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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屬國家機密 不公開

 2010-05-08 12:4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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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新的還是舊的保密法中,中共對「國家機密」的定義含糊,讓民眾無法適從。最近,北京多個區縣政府拒絕了記者對公務接待方面的採訪,理由是涉及國家機密不能公開。民眾提出,國家機密怎麼成了貪官的保護傘了?

上個月27號,《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希望就北京市大興區公務接待方面的情況,進行採訪。大興區委宣傳部負責人表示,「內容太敏感,他們不願意接受採訪。」隨後,《瞭望》記者給北京多個區縣政府打電話,採訪公務接待的要求都被婉拒。顯然,公務接待也被視為「國家機密」了。

3月30號,35家中共部委先後在官方網站公布了「2010年部門收支預算」,但並沒有涉及公務接待這樣的「熱點細節」。對於這些部委而言,公務接待顯然還屬於「保密範圍」。

據《華商報》評論文章指出,按照新公布的《保密法》,即使以最上限的「絕密」比照,公務接待費的壽命早已超過了,這筆費用的開支明細也該進入自動解密期。

剛剛修訂的中共《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不超過10年。

如果說中共官員把「國家機密」當作維護集團利益的擋箭牌,顯得極其荒唐可笑的話,著名雜文家陳魯民先生也根據新公布的保密法規定,寫下了《我想知道的「絕密」》一文,要求中共公布13個「絕密」。

其中如三年困難時期全國餓死多少人;1960年,據說中央領導帶頭不吃肉了,能否查查當時的菜譜,以資佐證,弄清虛實;張志新烈士在獄中還受到怎麼摧殘,為甚麼要處死她,誰的提議,誰的決定啊。

他表示,老百姓有「知情權」,老百姓要活得明明白白,對歷史知道得清清楚楚,面向未來也坦坦蕩蕩。

大陸法學博士章敬平表示,政府不能以國家秘密為藉口,將本來應該讓民眾知道的事情,瞞得嚴嚴實實,將本來應該在太陽底下公之於眾的信息,搞得神秘兮兮的,連問都不能問。

網路上被稱為史上「最牛」歷史老師的袁騰飛,最近被中宣部封殺。原因就是袁騰飛言論涉及敏感內容,洩露了國家機密,而這些所謂的機密早已經超過了新《保密法》規定的30年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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