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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師狀告搜狐侵權 中國首例

 2007-08-22 08: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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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日前起訴搜狐公司鎖定隱藏博客文章、侵犯博客用戶權益,上週五,北京海淀區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劉曉原律師表示,經常為他人代理案件,自己做原告打官司維權這是第一次。他說,這也是全國首例由於搜狐隱藏博客用戶文章而被用戶告上法庭的案件。

之所以這麼做,劉曉原表示,一方面是維護自己作為博客用戶所享有的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和公開發表文章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通過這個訴訟向公眾傳遞一個信息,就是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我們應該依法提出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致電搜狐諮詢部,一名工作人員稱,尚未聽說被告之事,並稱,不合適的文章就不能公開發表,大家都是這樣。當被問及「不合適」的標準、該標準是否寫在搜狐與用戶的協議書中時,對方稱,「有的判斷標準沒有明文規定」,「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標準」。

劉曉原表示,搜狐既然為廣大博客提供空間發表文章,那我們發表的文章內容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搜狐制定的「搜狐博客用戶發布信息協議」規定,就應該讓我們發表。這是每一個博客用戶發表觀點和言論的自由權利,也是受憲法保護的。現在搜狐把這些文章隱藏、鎖定,違反了他們自己制定的協議規定。

至於為何被隱藏,是否文章內容涉及某些敏感信息,劉曉原表示,應該不會。因為我的文章都是針對時事、針對官方媒體公布的新聞事件,從法律角度加以評論,談我的看法。可能和相關報導的觀點不相一致,但我認為沒有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也沒有違反博客管理規定。

至於搜狐隱藏其文章的可能原因,劉曉原表示,我也不清楚。搜狐曾給我一個通知稱「因為某些原因,不適合公開發布」。至於什麼原因,他們也沒有詳細解釋。也許只能到法庭上看。

劉曉原說,起訴搜狐後,搜狐至今未跟自己聯繫,並且繼續隱藏自己的博客文章。

對於這場官司最終是否能打,劉曉原表示,我自己也無法預測。但是不管勝負如何,通過這個案子,可以讓公眾知道,在用戶沒有違反法律和法規的情況下,某些博客或論壇私自隱藏或者刪帖的行為是侵權行為,博客用戶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希望最終傳遞這樣一個信息。

據劉曉原介紹,今年六、七、八月間,他發表在博客中的《陳良宇「一邊腐敗,一邊高升」,應問責誰?》、《李志平「故意殺人」案24年得不到平反的情況反映》、《從貪官被注射執行死刑,看死刑執行的不「平等」》、《如果邀請函不是偽造的,副檢察長會因公款旅遊「下臺」嗎?》、《「紙餡包子」新聞炮製者,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嗎?》、《貪官玩弄女色,就等於玩火自焚嗎?》、《這是鄭筱萸寫的臨終「悔恨」書嗎?》、《鄭筱萸上訴後,能逃「生死劫」嗎?》、《法治中國記者採訪李志平冤案》等十一篇文章,全部被搜狐鎖定,不讓顯示在博客頁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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