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審問了我一上午,目地就是讓我放棄修煉、不進京、不上訪。我說:「我去北京上訪沒有錯,明明是對的東西,假如我卻不敢堅持,我還是一個修煉的人嗎?」我繼續給他們講,大法給予了我們什麼,在中國為什麼有一億人修煉大法,因為大法確實能夠讓人達到健康的身體和高尚的精神境界,對國家和社會都有好處。中國古人不是講修心養性嗎?這些都是公民個人的追求和信仰,我們修真善忍沒有錯。但是,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年初期,大多數警察被電視裡傳播的謠言所矇騙,很難讓他們扭轉過來。
派出所所長不聽我講的道理,把我的雙手銬緊,拴在暖氣管子上。他私下告訴我的親屬說交兩萬元就放人,我知道以後就告訴家屬,堅決不交。所長見榨不出任何東西,就氣急敗壞的說:「那我就只好聽江xx的命令了,江xx說法輪功是X教,你們就是X教,就是把你活活整死又怎麼樣,你有本事,找江xx告狀吧。」 他們把我雙手緊銬著往車上拖,家屬撲上來阻攔,所長竟然拔出槍來,對準我的親人。圍觀的人很多,都說公安簡直跟土匪一樣,法輪功學員有骨氣!
警車急速的開往拘留所,我們家人不甘心,開著車在後面追,他們不願意看著無辜的親人就這樣被抓走。外邊下著大雪,一片天昏地暗。我被連夜送進拘留所。進去後,要我脫光衣服搜身,只要身上有錢就搜乾淨,生活用品不管你需不需要,都由他們安排,藉此勒索錢財。現在這裡的警察,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鎮壓法輪功上。
這是我出生以來第一次被關進監獄,在此前我從不知道看守所和監獄是什麼樣子、在什麼地方。
每天我們被強迫坐在地上不准動,必須團腿曲身,不准說話,二十幾個人在十五平方米的獄房裡,監欄上放著一台大電視,播放的都是誹謗法輪功的假宣傳,強迫我們聽誣蔑大法的謊言。有的犯人和我們接觸,我們就跟犯人講做人的道理,不要做壞事,什麼人幹什麼事都要自己負責,要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犯人也很願意和我們相處,說你們做好人、說真話也坐牢,不覺得太冤了嗎?
關押七天無罪釋放
哈爾濱南崗分局政保科科長同幾個人一道來提審我。他們說:「中央已經給你們法輪功定下罪名了,是「非法組織」,這是共產黨的天下,江xx的大權在握!六四學潮鬧得舉世皆知,如今又怎麼樣?槍桿子、坦克車都出來,死了多少人?!他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啊,對付你們法輪功,什麼法律也沒有,江xx就是法律。唉,我們這麼做都是上邊的意思,我們也不想這麼幹,但這是工作,不這麼干的話就沒法活,拿共產黨的錢就得為共產黨效力,希望你可以理解,委屈配合簽個字,不要去北京了。「
我對他們說,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沒有規定人多上訪就是違法。天安門是人民的廣場,我們為什麼不能去那裡?我本來打算到信訪辦去上訪,可是信訪辦根本不讓我們上訪,連牌子都摘了,進門就被抓。我們只好去天安門。天安門人多,讓老百姓聽到「真善忍」和「法輪大法好」的聲音,表達我們的心願,有什麼不對?我也知道去那裡喊出真心話,結局一定是被抓,可我無論如何都得去。為什麼怕我們上北京呢?是因為心虛才害怕,才讓寫保證。如果沒有取締、鎮壓,我們去北京幹啥?就算我失去生意、家庭跟一切,被抓、被牢教,我也不能不說句公道話。
我又說,我修煉二年了,我是一個商人,有自己的企業。法輪功不但使我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同時在社會中、企業中,能夠以誠實、平和的心態與客戶、員工相處,不斷修正自己,把以前為了名利而爭鬥的心去掉不少。
警察說,我知道你說的有理,也知道你是一個好人。你只需寫保證不再到北京上訪,好讓我對上級有個交代。
我說,我不能寫保證。作為中國的守法公民,我有上訪的權利和信仰的自由,你就如實的向上級匯報吧。
警察說,不是我威脅你,不寫就要判刑或送去勞教。
我說,我不認同你們的決定,到什麼時候我也得說公道話。當年文革中,張志新因直言批評毛澤東,被關進監獄裡,受盡折磨凌辱,甚至輪姦,仍不承認自己有罪,最後槍決前,喉嚨都被割斷了,她為堅持真理,還張嘴要說,不屈服。何況我們今天不是我一個人,有數千萬大法弟子。
警察說,這可不像文化大革命,還會給平反。你們與文化大革命不同。張志新後來被平反,可人都死了,又能怎麼樣?六四學潮怎麼樣了,死了不白死嗎?不要吃這眼前虧,回家好好做你的生意多好。你有錢、有車、有房子,應有盡有,別胡鬧了。
我說,我不是胡鬧,我是認真的。我可以不要一切,不能不要大法。
警察說,這樣下去,你的孩子還要不要?你的愛人還要不要?
