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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龍:從新聞報導看警察權的膨脹

作者:李元龍  2010-01-21 10:5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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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成了"跪謝警察年",這不是黨和政府開展的什麼活動或掀起的什麼運動,是我根據喉舌媒體上出現的,大量的跪謝警察的新聞報導提煉、總結出來的。

何以見得?請看:

就我所見,這類跪謝警察的報導,幾乎月月都有,甚至一個月有好幾起跪謝警察的報導,也不鮮見。

年初,1月14日新華網,"妻子流浪4年 丈夫下跪謝民警尋妻"。1月24日,"重獲新生的他跪謝民警"的報導見諸南湖晚報。

年中,《上饒日報》記者肖愛萍報導:6月24日,余姚市的小嚴看到被拐的妻子後,"撲通"跪在民警面前,連聲說:"謝謝,太謝謝了!"

年底,跪謝警察的報導則達到了高潮。

12月3日,南方新聞網"順德被搶嬰兒找回 父母跪地謝民警"出籠;

12月9日央視網特寫: "被救老鄉跪謝2009候選三農人物宋文博(武警)父母"亮相;

12月10日,一個地方網站有"安徽局長因老父迷路得助跪謝南京民警"的報導;

12月29日,中國新聞網等多家媒體的報導:當被解救兒童何某高舉錦旗跪倒在地,激動的說"感謝公安廳領導、感謝人民警察找到我的兒子。"

跪謝警察的報導,大多數是圖文並茂的。其中,以跪謝警察解救被拐賣人口的為最多,其他的,還有民工跪謝警察為他們追回1萬元工資的報導,有抓到肇事逃逸司機,親人跪謝警察的報導,甚至還有受到警察區區1000元捐款,也下跪感謝警察的報導,等等,不勝枚舉。

孔雀想炫耀自己的尾羽,結果卻露出了它不堪入目的屁眼。讓我們透過跪謝警察的報導這一個個照妖鏡來看看,糞門媒體何以樂此報導而不疲,跪謝警察的報導有多荒謬?

首先,偉大領袖不是在六十年前宣稱"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嗎?而不斷見諸媒體的人民跪謝警察的報導,還有北京買到賣經濟適用房的人跪謝市政府官僚等等的報導,簡直就是扇偉大領袖和"偉光正"黨的耳光:你看,他們山頭上的黨棍、媒體和警察,都喜聞樂見、得意洋洋於人民給自己下跪哩!

其次,警察是一種職業,也就是說,從納稅人的角度來說,每月拿了納稅人薪水的警察,就該給納稅人解救被拐賣的親人,就該給納稅人追回被搶奪的工錢。如果說,僱主如此感謝被雇佣的人是一種值得炫耀的"美德",那麼,我這個當個黨報記者的人當年寫過為貧困生呼籲、為受到非法拘留的人呼籲的報導,他們是否也該跪謝我?醫生治好的病人,是否應該跪謝醫生?如果說下跪感謝有恩者是必要的,那麼,吃財政飯的警察、官僚等人應該跪謝納稅人,所有吃五穀雜糧的人應該跪謝農民,所有穿衣服的人應該感謝工人,這才合情合理,而不是相反。

再次,警察高高在上,飛揚跋扈,蔑視小民的嘴臉暴露無遺。我們都知道,作為"國粹"之一,下跪的施受雙方是絕對不能顛倒的,比如臣跪君,民跪官,子女跪父母等等。正因為下跪施受雙方的尊卑分明,所以,警察對於有人在自己面前下跪,是很感興趣的。近日見諸多家媒體報導:"上饒數十人滋事警方控制31人"。警方如何"控制"這31個人的?讓他們齊刷刷跪在地上。接受下跪的次數多了,也就上癮了。

第三,從下跪一方來說,他們的下跪,起碼說明瞭幾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一,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公務員沒有把自己治下的人當公民,而下跪的人也從來不知道自己是那部"共和國"憲法裡寫明的公民,更別說知道公民享有的權利;二,每年被拐賣的人成千上萬,絕大多數都沒有被解救的可能,偏偏我的親人中大獎般被解救了,一激動,就跪下去了。以此,親人沒有得到解救的人們,是否該詛咒警察?三,警察和媒體在"受恩者"下跪之前,很可能有暗示、甚至是有 "如何感謝自己"的明示下,"受恩者"為了親人,不得不忍辱下跪。我當過黨報記者,我知道許多感謝黨和政府的話是怎樣被黨媒體記者"啟發"出來的。

