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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二审宣判 当庭表示认罪有假

作者:何平  2010-02-10 10: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本周二,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李庄案作出二审宣判,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庄当庭曝出“诉辩交易”,表示二审认罪有假。

2月9日二审宣判的当天,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在听完判决结果之后,李庄当庭反应强烈、情绪也异常激动:“审判长宣读完了判决,他就说‘我被欺骗了,承诺我认罪就给我缓刑,没给我缓刑。我开庭的时候认罪是假的。开庭之前公诉人找我,让我撤回上诉,换律师,我都拒绝了等等类似这类的话,然后他说希望十六万中国律师为他申诉,他要申诉到底’。因为他忽然认罪,本来就很反常。他认罪的时候只是态度认罪,可是在具体的犯罪行为上他从来没有说过他有犯罪行为。今天他又说有领导找他谈过话,认罪就可以缓刑,所以他才认罪。结合综合的情况,所以,我认为他庭审的认罪就是假的,他从来就没有真正认过罪。”

李庄案情的发展一直受到中国媒体的高度关注。2009年11月中旬,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李庄接受重庆犯罪嫌疑人龚刚模家属的委托出任其辩护人。在与当事人的三次会见当中,李庄律师因警方始终派员在场,与警方发生过言语冲突。去年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龚刚模检举李庄教唆其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李庄随即被康达律师事务所紧急召回,并于当天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但重庆警方于12月 12日将李庄押回重庆,并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将李庄逮捕。李庄一案随即被移送当地检察院正式审查起诉。至此,《中国青年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开始作出大篇幅的案情报道。今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月3日二审开庭时,李庄突然当庭认罪,并对外披露“被有关当局谈话”的消息。有评论认为,从李庄对于二审宣判结果的强烈反应可以看出,重庆司法当局可能设计诱使李庄认罪,许诺释放或作出无罪判决,但是并没有兑现,从而导致李庄二审当庭推翻以前的认罪态度。

李庄案二审开庭以后,中国法律界专家就此举行论证会。据《法制日报》报道,与会专家对于李庄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提出质疑,认为该案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多项时间限制,使得辩护人及相关参与诉讼各方根本没有时间开展工作。北京的法律学者李和平律师指出,李庄案对于中国法律界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中国几乎没有人,法律人不关注李庄案。对法律群体的冲击是非常之大的。我们这个群体有一个比较共同的观点:如果李庄正常的辩护行为、会见行为都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我觉得辩护律师是根本没有存在的基础。在一审李庄是不认罪的。他的辩护律师也做的是无罪辩护。在二审的时候李庄为什么认罪?李庄自己也说的很清楚,是因为和重庆方面有过这种妥协。这简直成了一个网上说这叫闹剧。也是中国法制状况的一种悲剧。让整个的法律群体看到都非常寒心的一个案子。”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在2月9日上午的二审宣判中,继续维持李庄案的一审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有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但在量刑上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高子程律师向本台记者表示,他已经在当天下午与李庄会面,其家属希望提出进一步的申诉:“上午宣判,我下午就会见他了,他反应很激烈,也很激动。他家属提出来要申诉。至于这个判决,我认为二审判决比一审判决的错误更加严重。认证事实错误呀、非有法律错误呀、程序错误呀。比如说允许控方证人出庭,不允许辩方证人出庭。二审虽然减了一年徒刑,但我认为减了一年徒刑的意义在于突出李庄认罪。因为到现在为止,控方也承认拿不出李庄伪造的证据,控方提供的证据呢存在着许多的违法呀,??呀或者矛盾,不能代替李庄伪造的证据。同时呢这些证据还进一步否定了控方的指控。所以,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我始终认为他是无罪的。”

另据《法制日报》报道,李庄定罪后,北京市律师协会表示其律师资格将被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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