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原能總署署長艾巴拉迪所說的,伊核問題已進入關鍵時期,但這只是互信出了問題,還沒有達到危機的程度,與會三十五個理事國也沒有要求安理會對伊朗採取任何行動。歐盟決議草案的立案理由跟德、英、法先前的顧慮毫無二致,也就是不相信伊朗核計畫僅限於和平用途,建議原能總署將伊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處理,只不過歐盟決議案更明確地提出伊朗必須重新凍結鈾濃縮及相關活動、停止建設重水反應爐、正式簽署賦予原能總署更大監督權的協議,諸如核檢過程中可直接訊問個人、審查核料購買文件、檢查核設施等,而這些內容無疑是為伊朗設下談判底線。
草案裡只是強調繼續經由外交途徑解決伊核問題,並呼籲伊方迅速且充分地與原能總署合作,並沒有定下最後期限。這點大致呼應中、俄兩國的立場,亦即提交安理會的目的不在於採行極端的制裁措施,而是要向伊朗傳達明確訊息,促成伊朗和原能總署更密切的協調與合作。不過,伊核暋D提交安理會究竟是轉捩點還是引爆點,取決於美、伊這兩個大對頭的態度。
美國新保守派論客雖認為安理會五常任理事國聯手對伊朗施壓,是美國外交上的一大勝利,但安理會上有中、俄掣肘,反而會讓伊朗有更大迴避空間,若不提出二○○三年利比亞決議案之類的具體措施,落實由俄羅斯代伊朗提煉濃縮鈾的方案,則唯有訴諸武力才能打消伊朗核武野心。
伊朗強硬依舊,阿瑪丁雅總統矢言,發展核能是伊朗的權利,不管外界壓力多大都會堅持到底,穆塔基外長則揚言,若原能總署在緊急會議上決定將伊核問題提交安理會,伊朗政府唯有執行議會通過的法律,恢復在自願基礎上停止的一切核活動,並從四日起停止履行防核擴散條約義務,不再充許核查人員臨檢。
自由時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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