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圖片)
我不知道天堂的準確定義,但我想天堂總應該是一個令孩子們無比熱愛的地方,沒有可為不可為的條條框框,沒有家長老師的嘮嘮叨叨,無論在家還是在學校,都能夠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盡情盡興地說笑玩耍,而不必察顏觀色,以防不測。不過就我所看到的,美國並不完全如此,所以我說美國是人間。既是人間,則家有家規校有校規,有時規矩也是十分嚴格的。
故事一:膽大不可妄為
三歲的珍妮是我朋友的女兒,爸爸是白人,媽媽是亞裔。和亞裔血統的孩子的個性不同,珍妮性格外向,是幼兒園她這個年齡段中,惟一敢對老師說"不"的孩子,對此老師還是持鼓勵的態度,畢竟膽子大是健康的。
不過,任何事情都要有個限度,膽大也不例外。有一次,珍妮犯了錯,挨了老師的批評,珍妮不服氣,揚手給了蹲著和她講話的老師一個嘴巴。這下闖禍了,老師及時報告了校長。放學時,由校長親自出面,鄭重其事地與珍妮的媽媽討論這件事,並且通報了校方的處理意見:學校認為,三歲的孩子敢於出手攻擊他人,就不是一個膽大膽小的問題了。而是因為心理不健康,或者是教育的方式有問題,因此要求家長盡快帶珍妮去看心理醫生,根據醫生的診斷,有病治病,沒病就需要檢討一下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在沒有心理醫生的診斷證明之前,珍妮只有留在家中,以防再次攻擊他人。
這樣的處理方式讓珍妮的媽媽頗感意外,覺得有點小題大做,似乎不夠公平。好在珍妮的爸爸認同學校的做法,儘管相信珍妮可能是偶爾犯錯,但是若不及早糾正,動手打人成了習慣,再想糾正已經晚了,如果不幸釀成大錯, 後果不堪設想。防患於未然,停課看醫生的處理方式,會讓珍妮留下深刻的印象,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從此記住不能再犯類似的錯誤。這樣做,不僅對珍妮公平而且負責,家長為此花些時間和金錢是值得的。
勇敢是優良的品格, 而勇敢到為所欲為傷害他人, 就是惡劣的品行。教育孩子們從小就懂得, 膽大不可妄為,這不僅是校規,也是大多數人家的家規。
故事二:禍從口出
美國的法律保障言論自由, 因此家長老師乃至整個社會都會鼓勵孩子們暢所欲言,講實話講真話,無論是批評譴責的還是歌頌讚美的。但是,有些話卻是不能隨便講的,尤其是在公眾場合,否則就會禍從口出,惹來麻煩,輕者賠禮道歉,重者法庭相見。這些話,就是因歧視偏見而傷害他人的話。
美國市面上有種葡萄酒,味道不錯,名字叫"胖雜種",因為不是名牌,也就不知道名字背後的典故了。但是,因這個名字而發生的下面這個故事卻是真實的。
皮特是一個九歲的亞裔男孩,五歲那年來到美國,內向老實,同班有名白人男孩常以黃皮兒白心兒的"香蕉"取笑他。為此他很氣憤,但是又沒有把這個情況告訴家長老師。有一次,在家長們關於葡萄酒的閒聊中,皮特聽到了"胖雜種"這個名兒,並且體會到些許譏諷嘲笑的意味。後來,在白男孩又用"香蕉"稱呼皮特時,皮特立刻用"胖雜種"回敬了那個體態肥胖的男孩。於是彼此不懷好意的稱呼,演變成了一起歧視傷害的事件。兩個孩子的家長被請到學校,雙方互相道歉之後,白男孩因多次使用"種族歧視"的言論侮辱皮特,受到停課三天的處罰,皮特雖受傷害在先,但所採取的報復方式是錯誤的,使用了"身體歧視"的語言,同樣侮辱了胖男孩,受到停課一天的處罰。
這件事情給家長孩子們都上了生動的一課:人的尊嚴神聖不可侵犯。無論一個人的種族、信仰、性別、能力、成績、貧富,甚至身體的高矮胖瘦,都必須得到充分的尊重,而因此所產生的攻擊詆毀,均屬於歧視偏見。任何人被帶有歧視性質的言論所傷害時,都有權利付諸法律,討回公道。
禍從口出,禍根在心不在口,如果內心有公正平等尊重他人的正確態度,口裡就不會發出歧視偏見的言論。尊重自己,尊重別人,這是所有學生的必修課。
暢所欲言,把心中的美善化作語言釋放出來,人間因此而溫暖,人心因此而光明。在一個充滿愛的世界裡,"禍"無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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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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