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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起真:追殺貪官令--千分之二與百分之四的啟示令

作者:郭起真  2006-04-03 20: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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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負責大陸信訪工作的主要官員,在《半月談》刊物上談到北京上訪冤民,他深有感觸的說:「上訪人員所反映的問題能夠得到圓滿解決的,不及彩票的中獎率,僅佔所有上訪人員的千分之二」。這足以說明胡綿濤上臺之後,加大「保先」力度和刻意構建的所謂「和諧社會」,取得的「輝煌成就」!

今天是2006年的4月1日,我的冤案經歷了整整十二個年頭了!

十二年前的今天,我僅僅與前河北省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發生了幾句口角,馬桂臣就呼喊著「快給公安局打電話,將郭起真抓起來!」他見警察沒有來給他當打手,就親自駕車拉來了兩名警察,將我抓到公安局,接踵而至的就是,我被警察收審(取保)、逮捕(取保)、判刑(新華法院扣押上訴狀)、開除公職;北京召開兩會期間,兩次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扣押的電腦等物品不開具扣押憑證,至今未歸還);我未成年的兒子在學校遭到公安警察的騷擾,學習成績急劇下降,我愛人(多次遭到跟蹤)在單位受到多次騷擾,被單位辭退(至今賦閑);我經常遭到非法的傳喚、威脅、恫嚇、跟蹤、入室騷擾和暴力限制自由(造成身體損傷至今未癒);我幾乎被滄州市所有網吧禁止上網,我的稿費支票(2988)遭到扣押,我的電子信箱和主頁遭到關閉……,……。

為此,我曾進京上訪四十四次之多,多次到天安門廣場、國家信訪局、公安廳、最高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政府、省公安廳、滄州市市政府和市委、滄州市公安局示威請願;在網上給胡綿濤發表七次公開信(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2005年10月26日上午,我和妻子再一次到滄州市市委示威,遭到新華區法院和沒有戴警號標誌的警察的阻撓和暴力搶奪示威橫幅,使我被迫爬到滄州市公安局院內的電視塔抗議,不慎從20多米處摔落,造成右大腿骨折。事發後我躺在滄州市市委大門口足足有三個小時,新華區政法委才出面送我到醫院醫治。然而,政法委在支付了不足二萬元住院費之後,卻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使我骨折大腿中斷治療,如今面臨終身殘廢。

馬桂臣何許人也?

十二年前與我發生口角的馬桂臣最早在滄州市評劇團從事二胡伴奏職業,劇團失業後先後到鐵四局(修理工)、運輸隊(修理工)、社隊企業局(辦事員)、交通局(工作人員)、市政府(副市長秘書和小車隊隊長)、房管所所長。90年代初終於拜在滄州一位副市長的門下(擔任生活秘書),攀上這個高枝正式混入官場。由於馬桂臣在擔任市政府車隊隊長時,妄圖用暴力征服「統治」司機,遭到一頓強有力的反擊,馬桂臣住院醫療後卻因禍得福,92年從市政府調入新華房管所擔任所長。

馬桂臣把闖蕩江湖的金科玉律和至理名言早已倒背如流、爛熟於心,可以說達到了爐火純青的登峰造極地步。當他一爬上房管所所長的寶座,就急不可待的立即將失業、待業的少爺、小姐調到滄州市房管局(給局長開車)、工商局,為兒女日後的平步青雲、飛黃騰達、貪污受賄和違法亂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他還沒有忘記將自己的直系親屬安插到房管所擔任主管會計,為日後的為所欲為打下堅實的基礎。

馬桂臣自從擔任滄州市房管所所長之後,自任房地產開發總經理,在任職期間揮霍公款購買三輛轎車,他剛愎自用、唯我獨尊、不學無術暴露無遺;暴戾、乖張,並經常的辱罵職工,甚至在小區內竟敢與警察相互勾結,將因房產糾紛引起口角的人拘留;利慾熏心、狂征暴斂,任職期間先後更換三輛轎車,將下崗待業的兒女調入工商局和房管局;又利用手中的權力頂風作案,將房管所開發的(商品樓房)三套公有商品樓房,分別為自己和兒子、弟弟各竊取一套商品房。其中馬桂臣未居住前的荷花池小區七號樓302室(現在倒賣中),早已出售給了原滄州地區金屬公司的總經理孫曉波;原告的弟弟現所居住的荷花池小區五號樓(商品樓)601以前已出售給了滄縣百貨總公司楊經理的兒子;馬桂臣利用職權將下崗的兒子調入房管局,並在荷花池小區為兒子竊 取八號樓四樓一套三室一廳的商品樓房;馬桂臣在任職期間恨不得一手遮天,他私自出售商品房,隨心所欲地哄抬和降低商品樓房的價格,甚至於違反售房規定,指使或親自填寫虛假的售房協議書,即近十萬元的樓房,僅填寫三萬二萬,狂征暴斂,大發不義之財,僅在出售商品樓辦理房產證,偷漏國家稅收,給國家直接造成的損失就高達數十萬元。

