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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娥冤,少年更冤!

 2009-10-12 13: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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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竇娥冤,其實四川少年黃江湖比竇娥更冤!過去有攔轎告狀,如今我只有發帖為我親弟弟喊冤!

2009年2月,四川鄰水縣興仁鎮廟口三組一位年僅20多歲,不務正業、居無定所、有上頓沒下頓、身無分文、游手好閑的流浪漢包中白,來到廣東惠陽區著名將軍葉挺的故鄉秋長後不久,認識在秋長鎮做工少年同鄉黃江湖。黃江湖對同鄉包中白的到來非常高興、熱情接待,既留吃又留宿。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因為老鄉包中白偷了他400元錢,而招致了自己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的牢獄之災,斷送了自己的前程,毀了自己的一生。一個小混混,恩將仇報反誣少年黃江湖搶劫,不但矇騙了惠陽區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檢察官,而且堂堂惠陽區人民法院的法官也被矇蔽,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2009年2月,包中白來到廣東省惠陽區秋長鎮,認識了年僅17歲在外出打工不音世事的少年黃江湖。身無分文,又飢又餓的包中白,得到打工少年黃江湖的熱情接待,又是留吃又留宿。第二天,吃飽睡足的包中白,竟然偷走了少年黃江湖僅有的400元錢後不辭而別。

包中白偷走少年黃江湖400元錢一事,很快在四川鄰水縣人的同鄉中傳開。2009年2月13日中午13時30分左右,鄰水同鄉劉科等人為了幫少年黃江湖,私下找到包中白並將他"抓到"一手袋廠旁邊的山上,進行毆打和強迫歸還400元錢,並把他包內的假金項鏈拿出來丟了。之後電話通知了年幼無知的少年黃江湖,黃江湖趕到山上看見此人是偷自己錢的人因一時氣憤也打了包中白並要他還錢。身無分文而較滑的包中白為了脫身和免受皮肉之苦,苦苦哀求說跟親戚朋友借錢還給少年黃江湖。

而後,包中白和樹雲一同來到"南洋大酒店"找朋友借錢,包的朋友答應到晚上20時拿500元給他還給黃江湖。樹雲幾人為了幫少年黃江湖討回被偷的400元錢,一直看住包而不讓離開,到了淡水"四川小酒樓"後不久,包中白不但不想還錢反而升起了邪惡之心,倒打一耙,向110反誣遭他人搶劫(但報案時說的是游羅漢搶的)。

幾分鐘後,少年黃江湖就這樣莫名奇妙的被人民警察"抓獲"。2009年8月10日,惠陽區人民檢察院以少年黃江湖構成搶劫罪提起公訴。2009年9月10日,惠陽區人民法院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以少年黃江湖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在報警筆錄上,包中白稱被搶財物非常巨大。被搶現金135元、價值7480元黃金項鏈一條、內有30000元農業銀行卡一張、身份證一張等財物。

如前所述,報案人包中白,身無分文,居無定所,有上餐沒下頓,偷人400元都無法退回,被人逼到去找老鄉借錢還人。包中白如果真有一張內有30000元農業銀行卡,他需要從秋長鎮被人押到淡水鎮"南洋大酒店"找老鄉借錢還人嗎?包中白居無定所,游手好閑,如果他能在脖子上掛上一條價值7480元的黃金項鏈,能如此窩囊嗎?包中白如果是一個能接工程的包工頭,他還會偷人家僅有的400元嗎?非也!是惠陽區公、檢、法的辦案人員的法律邏輯水平太高了,高得令人目瞪口呆!

在審訊和審判少年黃江湖的程序上,偵查人員和檢察人員,從未依法通知未成年人黃江湖的法定監護人在場的法定前提條件下進行審訊,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其審訊筆錄是非法無效的。有的審訊筆錄甚至是從上一次的計算機文文件上複製後,強迫少年黃江湖簽字的。

偵查人員非法審訊和馬虎審訊以及檢察人員的智商低下,再加上法官牛二郎辦案,小小黃江湖,雖然其母親為他聘請了兩名辯護律師,惠陽區人民法院還"法外"為他指定了兩位法援辯護律師,在中國率先創造了一個被告有四位辯護律師的記錄,但還是逃不掉包中白不合邏輯的誣告,被人民法院以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的刑期。

竇娥冤,那是發生在封建年代,發生在古代。當今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社會,我們的公、檢、法是否應該認真辦好每一宗案,杜絕發生這種冤案呢?

惠陽區人民法院看到此帖後,是否會認真去思考一下呢?還我弟弟一個清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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