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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出土文獻與中國文明的早期發展

作者:李學勤  2009-11-15 02: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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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這個詞,最近十幾年在學術界逐漸通行,其特點是與"傳世文獻"相對舉。"傳世文獻"是指從古時傳抄遞印下來的文獻,一般來說就是各種古籍, 而"出土文獻"指的是通過地下發掘得到的文獻,屬於考古文物的範圍。"出土文獻"如就廣義來講,時代跨度可以很長,甚至下及明清,但習慣上多偏重秦以前 (或稍延到漢初)以古文字書寫的材料,本文所論即採用這種狹義的解釋。

出土文獻可以劃分為三個大的歷史段落

中國學者歷來對出土文獻非常重視,但能對有關研究做出理論性探討的,應首推王國維先生。大家知道,王國維1925年 秋在清華講授《古史新證》,提出著名的"二重證據法"。他說:"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 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為之。"他所謂"紙上之材料",即傳世文獻, "地下之材料"固然可包括各種考古文物,然而從他講課中說"地下之材料僅有二種:(一)甲骨文字,(二)金文",這些實際就是出土文獻。通過以出土文獻來 印證補正傳世文獻,開闢研究中國古史的新途徑,乃是王國維"二重證據法"的真諦。

當然,在王國維的時代,出土文獻的種類和數量都還有限,特別是現代考古學在中國的田野工作可以說尚未開始。這種工作能夠大規模鋪開,是在49年之後,尤其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出土文獻大量發現,其繁多豐富,遠出前人所能預想,這也就使遵循"二重證據法"研究中國古史有了廣闊的用武之地。

我們要討論的中國古史,不是漫無邊際地從中國這塊大地上人類的出現講起,而主要是指中國文明由萌芽形成到其早期發展的歷史。傳統上一般認為中國有五千年 的文明史,這是以司馬遷《史記》等傳世文獻關於炎帝、黃帝的記載為依據的。現在看來,自炎黃以下,不妨劃分為三個大的歷史段落:

第一個段落是炎黃到堯舜,即所謂"五帝時代"。大家公認,這屬於傳說時期,然而如王國維所言,"傳說之中,亦往往有史實為之素地,二者不易區別,此世界各國之所同也。"

第二個段落是夏朝到西周,這屬於近年學者講的原史時期。其間又可以商代盤庚遷殷劃一界線,其後由於有甲骨文、金文,我們運用"二重證據法"的機會更多。

最後的段落是東週到秦的統一,由於存在大量傳世文獻,已屬於嚴格意義的歷史時期,但出土文獻的意義仍然不可低估。

出土文獻三大段落在中國文明的歷史中的作用

王國維在1925年時曾稱他那時為"發現時代",今天我們所處的更可稱為"大發現的時代"。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一定會在新世紀裡發揮越來越明顯的作用,使我們對中國早期文明的認識不斷深入和更新。

下面,我們就試舉一些例子,說明出土文獻對於研究上述三大段落中國文明的歷史會起怎樣的作用。

1973年 冬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帛書中的《黃帝書》,有學者認為即《漢書•藝文志》著錄的《黃帝四經》,是戰國時黃志之學的經典性文獻。篇中說:"昔者黃宗 (即黃帝),質始好信,作自為像,方四面,傅一心,......踐位履參,是以能為天下宗。吾受命於天,定位於地,成名於人,唯余一人,□乃配天,乃立王、三公; 立國,置君、三卿。"這是說黃帝時始稱王,同時設立諸侯,與《史記•五帝本紀》有關記載相合,都表明傳說中黃帝的時代是文明的初現,稱黃帝為"人文初祖" 是適當的。

炎黃的傳說也見於傳世文獻《逸周書》的《嘗麥篇》,近期的研究證明該篇文句多近於西周較早的金文。篇中記有炎帝、黃帝以及蚩尤的事跡,可是這些傳說的古遠。其以黃帝刑殺蚩尤論證法律的起源,也可見當時人認為黃帝時已有國家制度。

相對於黃帝來說,有關堯舜的文獻神話色彩要淡薄得多。上海博物館1994年入藏的戰國楚簡《容成氏》和《子羔》兩篇,都強調舜出身民間,沒有什麼感應神跡;1993年湖北荊門郭店一號楚墓竹簡《窮達以時》,2008年清華大學入藏的戰國竹簡《保訓》,對舜的描述也是如此。《古史新證》批評疑古派學者,主張堯舜是實有人物,可能是有道理的。

王國維、郭沫若論述夏禹,只能引用春秋時的秦公簋和齊侯、鐘。2002年出現了一件西周中期的青銅器(遂)公盨,改變了這種局面。這件盨有98字的銘文,開頭說:"天命禹敷土、隨山浚川",與《尚書•禹貢》"禹敷土,隨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及《禹貢序》"禹別九州,隋山浚川"驚人地相合,提供了大禹治水傳說在出土材料中的最早例證。

在殷墟甲骨文的研究證明了《史記•殷本紀》所載商王世系基本真實可信之後,許多人都期待同書《夏本紀》的夏王世系也能以類似方法證實。殷墟甲骨乃是商王室遺物,占卜的是當時大事,自然很難涉及被商朝取代的夏朝人物。實際上夏朝的史影,在甲骨文中還是存在的。