就是這個滄州人民人人皆知的貪得無厭的貪官,竟然到新華法院起訴我名譽侵權,而新華法院在繼95年扣押我上拆狀之後,置馬桂臣的犯罪事實於不顧,又於2004年12月15日判我向馬桂臣陪禮道歉; 2004年1月30日我依法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庭延期審理。2004年5月8日下午滄州市新華法院送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判決書;2004年5月19日我正式向中院和新華法院提起再審申請,沒有得到再審,新華法院卻於2004年7月14日下達強制執行通知。

尊敬的各位看官:94滄州市新華法院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受理了不應該受理自訴案,並枉法對我作出我有罪判決之後,又扣押了我法定時間內的上訴狀。十年之後,2004年又受理了不應該受理的馬桂臣所謂的侵權案件,再次枉法判處我向馬桂臣陪禮道歉;95年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受理我起訴新華法院的扣押我上訴狀的訴訟請求,2005年卻又枉法駁回我的上訴,維持新華法院對我的判決;2004年5月19日我正式向中院和新華法院提起再審申請,(法律規定七個月內必須對再審申請做出書面答覆),至今沒有下文!

百分之四說明瞭什麼?

二月下旬,胡錦濤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再一次警告亡黨危機加劇了。他說:我黨正面臨著的亡黨危機,近年不是減弱、緩和,而是加劇、激化。社會各種矛盾日益激化,主要矛盾是人民群眾的利益與黨的執政和政策的矛盾。在部分地方、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權已經由蛻化變質欺壓人民的官僚所把持。這個問題不能再等待了,要組織強有力的工作組、調查組下去,依法按紀予以解決。

胡又警告說:這個被動局面不克服,一場政治性災難就會發生,這是不以主觀意志而改變的規律。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2006.3.22)接受訪問時透露,中國官員腐敗風險係數僅為4%,這意味著100個貪官中涉案被捕的僅4人,96人仍過著安逸生活。

百分之4中的「倒楣」蛋袁寶jing,被推上斷頭臺時,才絕望的發出了耐人尋味引人深思的「我不服!」這位中華首富倒出的是人將死言也善的苦衷,還是對中共這個腐敗政府的強烈抗議!?

教授周孝正還指出,檢察部門去年偵查涉嫌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4萬餘人,其中廳局級官員196人,部級8人,而涉嫌貪污、賄賂10萬元以上和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的官員高達8490人。周孝正稱,經調查顯示,中國官員腐敗潛伏期正逐漸變長,被調查的部級幹部犯罪案件中,近年的平均潛伏期為6.31年,最長的達14年。

既然大陸的最高領導人和最具權威的職能部門的專職人員,都敢於承認政府部門存在的嚴重腐敗和由於政府的腐敗給億萬人民所帶來的深重的災難,那麼做為一個長期上訪高達十幾年的冤民在這裡要大聲的拮問中國政府:中共政府怎麼樣的來懲辦仍然過著安逸生活的百分之96?中共政府對仍然逍遙法外的百分之96中的馬桂臣、李桂臣有什麼樣的追究、懲治的具體措施?難道一定要馬桂臣達到周教授所稱的達到最長時間的14年才能依法嚴懲嗎?難道讓無辜的百姓崔海濤(母親王金如電話:0317-2224398)在滄州的死牢裡訖今關押了八年零九個月!)等到像聶樹斌那樣被拉出去槍斃了,被挖空了五臟六腹(移植給老爺們),再給平反昭雪,才能證明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嗎?

追殺貪官令!

在中共政府瞻前顧後、憂心忡忡、徘徊不定的時候,在中共政府無動於衷、置若罔聞的時候,在中共政府瀆職和犯罪的時候,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億萬人民,難道就是任人宰割的奴隸嗎?!且看「國家主人」的心聲。

下面是我在聊天群裡看到的追殺令

追殺貪官令
編號:2006.3.27.024
從古自今,總有為民除害的好漢與英傑,在民不聊生,百姓遇到不公的時候,用手中的利刃為民請命。

苛政自古猛於虎,貪官污吏就是豺狼。革命為什麼,不就是消滅貪官污吏嗎?革命革什麼,不就是鏟除貪官污吏的土壤嗎?如今革命到底勝利了沒有?我說沒有,只要有一天貪官分子還大行其道的逍遙法外的時候,革命就在一次的從頭開始。

往昔的對象是地主老財,今天的目標就是眾多的貪官污吏,以往是批鬥教育,今天就是血染五步。

自古法律都是服務於統治階級的,今天的法律尤為有多少更改,與其被坐山吃空餓死、病死、老死窩囊死、不如倒反西歧圖個頂天立地。

世道不公,忍氣吞聲活的百年不過是個王八,多活無意。生於世間不能上為國家盡力,保父母頤養,下護不住妻兒一日叁餐。這樣的境遇,怎算男人。

廢棄化,雷厲風行堅決化。

貪官們不是把自己的搜刮的財富轉移外國嗎?那麼我們本土百姓們怎麼活,敲詐勒索,綁架撕票也要把這些錢從貪官們手中搶回來,貪官們即使死了兒子女兒也只有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我在天涯的博客
x71方向標 2006.3.27

2006年4月1日於河北滄州

《民主論壇》(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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