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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村民被槍殺案:公安局副局長一問三不知

 2010-01-20 03: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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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提要:18日上午11點,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政府在政府辦公樓7樓會議室召開第二次新聞發布會,就關嶺縣公安局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用槍打死兩名村民案件進行通報。僅僅持續半小時的發布會上,安順市公安局副局長被記者"問爆",一問三不知,13次拿調查當擋箭牌,場面數度混亂。以下是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曾鳴當時記錄下的所有提問、回答和現場情況。

附視頻:http://you.video.sina.com.cn/b/28352556-1655444627.html

貴州安順1月18 日訊(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曾鳴)18日上午11點,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政府在政府辦公樓7樓會議室召開第二次新聞發布會,就關嶺縣公安局坡貢派出所副所長張磊用槍打死兩名村民案件進行通報。坡貢鎮鎮長吳昕,安順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冉太有出席了新聞發布會。僅僅持續半小時的發布會上,雷人的問答頻繁出現。

"死者是否有襲警行為"、"張磊是否存在先擊傷郭永誌,再對其進行擊斃的情節"、"對死者家屬的70萬賠償款是否挪用民政救濟款"成為記者提問的焦點,但冉太有一問三不知,並只點名讓本省媒體提問,引起記者不滿,導致發布會現場數度陷入混亂狀態,最後,在記者的追問下,冉太有被"問爆",頻頻以"正在調查"進行搪塞,最後語無倫次衝破記者的包圍,逃離發布會現場。

冉太有最讓人哭笑不得的言論,是郭志勇"先被打傷大腿還是先被打中頭部擊斃"的問題上,冉太有既不承認張磊先打中郭永誌的腿部,也堅決否認張磊先打中了郭永誌的頭部。但冉太有同時表示,張磊確實對郭永誌開了兩槍。

襲警還賠錢?怕死者把屍體擺上街

安順政府網:請問張磊是否和發生糾紛的群眾有過矛盾?

冉太有:在現在調查,雙方當事人的證言均未反映出張磊與雙方當事人有矛盾或其他關係。

貴州日報社:坡貢鎮政府為什麼要和死者家屬簽訂賠償協議?

吳昕:鎮政府為維護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工作,因死者家屬提出家庭困難,要求補償兌現才對屍體進行屍檢和安葬處理,政府對死者家屬兩個家庭進行了調查瞭解,已死兩名死者家庭比較困難,且事發地在坡貢鎮街上,若屍體不及時處理,將影響交通,給群眾出行造成不便,鎮政府從工作職責和人道主義職責出發,從民眾救濟救助渠道進行補償,為確保穩定,鎮政府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整個過程得到死者家屬積極配合,善後工作順利開展,兩名死者屍體已按當地習俗於15日安葬。

也許大家會問幾個問題,一是,坡貢鎮政府是貧困鄉鎮,為何補償這麼高?因為死者家屬要求很高,35萬事家屬提出的最低限額,否則他們將不配合屍檢和調查取證。

第二個,資金從哪裡來?暫時由縣財政墊付。

也許大家會問第三個問題,是否會用民政資金和財政資金來補償?我們現在是在墊付,事情處理完畢後,會專題研究。

屍檢報告推翻縣公安局說法

屍檢報告明顯否定了關嶺縣公安局此前的結論。事發後,目擊者說是開了5槍,第一槍衝天,第二槍打在地下,第三槍打死郭永華,第四槍和第五槍打死郭永誌。但關嶺縣公安局梁副局長堅稱,事發時張磊共發射4發子彈,兩次鳴槍警告後,仍然發生繼續"抓扯",張磊其後兩槍分別射中郭永華和郭永誌。對於郭永誌身中兩槍,梁說"不可能"。[詳細]

先擊傷再擊斃?這不存在

重慶晨報:張磊目前是被刑事調查還是被紀律調查?官方給張磊的定性是"經驗不足,處置不當",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如何來看待張磊的行為?

冉太有:目前現階段,張磊是被公安機關司法調查,宣布停止職務,他在接受調查,相關處理會在調查結束以後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某報記者:為何張磊槍槍都是射擊要害部位?還有,是否存在將其腿打傷後,再對其頭部射擊致其死亡的情況?

