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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朱軍槍殺法官案內幕與隱情

 2010-06-14 11:4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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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唐滿雲被零陵區公安秘密帶走,未出示包括拘傳證在內的任何證件。理由是未經批准私自與媒體接觸。拘禁48小時後,6月9日下午16 時,唐滿雲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被正式刑事拘留,現關押在零陵區看守所。此前,唐滿雲自稱朱軍是其女兒的乾爸(槍殺三法官之殺手),並想多家媒體爆料朱軍的消息。

邊民於6月10日晚發給湖南永州零陵區公安局三位副局長(鄒副局長電話13907461830,周濤副局長13974622333,楊副局長 13974697111) 手機簡訊:

「零陵區公安局各位老大,我是雲南網民「邊民」(躲貓貓調查團副主任)。本人願意裸奔10公里然後360度自由落體跪求你們跨省來緝捕我。我目前有意」 未經批准「採訪各位老大,完全符合你局的緝捕標準。你們隨意抓捕公民,踐踏權利,玷污法律,激化矛盾,你們維的什麼穩?誰的穩?」

周濤副局長(13974622333)給邊民的簡訊回覆是:

「你算個球,躲在背後發什麼寶!」

(發出時間為6月11日11點10分,簡訊在手機上有保存)

這位穿制服的土匪警官看來是習慣了耀武揚威作威作福的蠻橫霸道作風。晒出簡訊,供大家圍觀。

據悉,周濤曾發簡訊給唐的老公說過:「民莫與官鬥,中國人多,少你一個不少。」據悉,周濤(13974622333),正是朱軍槍案後,負責將上訪的唐女士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拘捕的警方官員。

邊民再轉發一條內幕消息(尚未刊發出來的記者採訪):

2006年10月的一天,唐慧發現自己唯一的女兒、不滿十一歲的小巧(化名)突然失蹤。

唐在一個學校邊上開了個餐飲店,愛人在零陵區郵政局工作。

唐在零陵區公安分局報失蹤案,四處打聽女兒的下落。在支付當地一社會人員5萬元後,唐得到了一個線索----零陵區柳子酒店邊上一個休閑中心有一個女孩酷似她的女兒。

唐尋到了那個店,在對面的頂樓上盯著這個店的門。第二天下午,唐看見了一個女孩站在店裡,呆呆望著外面。

正是小巧。

唐熱血衝到頭頂,顫抖著撥了家人電話。唐和兩個家屬走進休閑中心,手臂上刻有紋身的兩名男子圍了上來,小巧坐在一個角落裡看電視。

唐抓著女兒的手,眼淚奔流,問女兒你怎麼在這裡,你怎麼不回家。

小巧呆呆著望著自己母親,不敢相信是真的。

唐電話負責女兒失蹤案件的零陵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楊軍祥,楊開車過來看了下,就走了。

唐只好撥打110,四個警察過來帶走她們。

小巧才「哇」一聲哭出。

在家裡,小巧說出了三個月發生的事情,幾乎令父母昏厥----她在溜冰場玩,碰到了一個叫周軍輝的男子,周說帶她去一個地方,有很多姐姐一起玩。但周帶她去了一個旅社,將其強姦。

周威脅說,如果不聽我的話,我就告訴老師說你和男人上床了。小巧跪下求乞千萬不要告訴老師,她想讀書。

周把小巧帶到了一個叫休閑中心,賣淫100多次。小巧在表示反抗後,被4名男子輪姦長達數小時。

更震驚的是,女兒被感染一種無法根治的性病,且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悲憤的唐家夫婦帶女兒到零陵區公安分局,警察們不肯做筆錄,唐迸發,說如果你們不管,我就跳樓死給你們看。