例如在甲骨文祭祀卜辭裡,祖先總是或以上甲為首,或以大乙(湯)為首,同時伊尹的地位也極重要,這顯然是因為大乙是代夏的第一位先王。如果沒有夏朝和伐桀之事,這種現象怎樣解釋呢?至於上甲以及上甲的父親王亥,為湯的六世、七世祖先,實際就是生活在夏朝的人物。

上面已經說過,殷墟甲骨文主要是反映商朝後期,即遷殷以後的歷史文化面貌,而且多數卜辭是以商王為主體的。近年研究指出,殷墟甲骨裡也有若干不是以商王為主體的所謂非王卜辭,以1991年花園莊東地H3所出內容最為豐富,拓寬了對當時歷史狀況探索的眼界。

殷墟甲骨分期的深入研究已經證明,已發現的約13萬片有字甲骨,幾乎沒有可以確定是早於商王武丁的,並且屬於武丁早年的卜辭帶有種種粗糙原始的特點。因此,想在更早的商朝遺址中發現內容豐富的甲骨文,恐怕是不大可能的。1953年在鄭州二里岡找到的一片早於殷墟的刻字肋骨,字數寥寥,也表明這一點。

商朝末年開始有文字較多的青銅器銘文,即金文,但字數最多的,如日本白鶴美術館所藏卣,也不過49個字。然而周朝一開始,金文便呈現顯著加長的趨勢,例如1963年陝西寶雞賈村塬出土的何尊,作於周成王五年,銘文即有122個字。儘管近年發現了若干珍貴的西周甲骨文,對研究西周所起作用最大的,還是金文。

1995年開始實施的國家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夏商周斷代工程",為了推斷西周共和以上年代,制訂了"西周金文歷譜"。這份歷譜的特點,是強調以青銅器的考古學類型學研究作其基礎。通過歷譜,可以把大量金文材料排比系聯起來,結果發現,西周歷史上有四個時期,能夠確定的金文較多:

第一個是周朝初年,武王死後三監叛亂,周公攝政的時期。這段時間的金文,許多可與傳世文獻聯繫對照,如《尚書大傳》載:"周公攝政,一年救亂",有記伐紂子武庚的大保簋;"二年克殷",有記周公夷平殷都的何簋;"三年踐奄",有記伐蓋(奄)的禽簋和岡刦尊、卣;"四年建侯衛",有記封衛國的簋;"五年營成周",有上文提到的記建成周的何尊,等等,不能縷述。

第二個是周昭王晚年。古本《竹書紀年》及《呂氏春秋》、《水經注》等書記載了昭王十六年伐楚,至十九年南巡,死於漢水的史事,有令簋、令尊與令方彞、中方鼎、中甗、中觶,以及近年出現的靜方鼎、甗,等等,很多青銅器,足以證實這一段令人驚異的歷史。

第三個是西周中期的周恭王之世。能夠排在恭王時的青銅器特別多,人物互相系聯,歷日彼此調諧,是其他時期少有的。

最後是西周晚期的周厲王、宣王時期。這個時期有關的傳世文獻較多,特別是《詩》,有不少重要詩篇,可與虢季子白盤、兮甲盤等等金文一一對照。總的說來,厲王史事更多依靠金文,宣王史事則更便於運用"二重證據法"來研究。

商朝後期到西周,甲骨文、金文這些出土文獻,與傳世書籍結合考察的結果,是使我們充分認識到當時中國已經處於早期文明的發達階段,過去有些學者對之估計 過低,是不夠準確的。等到進入東周(包括春秋、戰國),文明的發展於是走向高峰。春秋時的出土文獻,仍以各國金文為主,戰國時這方面最重要的發現,則是竹 簡和帛書。

竹簡(在沒有竹子的地方是木簡)和帛書是我國紙的發明和普遍應用以前的書寫載體。由甲骨文知道,至少在商朝已經大量使用簡了。至於絲織品的帛書,最早使用的證據是在春秋晚期。

戰國簡帛大致可分為書籍和文書兩大類,而書籍對古代文明歷史的研究更加重要。這種戰國時期原本書籍最早為現代學者所見,是1942年發現的長沙子彈庫帛書,但由於那時楚文字還沒有被人們充分認識,其內容很長時間未能得到解讀。50年代以後,陸續有楚國竹簡出土,同時楚文字釋讀的水平也逐步提高。1993年湖北荊門郭店一號墓發現的竹簡和1994年上海博物館入藏的竹簡,主要是儒、道兩家的著作,有非常高的學術價值,有關研究已經使孔孟之間或老莊之間的學術史得到改寫,其影響至為深遠。

2008年7月,清華大學經校友捐贈入藏一批戰國竹簡,計2388枚, 內容主要是經史一類的書籍。經過初步觀察,發現有多篇《尚書》,有的見於傳世本而文句頗多不同,有的曾為傳世文獻引用但久已佚失,還有些是秦漢以來從未有 人知道的。又發現有一種編年體史書,很有些像《紀年》,所記史事自周初直至戰國早期,對傳世文獻有很重大的修正和補充。此外的珍異內涵還有不少,有待深入探討。

王國維在1925年時曾稱他那時為"發現時代",今天我們所處的更可稱為"大發現的時代"。出土文獻的整理研究,一定會在新世紀裡發揮越來越明顯的作用,使我們對中國早期文明的認識不斷深入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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