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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要求李光耀作證人

 2006-07-30 22: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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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遭新加坡警方提控的法輪功學員於7月28日第三次上庭。在庭上,9名學員向法官要求8位證人作證,其中包括新加坡資政李光耀和內政部長黃根成。

在庭上,法官詢問9名自辯學員是否有證人。其中一名被控學員,王宇一博士表示她希望傳召8名證人。第一位是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此言在法庭上引起一陣騷動。

王博士接著向法官列舉其他7個證人,其中包括:副總理兼內政部長黃根成及一些警署署長。

被問及為什麼要求李光耀作證人及他跟案子的關係,王博士表示這是根據當地法輪功學員多年來跟警察及政府官員接觸後得的結論。

王博士說:「因為我們這些年在外面的講清真相,跟警察呀,跟移民廳的官員,還有新加坡的其他政府官員接洽是非常多的。他們認為在中國你們面對這樣慘烈的迫害,你們有權去講出真相。他們可以接受我們做的。但是他們說他們沒有辦法。不管是他們來攝像、他們來收展板、他們來寫報告要控訴我們,都是不得已的,而且他們說,要解決這個問題的話呢,希望你們寫信給上面,我們也是沒有辦法。」

法官提醒她說辯方證人應該是對自己有利的人,而不是來被盤問的人。

王博士:「我不要他刻意的來對我好或者是對我不好。她不應該這樣做,它只需要講出真相。那麼對這個案子來說呢,任何人只要講出實事,那對我們就是最大的幫助。如果所有的證人都是像他們向法庭宣誓的那樣,講出事實真相,這個法庭程序又是公正的,那麼法官也是公正的,我相信這兩個案子,這幾個案子都是不能成立的。」

被問及法庭是否會傳召李資政出庭作證,王宇一表示她只是在行使他們的權利。

王宇一:「我是被控的一方,被控的一方也享有我的權利。對我來說,對我們這麼多個學員來說,我們都看了那個證據,就是那個錄像帶。非常非常的可笑的。非常祥和的一群人,就是在分分資料,誰看了誰都覺得可笑。對這一件事,他讓我們到庭,他讓我們調查我們去了,他讓我們上庭我們去了。我們作為一個這個國家的小人物,我們都能做得這麼好,尊重這個司法系統。我們在街上講真相,發資料那都是讓人理解一個(法輪功遭受迫害的)真相,我們不希望上庭。但是這件事情發生在這裡,我們就行使我們的權利,人們聽多了她就理解了希望法庭給我們這個機會,讓我們講出真相,讓大家理解。大家真正理解真相的時候,他都會理解,因為每個人都有一顆善心和一個善念。」

另一方面,王博士表示他們想傳召的其中一位證人是在案發當天叫他們收起橫幅的警員。

王博士:「我傳召的另外一個就是10月23日在事發現場,他讓我把Banner(橫幅)收起來。那我們就跟他配合把Banner收起來了。他說你收起來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新聞背景:

7月14日新加坡警方控告王宇一等9名法輪功學員,於去年10月在烏節路一帶「無准證集會」。法庭宣布正式審訊日期為8月14日。

8名被控的學員由於律師無法在給予的短期內做好準備而退出,學員被迫自辯。王宇一則在事先已選擇自辯。

新加坡法輪佛學會成立於1996年,在當地是一個合法團體。自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新加坡警察4度將當地學員控上法庭,其中3件是屬於非法集會一類的控訴。

自7月6日中共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頭目李嵐清接受新加坡國立大學的榮譽學位後,新加坡警察在一個星期內2次起訴當地學員。

法輪功學員表示他們是以和平的方式在公共場所向公眾說明法輪功在中國遭中共迫害的真實情況。他們希望政府能站在道義的一方,撤銷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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