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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林案移交檢察院半月終許見律師

 2007-10-24 04:5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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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黑龍江富錦失地農民維權並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佳木斯市工人楊春林案已移交到檢察院近半個月,星期二,主管楊春林的法官終於答應律師李方平星期三可以到佳木斯會見楊春林。

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一旦移交到檢察院就預示著案件進入檢察階段,律師會見當事人就不應受任何限制,但是,已移交到檢察院半個月的楊春林案卻被佳木斯檢察院拖延律師會見楊春林,在此期間,楊春林的家人及律師多次聯絡楊春林案的主管於處長,但都無法聯繫上。直到星期一,楊春林的妹妹楊春平再次到檢察院,終於見到於處長,之後北京律師李方平打電話給楊春平才讓於處長不得不接聽了李律師的電話,確定了星期三律師面見楊春林的日子。

星期二,楊春平對本臺表示,「週一我去檢察院了,他問我幹什麼來了,我說,律師打電話你不接,我打電話你也不接,我母親非常著急要求律師能見一下看我哥瞭解一下他的情況,之後那裡邊有一個人跟於處長說了一句話,那涉及到國家機密吧,那意思好像是夠嗆能讓看,但律師打電話他不得不接,他挺無奈的接起來了,之後就說,來就來吧。」

而楊春平對於檢察院於處長允許律師星期三會見楊春林感到懷疑,她表示,「那天看到國保大隊的徐隊長,我想問我哥在裡面的情況,他說什麼也不能跟我說,他說我現在還給他做工作呢,就是他們現在極力的讓我哥承認錯誤,我看律師來也不一定能讓見,但是他們答應了,就看他們怎麼做吧。」

而李方平律師星期二對本臺表示,他們星期三上午就會到佳木斯,他表示,案件已被拖延了半個月,當事人面見律師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他說;「姓于的檢察官講,你們週三週四過來都行。法律的規定任何人在這個階段都不能干擾律師的介入,因為這不是要求他的批准,只是我們在檢察院階段和法院階段可以隨時要求會見的,雖然他們要求我們推遲兩週過來,我們考慮到可能是因為十七大的召開,過來不太方便。」

李方平表示,他們這次過來除了見楊春林外還要進一步瞭解楊春林案的詳情,希望檢察院官員能夠配合。他說;「我們會看一下起訴意見書,見一下楊春林,跟檢察院做一些溝通,案件的審查進入到一個什麼樣的階段,大致什麼時候移送法院起訴,包括這個案件是否需要退回偵查,這都要瞭解清楚。」

佳木斯工人楊春林為幫助富錦失地農民維權,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警方在七月六號逮捕了他與另兩名富錦農民維權代表王桂林和於長武。雖然他們兩人目前已被釋放。但當局對他倆嚴加看守,不准他們接聽外國媒體電話,更不准他們離開富錦。星期二,一位知情者對本臺表示:「反正是不讓他們走,在富錦就行,管片兒民警要求他用公用電話給他打電話,看到市富錦號就知道他沒走,有時一天一遍,有時隔一天一遍,十七大結束後,派出所不給我們來電話了,也不用往那裡打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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