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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信仰自由而戰

作者:作者:余傑  2006-01-17 17: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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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兩站立者為便衣。

二零零六年一月八日和十五日,中共當局先後兩次派遣大隊警察前來干擾方舟教會的正常禮拜活動,其行為嚴重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作為一名虔誠的基督徒,我對中共當局的這種知法犯法的行徑表示強烈的抗議,並願意在神的引導下為信仰自由而戰鬥到底。

我們的方舟教會是一個只有二三十人的小型家庭教會。鑒於中共統治下這一的特殊情況--北京市乃至全國的所有正式教堂都處於「三自教會」控制之下,而「三自教會」完全依附於官方,其存在形式本身就嚴重違背了聖經所規定的政教分離的原則,與我們的信實的基督信仰之間具有重大分歧。所以,為了持守真道,我們選擇在家庭中進行禮拜聚會。

我們聚會的地方,是北京東北部望京居住區的一套租用的普通居民住宅。迄今為止,我們在這裡的聚會已經有兩年的時間了。我們在這裡讀經、禱告、講道和聽道,我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與我們的信仰密切相關,我們的一言一行都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的任何條款。從一開始起,我們便宣稱:我們的教會是地上的教會,不是地下的教會。我們從來沒有躲躲藏藏、偷偷摸摸地實踐我們的信仰活動,我們向所有基督徒和慕道朋友敞開教會的大門,歡迎所有願意傾聽福音、飢渴慕義的同胞到我們的教會裡來。如果胡錦濤先生和溫家寶先生願意來這裡與我們一起敬拜上帝,我們也不會將其拒之於門外。我們恨惡罪,不恨惡罪人。我們相信,儘管胡溫兩位先生對中國人民犯下了許多重大的罪行,日後他們會遭到法律層面的追究,但如果他們願意認罪悔改,耶穌基督仍會接納他們。我們連胡溫兩位先生這樣的罪人都能接納,自然更應當接納那些為義受逼迫的人,如高智晟律師、焦國標教授等等--我自己也是其中之一。耶穌說過,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裡來;耶穌又說過,為義受苦的人有福了,他們必在天國裡享有永生的平安。我們這個小小的教會,既然是耶穌基督在地上的家,那麼我們必要以接待天使的心來接待一切願意到教會裡來尋求真理的人。

一月八日下午六點,我們的禮拜活動結束之後,九位弟兄姊妹留下來繼續討論《海德堡要理》、《威斯敏斯德信條》等歷代教會信條。二十多分鐘後,忽然外邊響起了急促的敲門聲,一位姊妹前去開門,門剛剛打開一個縫隙,八九名身穿制服的警察便衝了進來。他們衝進裡屋之後,其中一人開始盤問我們在這裡做什麼。我提醒說:「你們要依法執法,應當先將你們的證件給我們看。」他們猶豫片刻之後,後面一人很不情願地掏出了警官證。方舟教會的弟兄、北大法學博士李柏光走過去仔細查驗了這個證件。

我們又問:「你們為什麼要來盤查這裡,這裡難道發生了什麼犯罪事件嗎?」其中一名警察回答說:「我們接到110報警電話,說這裡有非法活動,所以我們前來查看。這是我們警察的職責所在。」我們又反問道:「那麼,報案人究竟說這裡發生了什麼事情,你們總得有一個前來盤查的理由吧?」這名瘦瘦的中年警察回答說:「那我們可不能告訴你們,我們要保護報警人呀。」這是一個答非所問的回答,我們繼續反駁說:「我們並沒有要求你們透露報警人的資料,但你們必須說明事由。」他們支吾了半天也不敢說什麼事由,卻讓我們拿出身份證來登記並告知各自的電話號碼。一名年輕警察趴在桌子上一個一個地登記。正在此時,另一個警察手持數碼攝像機走進來,有恃無恐地對著我們便拍攝,彷彿我們是被他捏在手中的螞蟻一樣。我立即嚴肅地制止他說:「你已經侵犯了我們的肖像權,請你馬上停止拍攝!」這名厚臉皮的警察停下來片刻之後,卻又走到外面拍攝起我們客廳裡的各種陳設來。