冉太有:根據我們調查,首先,我們要明確指出,這種說法是不客觀的,其中兩槍對天鳴槍示警,一槍擊中非要害部位,不存在對郭永誌進行擊傷後再上前對其頭部進行射擊的情況。

瀟湘晨報:郭永誌身中兩槍,但您剛剛說,不存在對郭永誌進行擊傷後再上前對其頭部進行射擊的情況,那是先擊中頭部擊斃再對腿部補上一槍嗎?

冉太有:這也不存在。

瀟湘晨報:這麼說,又不是先打腿,也不是先打頭,難道是張磊以肉眼難以捕捉的速度對郭永誌同時開了兩槍嗎?

冉太有:請等我們調查清楚再問。

(場面一度混亂)

新民週刊:我抗議!你們這場新聞發布會是經過導演的!

華商報:兩槍,哪槍在前哪槍在後?近距離是多近距離?槍口離擊中部位有多遠?

冉太有:這個距離,省公安廳現場勘查和技術鑑定還在進行當中,等最後的結論出來,我們再將事實向各位公布。

華商報:郭永誌中兩槍,哪槍在前,哪槍在後?

冉太有:這個,省公安廳的技術鑑定拿出來以後,我們再伺機向各位公布。

(記者顯然對回答不滿,再度混亂)

華商報:筆錄是什麼時候開始?調查的情況能不能介紹?

冉太有:這個,因為坡貢鎮的環境比較複雜,它地點小,有些甚至和死者有親屬關係,我們還在調查,調查出結果以後我們一定要進行公布的。

"襲警"、"搶槍"可能不是最終定論

新民週刊:警方調查說是維持了13號的"襲警","搶槍"這個定性,但為什麼接受媒體採訪的所有目擊證人都沒有講到這一點?甚至很多目擊證人都沒有看到當事雙方沒有進行肢體碰撞,從當事人的採訪可以發現,他們說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間有推搡行為,我不知道警方這個"襲警"和"搶槍"的依據是哪裡來的?調查了哪些目擊證人?這個過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布。

冉太有:這個記者同志提的這個肯定是要公布的,但相關的案情還在調查過程當中,像勘察和技術鑑定,和大量的調查還在進行,調查完以後......

華商報:既然在繼續調查,那13號就公布"暴力襲警"這個結果會不會有些草率?

冉太有:不,不,這個也不是結果,一切真正的法律結果要等調查完以後才能......

重慶晨報:那沒有調查清楚就蓋棺定論,您作為政府的工作人員,您覺得這樣負責任嗎?

冉太有(開始語無倫次):我們調查的情況,最終結果,我們以調查的事實再向大家公布。

新民週刊: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它理解成,您說的意思是,襲警和搶槍還沒有最終定論,這只是調查過程中警方聽到的一些證詞而已?

冉太有:最後的結果要等調查完以後才能向社會各界進行公布。

用民政救濟款補償,是"墊付"不是"挪用"

重慶晨報:您能不能給我們一個調查結果的時間表?

冉太有(語無倫次):這個呢,我們可以,(開完發布會)下來以後,集體來(約)時間,和你們再進行......哦,這個,交換,啊,集體交換。

新民週刊:那今天這個新聞發布會是通報案情的進展過程呢,還是最終定性?請正面回應!

冉太有:這個就是,目前我們調查的情況,這個不是最後的情況。

主持人:記者提問時間結束。

(會場瞬間陷入混亂,記者們極度不滿,大聲抗議,並強行進行提問)

重慶晨報:既然定性為搶槍而擊斃兩名村名,但政府還要賠70萬,這是不是在某種程度上,慫恿其他的民眾也採取同樣的行為?

主持人:這在剛剛已經做出了回答。

江西電視臺:對死者的賠償是不是牽涉到挪用民政款項?

吳昕:這只是先作為墊付。

江西電視臺:這個墊付是不是一種挪用呢?因為民政救濟款是專款專用的。

吳昕:不是,這只是從民眾渠道來,這只是先作墊付。

(鎮長及副局長欲強行離席,被記者包圍,場面再度混亂)

主持人:中午我們準備了中午餐,請大家吃飯。

(記者紛紛表示不吃飯,鎮長和副局長被圍住,後走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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