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參加補習班就不能春遊」。昨天,小學生林琳(化名)的父親在聽過孩子轉述班主任的話後,質疑學校違規。
林琳是海淀區銀燕小學四年級學生,昨天下午放學回家後,她交給父親一紙關於學校要求孩子報名語文聽讀訓練能力補習班的招生簡章。
簡章中稱,15節課共收費480元,上課時間為每週五下午3點10分至4點40分。
「每天作業都寫不完,哪還有時間上補習班啊。」看著女兒每日堆積如山的作業,父親有些心疼地決定,不為女兒交錢上補習班。
聽到父親的決定,林琳有些不高興。父親再三詢問才知道,原來班主任向學生們提出了「不報名就不能參加集體春遊」的要求。
對於班主任的做法,林琳的父親大為不滿。他告訴記者,學校此前就曾發過一張招生簡章,上面印製著每個年級可報名的補習班種類,並提出了每人必須報兩個的硬性要求。
林琳的父親認為,依據北京市教委此前下發的相關檔案,為減輕學生負擔,禁止中小學開辦收費輔導班,而且學生的在校學習時間每天不得超過6小時,因此學校開辦課後補習班的做法實屬違規行為。
相關說法 補習班為校外機構開辦
今天上午,該小學四年級組的一位老師解釋稱,補習班並非學校開設的,而是校外機構辦的。按理老師不會說出這種強迫孩子報名的話。如果說了,應該是老師的不對。
今天上午9時許,記者將此事告知海淀區教委。
區教委小學教育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教委有過相關檔案,不允許課外機構租用校舍開辦補習班。
區教委宣傳科的工作人員表示,學校可以自辦放學後的免費託管班,他們將盡快調查情況,並給家長一個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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