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支柱:忘不了濟寧光復河邊的21具屍體

3月30日晚上9點,濟寧市政府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濟寧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宮振華稱,光復河邊發現的21具屍體均來自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該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朱振雨、王治軍私自收取家長費用100-200元後違規處理屍體,已經被治安拘留。

這大概是可信的。但更重要的問題在於,這些胎兒和嬰兒是怎麼成為屍體的。

一起疑點重重的特大醜聞,就這麼迅如閃電地結案,處理輕得像撫摸,這是為什麼?連挖個深坑都嫌費錢的太平間承包人,會浪費太平間的冰櫃將屍體積聚半年或一年嗎?如果這些屍體是短時間內產生的,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能夠讓大量的嬰兒或胎兒在一家醫院裡集中死亡?這些胎兒和嬰兒的性別比如何,是否存在性別鑑定後墮胎的違法行為?為什麼最近一段時間冒出那麼多大月份墮胎的?如此集中的大月份墮胎,知情同意書是不是都是孕婦本人簽署的?須知濟寧的「計生風暴」可是出了名的,不信你在「百度」上輸入「濟寧市計畫生育」七個字搜一搜。

2009年5月10日,有網友在重慶市大渡口李家沱大橋下長江邊上發現19具屍體,全是4—7個月左右的胎兒。巴南區衛生局一位負責人回答記者的問題時說,「如此大的引產量在大醫院都達不到,更不可能是診所。他們已經徹查了區內醫院,都沒有如此大的引產量,懷疑是上游衝下來的。」(2009年5月14日重慶晨報)

一句「懷疑是上游衝下來的」便將這麼一個特大案件搪塞過去,警察不再追查,媒體也不再追問。但是既然如此大的引產量在大醫院都達不到,何以在「上游」的某家醫院就能達到?常識告訴我們,河水只會把上游某家醫院拋棄的「醫療垃圾」衝散,而不會把多家醫院的「醫療垃圾」衝到一起!中國的常識告訴我們,雖然一般情況下不可能有如此集中的大月份流產,但是在「計生風暴」則不過是家常便飯。
2009年6月23日上午,在襄樊市魚梁洲沙洲整治工程第十標段,一輛大鏟車一鏟鏟出一堆遺體和殘肢。當地警方確認這些遺體和殘肢來自襄樊市中心醫院,並完全接受了醫院自己的說法,稱這些來自「難產死嬰和三無人員的遺體及傷員截肢」。無論是2009年6月24日三峽晚報首次報導,還是6月25日新京報的報導,都說是2具女士和6具大月份胎兒屍體。但當我的文章《對襄樊8具無名屍體來源的猜想》在網上廣為流傳之後,襄樊警方硬是把兩具女士變成了一具男屍和一具女屍(見7月8日新京報報導《襄樊拋屍事件背後的殯葬利益糾葛》)!

更早的2005年1月10日,西安市臨潼區岳溝村二組村民在麥田裡發現10具大小不一的胎兒遺體,其中2具為足月胎兒遺體,報導同樣稱「疑為是個別醫療機構在引產、流產手術後違反規定亂拋棄醫療垃圾」。(2005年1月11日深圳晚報)

究竟還需要多少批胎兒和嬰兒不明不白地死去,被當作「醫療垃圾」拋在河邊,才能引起我們良心的顫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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