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上9点,济宁市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济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宫振华称,光复河边发现的21具尸体均来自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该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私自收取家长费用100-200元后违规处理尸体,已经被治安拘留。
这大概是可信的。但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胎儿和婴儿是怎么成为尸体的。
一起疑点重重的特大丑闻,就这么迅如闪电地结案,处理轻得像抚摸,这是为什么?连挖个深坑都嫌费钱的太平间承包人,会浪费太平间的冰柜将尸体积聚半年或一年吗?如果这些尸体是短时间内产生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能够让大量的婴儿或胎儿在一家医院里集中死亡?这些胎儿和婴儿的性别比如何,是否存在性别鉴定后堕胎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冒出那么多大月份堕胎的?如此集中的大月份堕胎,知情同意书是不是都是孕妇本人签署的?须知济宁的“计生风暴”可是出了名的,不信你在“百度”上输入“济宁市计划生育”七个字搜一搜。
2009年5月10日,有网友在重庆市大渡口李家沱大桥下长江边上发现19具尸体,全是4—7个月左右的胎儿。巴南区卫生局一位负责人回答记者的问题时说,“如此大的引产量在大医院都达不到,更不可能是诊所。他们已经彻查了区内医院,都没有如此大的引产量,怀疑是上游冲下来的。”(2009年5月14日重庆晨报)
一句“怀疑是上游冲下来的”便将这么一个特大案件搪塞过去,警察不再追查,媒体也不再追问。但是既然如此大的引产量在大医院都达不到,何以在“上游”的某家医院就能达到?常识告诉我们,河水只会把上游某家医院抛弃的“医疗垃圾”冲散,而不会把多家医院的“医疗垃圾”冲到一起!中国的常识告诉我们,虽然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有如此集中的大月份流产,但是在“计生风暴”则不过是家常便饭。
2009年6月23日上午,在襄樊市鱼梁洲沙洲整治工程第十标段,一辆大铲车一铲铲出一堆遗体和残肢。当地警方确认这些遗体和残肢来自襄樊市中心医院,并完全接受了医院自己的说法,称这些来自“难产死婴和三无人员的遗体及伤员截肢”。无论是2009年6月24日三峡晚报首次报道,还是6月25日新京报的报道,都说是2具女士和6具大月份胎儿尸体。但当我的文章《对襄樊8具无名尸体来源的猜想》在网上广为流传之后,襄樊警方硬是把两具女士变成了一具男尸和一具女尸(见7月8日新京报报道《襄樊抛尸事件背后的殡葬利益纠葛》)!
更早的2005年1月10日,西安市临潼区岳沟村二组村民在麦田里发现10具大小不一的胎儿遗体,其中2具为足月胎儿遗体,报道同样称“疑为是个别医疗机构在引产、流产手术后违反规定乱抛弃医疗垃圾”。(2005年1月11日深圳晚报)
究竟还需要多少批胎儿和婴儿不明不白地死去,被当作“医疗垃圾”抛在河边,才能引起我们良心的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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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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