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太陽暖暖地照著大地,天空湛藍湛藍的,沒有一絲雲彩。遠處,白雪覆蓋的喀喇崑崙山巍峨聳立,雄偉壯觀。坐在車裡,我無心欣賞窗外的美景,剛才在喀什疏附縣農村目睹的貧困景象不時浮現於腦海,像沉甸甸的石頭一樣壓在心頭。我知道,這正是某些地方官員不願意讓外國記者看到的。
寬闊大道的前方出現了三名著便裝的男子,用手筆劃著示意我們停車。為首者走上前,出示了證件。不出所料,是警察。看過我的護照後,他們互相使了一下眼色,低聲道,「就是他」。「你涉嫌進行非法採訪,請跟我來!」警察對我說。我被帶到當地公安局。
對這樣的事情,我早有心理準備。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去年10月,中國總理溫家寶簽署了國務院537號令,延續了北京奧運會期間關於外國記者在華採訪的規定。根據這個命令,駐華記者在中國採訪無需向外辦提出申請,只要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即可。
可是,記者在北京以外地區採訪時經常受到阻撓,不是被警察攔截,勒令返回;就是被要求去地方政府辦理採訪手續;或者乾脆被強行用車送走。這次在喀什的遭遇只是一個最新事例。外國記者稱這種做法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位外國記者對筆者說,「這不是讓溫家寶很沒面子嗎?」
「處長」也是假的?
儘管對地方政府的做法甚為不滿,我在抵達喀什後,還是多次跟市外辦電話聯繫,可是無人願意答理。無奈之下,親自跑到市政府,又被門衛擋住不讓進。
再後來,外辦工作人員給了記者一個電話號碼,說是「阿處長」的。通話中,我們向阿處長提出採訪要求,阿處長也答應幫忙聯繫。可是第二天再次致電阿處長時,他又建議記者去找喀什地委。
到底應該找誰,外國記者往往搞不懂。比如在喀什,除了喀什市,還有喀什地區,此外還有行政系統和黨委系統之分。然後還要弄明白找外辦、新聞辦,還是外宣辦。部門繁雜,機構重疊,沒有高人指點怕是難以弄清。
我告訴攔截我的警察,我認為,按照中國總理簽署的國務院令來新疆採訪是合法的,況且我曾多次聯繫喀什外辦試圖取得當地的「採訪許可」。令我吃驚和不解的是,當提到阿處長時,我被告知,查無此人。再撥阿處長電話,果然不通了。在中國,發現假貨並不稀奇,稀奇的是竟有「處長」是假的。
頻繁檢查證件
離開喀什來到烏魯木齊,下榻於海德酒店,也就是,自治區新聞中心所在地,並順利辦理了臨時採訪證。值得稱道的是,新聞中心負責人接受了美國之音專訪,介紹了7.5事件以來的形勢,闡述了政府方面的觀點。這種做法,不論跟喀什相比,還是跟去年拉薩3.14事件之後當局對外媒的處理手法相比,都是很大的進步。
不過,在烏魯木齊也並非一帆風順。一次,一支武警巡邏隊當街檢查我的證件,並一一查看相機裡拍攝的照片。六、七名頭戴鋼盔、手端步槍的士兵,面沖外排成環形,把我團團圍在中央,引來路人側目相看。那陣仗,記者還是頭次經歷。
返京之前,我抓緊時間在海德酒店所處的人民廣場進行了最後一小時採訪,在武警、公安和聯防隊員的注視下,跟七、八名漢族和維族民眾進行了交談。其間,巡邏隊兩次打斷採訪,檢查證件。
採訪結束後,回到賓館,在大堂裡稍事休息。還沒落座,只見三名持槍特警,東張西望地衝進酒店。我知道又是衝我來的,乾脆迎上前問,「找我嗎?有何公幹?」「檢查證件,」其中一人答道。採訪證就掛在我胸前,查看後,沒說什麼他們就撤離了。
然而,一杯可樂還沒喝完,又進來一撥人,有的穿警服,有的穿便衣,年齡稍長,像是當官的,也要檢查證件。看完採訪證,又要看護照,還要帶記者去三樓的新聞中心核實。這時,新聞中心一名工作人員過來向他們解釋,說我的身份沒有問題。幾位警官仍不罷休,堅持讓這名工作人員跟他們去新聞中心交涉。
我無奈地坐在沙發裡等候,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難道自治區正式發放的採訪證有假不成?不久,幾位警官返回,告訴我沒有問題,可以走了。
我這才鬆了一口氣,立即動身前往機場,掛在脖子上的採訪證也忘摘掉。不料,在機場安檢時,女安檢員又捧起採訪證端詳了一番。「你怎麼也檢查證件啊?」我不耐煩地問道。「不是,我看看裡面有沒有藏東西,」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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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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