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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母親率眾打死強姦女兒「色狼」群眾幫忙痛毆

 2010-03-18 11: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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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未成年女兒小葉被人強姦了,單身母親忍住悲憤先報警,後糾結弟弟等眾人在廣州街頭上演抓「強姦犯」的一幕,逮到犯罪嫌疑人後飽以老拳,引得周圍群眾也紛紛上前痛毆「色狼」,最終鬧出人命。昨日上午,從受害者家屬變成被告人的母親及舅舅和打死人的群眾陳某三人,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審。

母女庭上謀面痛哭

昨天庭上,小葉的舅舅陳某雄、母親陳某香、湯某輝列坐在被告席上,小葉則和表妹邊擦眼淚,邊在緊閉的法庭外試圖瞭解庭審情況。在陳某春被法警帶入法庭,後又被押出法庭候審,幾次來回路過門口時,兩母女禁不住拉著對方的手大聲痛哭。當公訴人當庭宣讀小葉講述被強姦經過的口供時,陳某春悲痛得大哭起來,場面讓人感到極其心酸。

陳某香庭上對實施傷害行為並不否認,但辯稱自己只是踢了死者幾腳,及刮了幾個耳光。其哭訴道,得知女兒被強姦後悲痛欲絕,是在弟弟陳某雄的多次勸說下才決定報案,而不是找對方算賬。

而陳某雄除涉嫌故意傷害外,還被指控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其辯稱自己沒有持械毆打被害人,「當時情況很亂,跟拍電影似的,很多群眾幫著一起抓住和毆打強姦犯,根本看不清都有誰打了、有無持械。至於被捕時從身上搜出的毒品,陳某雄稱不知情,辯稱是幫朋友把東西拿給同住的人。

辯護人稱死者咎由自取

辯護律師指出,從起訴書和法庭調查均顯示,陳某香得知女兒被強姦的噩耗,首先採取的是報案,並被告知看到李某雄就報警送到派出所;隨後又因李某雄不斷騷擾,才想將其抓捕並扭送派出所。辯護人認為,此案事出有因,正是因為被害人李某雄強姦了陳某香未成年的女兒,李某雄過錯在先,而本案則在扭送過程中發生的意外傷害。

辯護人辯稱,陳某香作為單身母親,含辛茹苦撫養女兒長大。女兒遭李某雄強姦一事,給其造成的傷害是無法言說的,其在痛不欲生和極為氣憤之下,即使說了氣話並動手打了被害人幾下都是人之常情,並沒有超出必要的限度。本案屬特定情況下犯罪,被害人的過錯是導致本案的關鍵因素,這是不容迴避的咎由自取的應負的責任,因此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

死者前妻索賠50餘萬

此外,被害人李某雄前妻委託律師對被告一家提出了50餘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據悉,被害人李某雄雙親早已過世,與前妻離異後,李某雄曾獨自撫養9歲的兒子。本案中,李某雄前妻是以索要兒子撫養費提出的。

據悉,本案尚待進一步審理。

案情回放 「強姦犯」被當街打死

2009 年7月10日凌晨,年僅16歲的小葉應表妹鄧某邀請到夜總會喝酒,期間鄧某男朋友帶來一個40多歲叫「雄哥」(被害人李某雄)的男人。年幼的小葉不知身陷險境,灌下幾瓶啤酒後就開始意識不清醒了。隨後,李某雄開車將小葉等人送到白雲區一個賓館開了兩間房,並對小葉實施了強姦。

當天,小葉回到家後向母親陳某香、舅舅陳某雄等親屬哭訴。一家人忍住悲憤情緒,首先理智地去了當地派出所報案,錄了口供並帶警察到賓館收集證據。然而,小葉不停接到李某雄打來的騷擾電話,稱要包養她,並要求再次見面。陳某香遂與陳某雄商議如何抓獲並教訓這個「強姦犯」。

次日,小葉約李某雄到廣州市龍津東路附近,下午3時許李某雄開著一輛黑色的小轎車如約而至。此時,埋伏在附近的陳某雄、陳某香及事前邀約來幫忙的湯某輝、林某輝(另案處理)等人即上前抓住李某雄。李某雄趁機掙脫驅車逃離,結果慌不擇路撞上一輛2號線公交車。陳某香邊追邊向圍觀的群眾哭訴「未成年的女兒被強姦了!快抓強姦犯!」一些圍觀群眾難掩憤慨,上前攔截逃跑的「強姦犯」。陳某雄等人隨即趕上,並持械對李某雄進行毆打並捆綁,毆打中李某雄被扯掉上衣,光膀子趴在地上沒再動彈。

見狀,陳某雄等人逃離現場,陳某香則留在現場撥打了110和120。當警察和120急救車趕到時,李某雄已傷重不治身亡。陳某香投案自首。經法醫鑑定,李某雄系被鈍器暴力作用頭部,造成大、小腦廣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導致中樞神經功能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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