幾名警察坐了下來,似乎一時還不想離開。我們便對他們說,我們現在肚子餓了,要出去吃飯了,你們的檢查早就完成了,請你們迅速離開。在座的另一名法學博士、基督徒範亞峰弟兄也憤而抗議說:「你們沒有權利將我們扣留在這裡,你們已經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其中的一名中年警察作出一副愁眉苦臉的模樣說:「我們也只是執行上面的命令,希望你們不要為難我們,我們的頭在外面打電話請示上頭呢,看看怎麼處理。也許幾分鐘就好了。」在這段時間內,李柏光滔滔不絕地向警察們傳播福音,建議他們下週末可以穿著便服來教會,親自聽聽我們這裡講述的是什麼。一名警察連連擺手說:「就請不要給我們出難題了,我們是吃公家飯的,哪裡能像你們這些自由職業者這麼自由呢。」我在心裏想:看來,還得為警察的信仰自由而呼籲呢。還有另外一名警察更是語出驚人:「我們國家的國教應當是佛教,我們都信佛教,我們不能信者西方的宗教。」還好,他沒有標榜他信仰共產主義--儘管他十有八九是共產黨員。

我們從裡屋來到外邊的客廳,發現沙發上還坐著幾名警察,甚至連小區的兩名保安都進來了。兩名警察在沙發上悶悶不樂地抽煙,我立即毫不客氣地對他們說:「我們這裡是禁菸的,請不要在我們的屋子裡抽煙,要抽煙請到外邊去!」這兩人也許是正要下班的時候,突然被派遣來查這個完全弄不清楚的事情,本來心中就不樂意了,受到我的斥責之後,又只好悻悻然地站起來走到門外去了。另外一名年輕警官,看樣子是他們的頭,倒是和顏悅色地對我們說:「我們是南湖派出所的,本來我們不管宗教方面的事情。我剛才問了宗教方面的警察,他們說根據國務院的宗教事務管理條例,不允許在普通的居民樓裡進行宗教活動。」範亞峰立刻高聲反駁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們尊崇憲法,而不尊崇那些與憲法相矛盾的法律法規。」幾番據理力爭,對方啞口無言。在反覆打電話請示上級之後,便一起離開了。至此,他們已經非法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長達三十多分鐘之久。

對於上個星期發生的這起事件,我們教會的幾名弟兄姊妹商量決定,暫時不公諸於眾。我們準備繼續觀察中共當局下一步的舉動。我們讓自己謙卑順服下來,給掌權者以悔過自新的機會。耶穌教導我們說,別人打你的右臉,你連左臉也要給他打。我們並不想立即讓這樣的醜陋行徑曝光於世界媒體面前,我們都為他們感到害羞。這些警察和命令他們這樣做的幕後操作者,其實都是一些被罪所捆綁的可憐人,我們深深地憐憫他們。然而,更加惡劣的騷擾繼續發生了。就在今天(一月十五日)下午四點半,我們正在舉行我們的敬拜活動,小說家、基督徒北村弟兄正在與大家一起分享《創世紀》的真理,又是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響起來。如果說前一次的不速之客是在我們聚會結束之後才登門拜訪的,還沒有危害我們正常的禮拜活動;那麼,這一次的不速之客卻故意選擇我們正在敬拜的時候上門來,直接打斷了我們與神之間的交通,堪稱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粗暴踐踏。

這一次前來的一共有四個人,兩人身穿警服,兩人身著便衣,一為褐色衣服,一為深藍色衣服。穿警服的、個子瘦小的中年警察開口便問:「你們這裡誰是房主?誰是負責人?」我們異口同聲地回答說:「這房子是我們一同租的,我們沒有負責人,我們都是基督徒,都是弟兄姊妹,我們的負責人是天上的上帝。」在他們繼續提問之前,我向他們提出了合理的要求:「請你們出示證件,否則你們無權進入民宅。」後面一名穿警服者遞過來其警官證,我們仔細查看,發現其姓名為「高西軍」,身份為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警號為「035250」。

