转舆情”不务正业。警察强力部门是监督对象,行为需接受公众监督和判断。安顺枪击事件,警方既是公权行使者,又是事件当事方、而且是涉嫌方,人们有权追寻真相,警方有义务满足人们的知情权;警方可以通过发言人公布他们所认定的事实,发言人所公布的是否属实,公众有权质询,警方有义务回答质询。组织全市警察发帖,乃无视警察法,把警察当网上舆论员使用,以干扰人们的独立判断——既是组织发帖,当然有预定口径,而导演出来给人看的东西,真实性是要受委屈的;涌出一批被动员被组织的发言,对人们的判断也是严重干扰。

“平衡舆论”的悖谬,“引导舆论”一样不少,但更多了些高临下感和道德优越感。它暗含几个前提:官方掌握着真相与真理;民众是轻信的、缺乏辨别力的,网络舆论往往是错误和充满偏见的;权力与民众的关系乃“上智”与“下愚”的关系……

然而,莫说理论上政府是受雇于民提供公共服务,现实就使“引导”说荒唐而不合时宜,这一点,人们心照不宣,不必细说,但就城管部门的“引导舆论”稍作评说。据广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称,网评队伍旨在正面引导城市管理方面的舆论。这位主任似乎在“谁是城市真正主人”问题上毫无概念。城市是市民的城市,需要什么样的城市,最有发言权的是市民——无论常驻民还是外来参与城市建设的打工者——,市政当局无权自作主张,相关部门更无资格制造“正面引导城市管理方面的舆论”。纳税人已经当冤大头养了一批动辄对自己动粗、随时堵人劳动谋生路、甚至扒房拆屋、捣毁家园的凶徒,绝无理由再养一批网络上为其充当专职化妆师并教训民众的人。

再说了,如果不改变惯常行为模式,暴力行径隔三岔五全国各地爆出,连8岁女孩也被打吐血;如果血拆致人死命而毫无愧疚……加上倒钓“执法”、拍卖街道使用权之类行径,再多网评员、再怎么妙笔生花也枉然。

三.制造虚假舆情的社会必是问题积累、矛盾叠加的高危社会

无论什么政体下,政府都倾向于掩盖事实,在缺乏监督制衡、权力易于胡作非为的地方,更是如此。

但网络在这些地方的普及,部分地改变了公民个体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公民监督政府、参与公共事务,也提供了一条便捷渠道。尽管现有权力格局和权力运作情况下,网络式监督和参与的实效很有限,却相当值得期待,而且在这过程中,我国稀缺的公民精神获得一个培育成长空间。纵然网络泥沙俱下,尤其很多人匿名使用网络的情况下,的确会出现某些不良信息,但公民借助网络监督、问政,对于形成公民社会是重要契机,对社会的良性发展有长远好处。如果珍惜这些正面价值,就得容忍一些副产物,包括匿名发帖带来的副产物。除非压根就不想要公民盯住政府和官员,压根就不希望公民参与问政,不希望有公民社会的成长。

网络实名制,虽可能抑制某些不良信息,但我国的既有现实使实名制箝制、堵塞正常舆论的作用大于抑制不良信息——官员升迁沉浮的决定权在上不在下、权力运作不规范、司法守不住最后底线沦为打压民众工具的情况频繁发生……这样的现实下,公民监督政府、揭露问题有很高风险,而人们无论作为公职人员、企业家、打工者或个体劳动者,前途、甚至生计都程度不等地受制于政府,也使很多人对实名发言有顾虑。允许匿名发帖,网络呈现的舆情比较自然真实,一方面,在表达诉求渠道不畅、人们缺乏发泄途径的情况下,网络提供了一个新渠道和情绪宣泄途径;另一方面,对政府也大有好处,因为,只有了解真实的、而不是被制作的民情,才可能有明智的应对之策——假如真正希望明智应对的话。

而使用网评员和推网络实名制,无论说得多么冠冕堂皇,背后是对网络出现以来民间舆论的畏惧甚至敌意,实施起来,对言论是堵塞作用,然而,壅川必溃。这种不祥之兆已经在显现。

最后,舆论问题上,有个事实是不应忽略的。即“引导舆论”的事一直在做。我国新闻透明度、自由度不高,媒体自主空间受限,重大问题用通稿。这不就是“引导舆论”吗?面对被通稿所“引导”的“舆论”,分散的草根舆论充其量有点平衡作用。连这也消受不了,莫如干脆把互联网“互不联网”化!

2010年5月25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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