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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二審宣判 當庭表示認罪有假

 2010-02-10 10: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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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二,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李莊案作出二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李莊當庭曝出「訴辯交易」,表示二審認罪有假。

2月9日二審宣判的當天,李莊的辯護律師高子程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在聽完判決結果之後,李莊當庭反應強烈、情緒也異常激動:「審判長宣讀完了判決,他就說‘我被欺騙了,承諾我認罪就給我緩刑,沒給我緩刑。我開庭的時候認罪是假的。開庭之前公訴人找我,讓我撤回上訴,換律師,我都拒絕了等等類似這類的話,然後他說希望十六萬中國律師為他申訴,他要申訴到底’。因為他忽然認罪,本來就很反常。他認罪的時候只是態度認罪,可是在具體的犯罪行為上他從來沒有說過他有犯罪行為。今天他又說有領導找他談過話,認罪就可以緩刑,所以他才認罪。結合綜合的情況,所以,我認為他庭審的認罪就是假的,他從來就沒有真正認過罪。」

李莊案情的發展一直受到中國媒體的高度關注。2009年11月中旬,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李莊接受重慶犯罪嫌疑人龔剛模家屬的委託出任其辯護人。在與當事人的三次會見當中,李莊律師因警方始終派員在場,與警方發生過言語衝突。去年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龔剛模檢舉李莊教唆其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李莊隨即被康達律師事務所緊急召回,並於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但重慶警方於12月 12日將李莊押回重慶,並以涉嫌「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將李莊逮捕。李莊一案隨即被移送當地檢察院正式審查起訴。至此,《中國青年報》和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作出大篇幅的案情報導。今年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莊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莊表示不服提出上訴。2月3日二審開庭時,李莊突然當庭認罪,並對外披露「被有關當局談話」的消息。有評論認為,從李莊對於二審宣判結果的強烈反應可以看出,重慶司法當局可能設計誘使李莊認罪,許諾釋放或作出無罪判決,但是並沒有兌現,從而導致李莊二審當庭推翻以前的認罪態度。

李莊案二審開庭以後,中國法律界專家就此舉行論證會。據《法制日報》報導,與會專家對於李莊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提出質疑,認為該案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多項時間限制,使得辯護人及相關參與訴訟各方根本沒有時間開展工作。北京的法律學者李和平律師指出,李莊案對於中國法律界產生了不小的衝擊:「中國幾乎沒有人,法律人不關注李莊案。對法律群體的衝擊是非常之大的。我們這個群體有一個比較共同的觀點:如果李莊正常的辯護行為、會見行為都構成犯罪的話,那麼,我覺得辯護律師是根本沒有存在的基礎。在一審李莊是不認罪的。他的辯護律師也做的是無罪辯護。在二審的時候李莊為什麼認罪?李莊自己也說的很清楚,是因為和重慶方面有過這種妥協。這簡直成了一個網上說這叫鬧劇。也是中國法制狀況的一種悲劇。讓整個的法律群體看到都非常寒心的一個案子。」

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在2月9日上午的二審宣判中,繼續維持李莊案的一審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莊犯有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成立,但在量刑上改判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高子程律師向本臺記者表示,他已經在當天下午與李莊會面,其家屬希望提出進一步的申訴:「上午宣判,我下午就會見他了,他反應很激烈,也很激動。他家屬提出來要申訴。至於這個判決,我認為二審判決比一審判決的錯誤更加嚴重。認證事實錯誤呀、非有法律錯誤呀、程序錯誤呀。比如說允許控方證人出庭,不允許辯方證人出庭。二審雖然減了一年徒刑,但我認為減了一年徒刑的意義在於突出李莊認罪。因為到現在為止,控方也承認拿不出李莊偽造的證據,控方提供的證據呢存在著許多的違法呀,??呀或者矛盾,不能代替李莊偽造的證據。同時呢這些證據還進一步否定了控方的指控。所以,根據事實,依據法律,我始終認為他是無罪的。」

另據《法制日報》報導,李莊定罪後,北京市律師協會表示其律師資格將被依法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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