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未成年女儿小叶被人强奸了,单身母亲忍住悲愤先报警,后纠结弟弟等众人在广州街头上演抓“强奸犯”的一幕,逮到犯罪嫌疑人后饱以老拳,引得周围群众也纷纷上前痛殴“色狼”,最终闹出人命。昨日上午,从受害者家属变成被告人的母亲及舅舅和打死人的群众陈某三人,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
母女庭上谋面痛哭
昨天庭上,小叶的舅舅陈某雄、母亲陈某香、汤某辉列坐在被告席上,小叶则和表妹边擦眼泪,边在紧闭的法庭外试图了解庭审情况。在陈某春被法警带入法庭,后又被押出法庭候审,几次来回路过门口时,两母女禁不住拉着对方的手大声痛哭。当公诉人当庭宣读小叶讲述被强奸经过的口供时,陈某春悲痛得大哭起来,场面让人感到极其心酸。
陈某香庭上对实施伤害行为并不否认,但辩称自己只是踢了死者几脚,及刮了几个耳光。其哭诉道,得知女儿被强奸后悲痛欲绝,是在弟弟陈某雄的多次劝说下才决定报案,而不是找对方算账。
而陈某雄除涉嫌故意伤害外,还被指控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其辩称自己没有持械殴打被害人,“当时情况很乱,跟拍电影似的,很多群众帮着一起抓住和殴打强奸犯,根本看不清都有谁打了、有无持械。至于被捕时从身上搜出的毒品,陈某雄称不知情,辩称是帮朋友把东西拿给同住的人。
辩护人称死者咎由自取
辩护律师指出,从起诉书和法庭调查均显示,陈某香得知女儿被强奸的噩耗,首先采取的是报案,并被告知看到李某雄就报警送到派出所;随后又因李某雄不断骚扰,才想将其抓捕并扭送派出所。辩护人认为,此案事出有因,正是因为被害人李某雄强奸了陈某香未成年的女儿,李某雄过错在先,而本案则在扭送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辩护人辩称,陈某香作为单身母亲,含辛茹苦抚养女儿长大。女儿遭李某雄强奸一事,给其造成的伤害是无法言说的,其在痛不欲生和极为气愤之下,即使说了气话并动手打了被害人几下都是人之常情,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本案属特定情况下犯罪,被害人的过错是导致本案的关键因素,这是不容回避的咎由自取的应负的责任,因此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死者前妻索赔50余万
此外,被害人李某雄前妻委托律师对被告一家提出了5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据悉,被害人李某雄双亲早已过世,与前妻离异后,李某雄曾独自抚养9岁的儿子。本案中,李某雄前妻是以索要儿子抚养费提出的。
据悉,本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案情回放 “强奸犯”被当街打死
2009 年7月10日凌晨,年仅16岁的小叶应表妹邓某邀请到夜总会喝酒,期间邓某男朋友带来一个40多岁叫“雄哥”(被害人李某雄)的男人。年幼的小叶不知身陷险境,灌下几瓶啤酒后就开始意识不清醒了。随后,李某雄开车将小叶等人送到白云区一个宾馆开了两间房,并对小叶实施了强奸。
当天,小叶回到家后向母亲陈某香、舅舅陈某雄等亲属哭诉。一家人忍住悲愤情绪,首先理智地去了当地派出所报案,录了口供并带警察到宾馆收集证据。然而,小叶不停接到李某雄打来的骚扰电话,称要包养她,并要求再次见面。陈某香遂与陈某雄商议如何抓获并教训这个“强奸犯”。
次日,小叶约李某雄到广州市龙津东路附近,下午3时许李某雄开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如约而至。此时,埋伏在附近的陈某雄、陈某香及事前邀约来帮忙的汤某辉、林某辉(另案处理)等人即上前抓住李某雄。李某雄趁机挣脱驱车逃离,结果慌不择路撞上一辆2号线公交车。陈某香边追边向围观的群众哭诉“未成年的女儿被强奸了!快抓强奸犯!”一些围观群众难掩愤慨,上前拦截逃跑的“强奸犯”。陈某雄等人随即赶上,并持械对李某雄进行殴打并捆绑,殴打中李某雄被扯掉上衣,光膀子趴在地上没再动弹。
见状,陈某雄等人逃离现场,陈某香则留在现场拨打了110和120。当警察和120急救车赶到时,李某雄已伤重不治身亡。陈某香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李某雄系被钝器暴力作用头部,造成大、小脑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中枢神经功能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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