警察勉強拿出了紙筆。

做筆錄的一警察說了三句話,令唐冰涼----「我看不出你女兒只有11歲」,「不存在強迫嘛」和「這個事情最多是一個治安案件」。

休閑中心一直還在開。頭染紅黃頭髮的年輕人跑到唐的母親家,威脅再告再告,就殺掉她們全家。

唐打聽到店主秦星是零陵區公安分局某領導的堂妹,而當時派出所一負責人則是該領導的女婿。

唐去了省城長沙,跪在湖南省公安廳門口,鋪開的狀紙令路人咂舌。治安總隊總隊長譚和平批示到永州市公安局,要求嚴肅處理。

新任局長劉建寬批示成立專案組。

做筆錄的過程極為痛苦----小巧需要回憶並清楚講述夢魘一般的經歷,突然就痛哭失聲,詢問工作就不得不停下,筆錄異常緩慢,做了三四天。

唐慧很痛苦,攬著女兒說,我們不告了,我們回家好不好。

但令這位母親驚訝的是,小巧說我們一定要告,還有很多女孩子也是被他們欺負的。

專案組稱,零陵區公安分局的不作為,導致多人逃跑,該賣淫場所的大量證據滅失。但專案組還是追逃了數人。

秦星被送進看守所後,南津渡派出所警察魏曉輝幫助她帶出信件,和外面的人建立攻守同盟。

永州市檢察院介入。

後來,唐聽說永州市檢察院將案子移交零陵區檢察院起訴,唐認為這是一種大事化小的策略,區檢察院判決的最高刑是無期徒刑。

在風雪裡,唐跪在市檢察院門口跪了18小時,抗議案子移送零陵區檢察院,並要求一名屈姓公訴人迴避,被自己鄉鎮領導勸回。

第二天,唐又跪在檢察院門口。三小時後,市檢察院告訴他,案子在永州市檢察院公訴,屈退出。

法官多次暗示說,中國要和西方國家接軌,要取消死刑,可殺可不殺的都不殺了。

唐很害怕,覺得一些人開始想在量刑上做文章,她決定找到中院院長陳情。

等了18天,唐找到了院長熊清明,她說如果孩子沒有留下疾病,父母沒有留下終生的痛苦,還可以讓步。

熊很震驚,承諾說中院一定依法辦事,公平公正處理該案。

永州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周軍輝、秦星、陳剛、劉潤、蔣軍軍和蘭小強等被告人分別被以強迫賣淫罪、強姦罪等罪名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等。上述罪犯共同賠付9萬元,

檢察院提起抗訴,認為對兩名輪姦犯判刑15年,是重罪輕判。

而周、秦等人則認為對自己量刑過重,也提起上訴。

湖南省高院裁決發回永州中院重審,永州市中院作出二審判決,和一審判決無異。

與此同時,唐舉報的警察也遭遇懲罰。

2007年12月6日,零陵區公安分局紀委對時任區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楊軍祥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理由是「在承辦張XX被強迫賣淫案期間,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其行為構成工作失職錯誤,造成較壞的社會影響」。

而幫助店主秦星通風報信的另一警察魏曉輝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市公安局紀委稱「擅自為犯罪嫌疑人將信帶出監外,造成較壞影響,其行為構成妨礙社會管理秩序錯誤」。

對和一審沒有區別的二審判決,永州市檢察院放棄了之前的抗訴,一名檢察官向唐抱怨說,這次抗訴被法院的人罵慘了。

時至2010年,湖南省高院再次將案件發回永州市中院審理,稱一些證據不足,唐慧堅持認為是對方找到了關係,試圖逃避死刑、無期徒刑等嚴懲。

法院判決上述罪犯賠付小巧的9萬元沒有一分錢到位。五年來,唐家夫婦稱「為了給女兒看病,為了這個案件,我已家財耗盡了」。

小巧試圖回覆正常生活,她的作文寫得很好,得到了學校的獎章。但她很擔心她的母親,在一封寫給媽媽的信裡,她說,如果你要是因為我的事情被抓或者是出事了,我就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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