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沒有定見,朝秦暮楚,十分盲目,遭到了很多人的嘲諷。其實,在這快速轉變的民意後面,有一個不變的邏輯,那就是誰更壞就恨誰。大學生和警察相比,當然是弱勢群體,無辜少年;警察為虎作倀,欺壓良善,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跟高官富商比起來,警察又是可憐的羔羊了;有錢能使鬼推磨,有權能使磨推鬼,錢權交集的家庭,養出比壞警察更壞的惡少來也是常有的事。
這件事情有意思的地方在於,短短一週之內,當事雙方都先後成功地操縱了民意。它是一個觀察民意如何被操縱的範本。
我們一般認為,民意就是民眾個體意見的集中表達。但是,在早期的社會心理學家如古斯塔夫·勒龐看來,社會群體中的個體與獨立的個體完全不同。不管一個人多麼聰明,只要他投身群體,就容易受到暗示和感染,從而變得盲從,衝動,簡單化,極端化。勒龐在他的代表作《烏合之眾》中,不無灰暗地說,群體的意見多半受領袖支配,民主不過是獨裁者的一件漂亮的外衣。
勒龐之後的歷史證明,我們沒有必要這麼悲觀,但民意極其容易被操縱,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操縱民意的第一要點,就是讓他們的頭腦中裝滿刻板印象,這些刻板印象往往都不準確,卻又深入人心,難以磨滅。比如"河南人騙人"、"湘女多情"等等,都是以偏概全的刻板印象。在"10·11"哈爾濱命案中,民眾的刻板印象是:"警察很壞,有錢人更壞,當官的最壞"。
操縱民意的第二個要點,就是有選擇性地發布消息,甚至製造謠言,引導輿論。在此命案的開頭兩天,傾向於死者一方的人搶先發布了消息,強調了"警察"和"大學生"的身份符號,喊出了"知法犯法"的控訴,還引用了"孫志剛事件"的案例。應該說,這是比較熟悉媒體和民意的做法。但傾向於警察一方的人,更加諳熟此道,在監控錄像曝光的同時,就廣為散發了"死者家庭背景深厚"的消息。這些消息中,指名道姓地描述了死者親屬的社會關係,不由人不信。根據前述刻板印象,民意立即倒戈。
儘管民意容易被操控,但只要你認同民主的價值理念,又不可能不尊重民意。那該怎麼辦呢?"10·11"哈爾濱命案的進一步發展,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
10 月18日,黑龍江省政府召開記者會,哈爾濱市公安局官員稱,經過逐一核實後,確認網上傳言不屬實,死者家沒有高官背景。10月20日,死者家屬及律師又召開媒體見面會,稱監控錄像公布不夠全面。此後,民意發生了分化,一部分站到兩邊繼續對陣,另一部分卻從被操縱中覺醒了,不願意在殘缺不全的消息中爭吵,把訴求改變成要求公布更多真相。
可見,要讓民意相對理性化也並不困難,只要信息透明,就成功了一大半。在此情況下,雙方當然可以繼續爭取輿論支持,但是爭取不同於操縱,影響不同於引導。爭取和影響,好比在一個十字路口,說服一個健全的人走某一條路;而操縱與引導,好比蒙上或者刺瞎他的眼睛,用自己的手牽著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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