第四,根據新聞規律和特質,一個派出所多位警察捐款1000元就值得"受恩"的人下跪,就值得媒體報導,這說明,警察裡面做這樣的好事的人不多。新社會真的人人都是活雷鋒,你怎麼不給其他人下跪,不報導其他人的事跡,偏偏給那幾個警察下跪,偏偏把給警察下跪的事情作為新聞來報導?根據貴州俯臥撐事件,根據雲南躲貓貓事件,根據四川文強涉黑案件,根據陝西高中生受審猝死案件等等,屁民們有充分理由認為:媒體在為警察形象做矯枉過正般的報導。2009年11月24日,新華社報導的陝西高中生受審猝死案件的審判結果,可以對比著條條下跪感謝警察的報導看:丹鳳縣公安局原局長閆耀鋒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丹鳳縣公安局原紀委書記王慶保犯玩忽職守罪被免予刑事處罰;丹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原教導員趙朔、原民警賈嚴剛犯刑訊逼供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和1年6個月。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原民警李紅衛犯刑訊逼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刑法明文規定,刑訊逼供致人重傷與死亡,按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故意殺人罪的量刑規定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此案中,判決最重的一名罪犯,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刑期!!

第五,如果這類好事是非警察,非官員如工人農民小商販做的,有人給農民等下跪了,黨媒體是不會如此趨之若鶩、甘之如飴的,受跪的農民等不會享受到這種"報紙有名,銀屏有影,廣播有聲"的特權階層待遇的。這,本身就很耐人尋味。

第六,跪謝警察的報導到了不擇手段、不知羞恥的地步。連"七十老婦跪謝民警救命之恩"這樣的報導,也於2月24日見諸南京公安網站。前些年,半島晨報新聞還有"八旬翁兩跪謝民警"的報導。我還真服了這些無神論者,服了這些特殊材料了:這些兒孫輩的公安,就不怕七老八十的老前輩給自己下跪,會招致自己遭到天打雷劈,會折自己壽緣?你們的父母、爺奶受人滴水之恩就如此"湧泉相報",你們心下如何?

成語說:欲蓋彌彰。民諺云:缺什麼吆喝什麼。有道是:正面文章反面讀。凡是有心人,反是有著起碼的獨立思考能力的人,一見到黨媒體宣傳所謂黨的好幹部孔繁生了,就會聯想到:黨的幹部都腐敗的就剩下個把好幹部了!一見到黨媒體大量報導濟南交警如何文明執法的報導了,就會明白:全國的交警,都爛透了!

同樣,越是黨媒體正面報導多,反面報導少的稅務,計生,軍隊,公安,等等要害部門,越是問題最多的部門。

與這類報導形成鮮明對比的是:12月26日,新華網圖文並茂的報導:"雪中葬禮:美軍上將跪謝陣亡士兵家屬"。再早,則有第一次海灣戰爭結束後,當時的美國國防部長佩裡到機場上跪迎回歸被俘美軍飛行員的事情。官員與普通人,在政治制度不同的專制或民主國度裡,其地位就這樣顛倒過來了:在中國,下跪的是普通人,受跪的是權勢群體;在美國,下跪的是高官,受跪的是小兵!

此稿本來已經殺青,誰知,表現警察具有強烈受跪情結的一幕又在中華大地發生:1月12日下午,貴州安順市關嶺縣坡貢鎮大街發生官方通報的"暴力襲警,兩名村民被子彈擊中死亡"事件。而目擊者劉先生稱,他看到便衣警察張磊左手指著郭永華,右手正在掏手槍,嘴裡還說:"跪倒,否則我斃了你!"

"一共開了五槍,其中兩槍對著腦袋打,槍槍致命",目擊者紛紛如此對媒體說。

鄧玉嬌為何手刃淫官?楊佳為何連殺五個惡警?因為:他們不願意跪下,不甘受辱,不相信被槍殺的郭永華被"斃了"之前說的這句話:"我沒有犯法,你不敢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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