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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新加坡政府撤消對黃才華和余文忠的指控

作者:文/李鼎  2006-12-02 15:5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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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紀元記者李真12月1日新加坡報導,上月28日開始繼續審理的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抗議案,法官於30日下午判罪名成立,兩名學員分別被罰款1千與 1千5百新元。被告認為審判過程嚴重不公,所有提交的辯方證據和四名辯方證人均被拒絕,因而拒絕接受審判結果,並當場提出要上訴,但法官裁定先執行判決之後才被允許上訴。

兩名被告學員黃才華被罰款1千5百新元,如拒付罰款就要坐牢15天;余文忠被罰款1千新元,如拒付罰款就要坐牢10天。目前,黃才華已被送往樟宜女子監獄,余文忠被送往女皇鎮監獄。雖然他們提出上訴,並被准許,但不允許保釋。一般情況下,上訴申請被接受後,被告允許保釋在外等待上訴結果。

中領館前抗議案涉及三名法輪功學員,他們今年7月20日在中國大使館對面和平靜坐,展示內容為「720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橫幅,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騷擾」為由控上法庭。當事人之一73歲的陳培育在開庭前突然被撤銷起訴,於8月21日被強迫離境。

新加坡法官為了討好邪惡的中共,竟然以「不相關」為由拒絕證人提交的證據,期中包括聯合國關於法輪功的調查報告,美國國會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的188號決議等。證人瀋健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關押,法官認為該證人7月20日當天不在現場為由,不能作證。黃才華要求請當時就在現場的當事人之一陳培育作證,被法官指為拖延時間,亦遭拒絕。被告提出另外的兩位證人和其他多種證據也都被法官拒絕接受。

這位法官無視國際媒體關於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報導,無視近3000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迫害致死,無視7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滅絕人性的行為和活體摘除學員的人體器官的獸行,其行為可被視為沒有了人性的,被中共邪靈控制了的,披著人皮的獸差不多少。凡是被邪惡的大赤龍打上獸印記的人都是沒理智,跟著邪惡中共指揮棒轉。當然,在神滅中共之時,神也絕對不會放過充當中共打手的邪惡之人,其中也就包括了與中共走在一起的,脅從迫害法輪功的政府和個人。

中國歷史的發展是一朝一代的進行政權的變更,天滅中共這步棋天上的神已經擺在那了,那麼至於說在這個過程當中,對於中共當權者,中國老百姓,外國政府,每個世人採取什麼手段和態度對待這件事,那是個人的選擇,政府的選擇。順應了天意,一個常人有了權力、有了地位,可能利用他有利的條件做了許多的善事,好事,他將得到福報,子孫都會跟著他享福。而有的人很可能利用他的權力干了許許多多的壞事,他本身道德並不高尚,心胸又狹窄,一受到各種賄賂,什麼壞事都幹,干多了就會損壽,不但子孫受影響,而且下一生還得遭惡報。如果一個政府做得正,在國內和國際上為老百姓做了許多的善事,好事,這個國家就會風調雨順,神就會給它榮耀,讓它強大。相反,在國內和國外對他們來說都將是動盪不安,天災人禍,災難聯綿不斷。

新加坡政府和每個個人也都處在這個選擇當中,做的好壞關係到整個國家的前途和未來。如果跟著中共黑到底,下場一定是可悲的。黃才華和余文忠二位法輪功學員做的是順應天意的大好事,是在挽救處於毀滅邊緣的新加坡政府,你們這麼對待他們,對於他們失去的只不過是2500新幣,但是,新加坡政府失去的將是整個新加坡!

新加坡的這個案子,讓全世界都在關注。希望新加坡政府做出正確,有良心的選擇。要選擇善還是選擇邪惡,請新加坡政府三思!我們呼籲撤消對黃才華和余文忠二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罪名」!天意是任何人都無法改變的,順天意者昌,逆天意者亡。新加坡政府這幾年來已淪為中共之外的迫害法輪功的工具了,不停止迫害的話就等著天治吧!


2006年12月1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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