我說,當年張志新也有自己的家人,她的家人現在也很好。他們因為有這樣一個堅持真理的親人而感到自豪。雖然她的家屬感到很冤屈,但是他們知道自己的親人沒有罪,是在為追求真理而付出。
看我不肯寫不上訪的保證,他們果然把我家人找來。家人淚流滿面,求我寫個假保證。我丈夫與我結婚十多年,從沒有流過眼淚。那一天他含著眼淚求我:「你寫了吧,等你出去後,我很快給你辦出國,你帶著孩子到國外去就沒事了。」我家裡人也勸我,說:「上邊有指示,不寫保證就判勞教。你別傻了!你認真幹啥?雞蛋碰石頭!」看到親人的眼淚,我心裏難受極了,警察趁機指責我沒人情味兒,罵道:你沒有人心,拋家棄子,無情無義,哪有你這樣的女人?他們鬧了一場,我依然不為所動。
他們看軟的不行,就來硬的。警察說,不簽字就判你勞教,送萬家勞教所。
我說,二十年前父親身陷牢獄時,我就鍛練出了韌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不違心做任何錯事,真理是我要選擇的!我要繼續去北京上訪!
關在拘留所裡,提審人員和管教每天來找我,把我從牢里拉出去,要我轉變思想、要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不服從,就受到折磨辱罵、不准說話,不讓上廁所,一天二十四小時被罰站在地上。同牢的犯人徹夜看著我。夜間我站迷糊了,剛一合眼,站在我左右的犯人就來回的推打我,我的臉腫了、腿也腫了,腳後跟疼得不能站立,非常痛苦。我就這樣被關了七天,雖然苦,但我的心裏是坦蕩的,我修煉法輪功,自己親身受益,為什麼不能說句公道話?
事情的結局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們對我無可奈何,把我關押七天後釋放了,當時我已無法正常行走。
同牢的犯人和我相處了七天,離開的時候,她們對我說:「你們法輪功都是好人,現在的社會好人卻受迫害。」有些犯人問我:「我們幾年期滿出去一定去見你,到哪裡找你?你能給我一本《轉法輪》嗎?」 雖然她們中有些人曾被警察指使折磨過我,但我心裏沒有怨恨,卻有一種很複雜的滋味。她們是那麼可憐,我在監獄中同她們相遇,使她們瞭解到這麼好的大法,也算是難得的機緣。
我被釋放時,剛剛過完正月十五,哈爾濱下著大雪,我的丈夫和朋友開著豪華轎車,在看守所門前等候我被釋放。幾天來,我公司的員工在看守門前講述我的為人,也感動了一些管教。那個提審我的人對我說:「你戰勝了我,我的領導說你是劉胡蘭、我想和你談一談,我們都想不明白,像你這樣有身份的人,為什麼這麼堅信法輪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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