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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街頭賣藝是不是中國特色?(組圖)

作者:陳平福  2009-12-30 07: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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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賣藝者 


街頭賣藝者

禁止乞討是不是中國特色?

上個月,民政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衛生部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街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護工作的通知》。據此,蘭州市政府為了城市整潔的需要,不分青紅皂白,開始了大規模整治乞討活動,我這個流浪小提琴手也被當做"惡討"而驅逐出了城市。

城市遍地乞丐,根本問題是大量的失業和嚴重貧困,只有貧困才能把人逼成乞丐,當然也有例外。乞丐太多也確實令人厭煩,你剛想坐在那裡休息,馬上有人伸手要錢,你沒有錢給他就走了。假如你討厭乞丐,你可以躲著走,我們要學會忍讓!我從來就沒有遇到過強討強要的乞丐,如果有,理應制止。任何一個社會都有乞丐,乞丐遍地,說明貧富差別太大,說明這個社會的安全保障存在嚴重問題,另一方面也說明瞭我們的人民有善良的高貴品質!

有人說乞丐見了救助站的車就跑,都拒絕"救助",這是事實。一個名不副實的虛偽的救助站,只是為瞭解決有關部門的臉面問題,它沒有本事解決數億人民的赤貧!我親身經歷蘭州市政府救助站虛偽的"救助",那不是名副其實的救助,是實實在在的驅逐,是威脅,是恐嚇,目的就是逼著你老老實實呆在家裡,即便死在家裡,也不要在大街上顯眼!不要破壞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年來最偉大的和諧盛世!

一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一個貧富差別極度懸殊的社會,心底善良的人民本來就很奇缺,許多善良的人想發善心而沒有能力。為數不多的善良的民眾解救了很多危難中垂死的乞丐,沒有善良的民眾,我陳平福活不到今天!冷血的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為了臉面,不分青紅皂白,指派救助站馬甲對所有的疑似乞丐的流浪者,一律驅逐。

解決失業流浪人員的貧困問題,解決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社會保障問題,才是解決乞丐問題的根本。禁止乞討,古今中外聞所未聞,蘭州禁止了,其他城市做的是不是也像蘭州市政府救助站那樣完全徹底!禁止乞討是不是中國特色?

做一個流浪者都不允許,什麼世道!

我在蘭州街頭拉小提琴賣藝,政府的救助站說他們有權利採取強制措施,多次警告無效就沒收我的小提琴,我每次都當場回答:"小提琴對我來說比生命都重要,你們要沒收我的琴,除非首先把我弄死!"有個穿便衣的年輕人惡狠狠地低聲威脅我:"你不要仗著群眾都圍上來替你說話,你就厲害起來了,我們一定有辦法治你!我們不是來救助,我們就是要讓你老老實實回家呆著!"我很清楚,我是羊,你們統治者是狼!我惹不起你們官府,我可以躲,可以打游擊!感謝上帝,大自然的食草動物和食肉動物不是都能夠同時存在嗎!

我不是特殊材料製成的東西,是普普通通的人,要生存,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怎麼活啊。我五十多歲了,有冠心病,幹不了苦力,只是偶爾在大街上拉小提琴,維持生計,就受到了"救助站"的威脅和驅趕!請問你們蘭州市政府救助站上面的"公僕"們,你們的收入是我們破產國企職工的多少倍,給你們不發工資試試看!你們口口聲聲,是為人民服務,其實我早就領教過了人民政府對人民的偽善。我幾年前病危時,因為沒有錢,被你們的"人民"醫院停藥,拒絕救治,我只好回家等死。在我等死的時候沒有任何部門和組織對我救助,是無數善良的群眾救了我。我如今病好了,站起來了,我可以街頭賣藝自救,不需要你們偽善的"救助",可你們指使你們"救助站"的馬甲滿大街追著我要強行 "救助"!

政府為了面子上好看,要統一一切,要河蟹一致,不容許流浪者出現在公眾場合,要無情地摧毀它所不容的一切個人行為,嚴厲打擊流浪者!為了遮天蔽日,繼續推行愚民政策,它要設法破壞所有獨特個性,尤其是不容許自由思想有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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