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原罪的共產黨之二

作者:孫豐  2007-03-06 03:1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⑹、制度與「法」的意義;及把法律意義的「罪」還原回自然的懷抱法不屬於存在世界,不是不可抗的,法是由人來確立的,所以是選擇的。但人卻是存在,是非選擇的、不可抗的事實。究竟是人來合法還是法來合人,這還用討論嗎?人的行為應合法,是因法出於人性併合乎人性。

人是「有」心。人不是「是」心。心乃形成的。不可抗事實所能擁有和所能實現的,只能是自身的不可抗性,不可能是外來原則或外力。但共產主義卻就是生命外的原則。由選擇而生的「法」是由人的不可抗性派生出來的能力來選擇的,所以它應保護的只能是人的不可抗性。法是為保證人的自律,所實現的就是自身物質性,為保證人人的客體性不致受到侵擾才成為必要的。

「共產主義」理想偉大而又高遠,共產黨就不只是偉大,還光榮加正確,可惜,對於人的生命來說它們都是外物。共黨憲法的不合法就不須老孫評說,只要你明白:選擇而有的法是捍衛人的不可抗性的,不是為外力侵擾提供方便的,就知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死刑,是萬般地正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