查驗完畢之後,小個子的中年警官告訴我們說:「有110報警電話說,你們這裡聚眾擾民,我們就前來看看。」這個說法與前次的警察一模一樣。一位姊妹反駁說:「我們在這裡聚會已經兩年了,從來沒有人說我們擾民,這裡的保安、開電梯的小女孩和鄰居等知道我們在這裡聚會,鄰居還來參加過,他們不可能報案說我們擾民。」其中那名身穿褐色大衣的便衣回答說:「你們就是擾民了,我在門外聽到了你們的大聲喧嘩。」一名弟兄遂問他說:「你是這裡的鄰居嗎?你居住在這裡嗎?」他點了點頭。於是,李柏光弟兄走上前去說:「既然你們說我們擾民,那麼可以請國家環保部門來檢測,看看我們的聲音是否達到了關於雜訊的標準,你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按照法律來做。」 這名自稱是居民的便衣說:「那今天檢測是不可能了,你不是故意刁難嗎?」

帶隊的中年警官還表現得比較文明,他對大家說:「我們今天來不是出於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而是因為你們擾民,希望你們今後注意。其次,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你們既然是教會,就應當去有關部門登記,我們是來告知的。」這時,高智晟律師站起來反駁他說:「我們拒絕去登記,我們的行為沒有觸犯法律的地方。憲法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如果你們願意尊重憲法,我們才有對話的前提。」

那個先前自稱是居民的便衣走到房間中央,大聲說:「你們沒有違背法律,未必吧?」我對其表現深表懷疑,這種口吻哪裡會是普通的居民,便詢問道:「你究竟是什麼身份?」此人不假思索地作出了自相矛盾的回答:「喔,我跟他們一樣。」說著,他從皮包裡逃出一本薄薄的小冊子《國務院宗教事務管理條例》--看來他們早有充分的準備,向我們宣讀其中要求所有教會都必須去政府登記的條文:「你們看,我手頭也有法律,你們應當遵守這個法律。」李柏光、高智晟和王光澤等幾名法律專業人士和焦國標、北村等人均反駁說,我們遵守的是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違法憲法的法律和法規都在廢除之列。此便衣也不敢公然否認憲法的權威,只是辯解說:「憲法對宗教自由的規定只是短短的一句話,所以要制訂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規來細化。你們說這些法律法規違背憲法,那你們找全國人大去,找我沒有用,我要執行這個法律。」

鑒於上次警方肆無忌憚地在我們的私人空間中拍攝,我們的一位弟兄也拿起攝影機拍攝整個場景,希望今後可以將拍攝的資料作為證據使用。這時,這名身穿褐色外套的便衣惱羞成怒了:「你們不拍我,你們侵犯了我的肖像權!」這種無賴口吻與那些跟蹤高智晟的便衣如出一轍--你們既然從事了這個「神聖的事業」,為什麼害怕面孔被拍攝下來呢?你們是否也擔心你們的父母、妻子和兒女看到你們的所作所為?一位弟兄駁斥他說:「你要是不進入我們的屋子裡來,我們就不會拍你了。你打擾了我們的和諧生活,我們為什麼不能在自己家中進行拍攝?更何況作為公務員在執法的過程中,是沒有肖像權的。」聽到這裡,此人大發雷霆,衝過去將正在拍攝的年輕弟兄拉到裡面的屋子裡。高律師等人隨即跟了進去,卻被另外的警察堵在門外。幾分鐘後,便衣得意洋洋地走了出來。據這位年輕弟兄後來告訴我們,該便衣凶猛地從他的攝影機中搶走了錄影帶,卻沒有向他開具任何書面手續--或扣押、或沒收。此行為簡直就是強盜一般。

這名便衣在裡面的屋子裡得手之後,更加為所欲為了,他繼續衝過來搶奪李柏光手中的數碼相機。在此過程中,該便衣凶相畢露地扑過來,扭住李柏光的身子,居然企圖當著二十多人的面毆打之。我們的兩個弟兄趕緊上去將他們兩人隔開,其他一些人驚呼道:「警察不能打人,警察不能野蠻執法!」此便衣利令智昏地揚言道:「我不是執法者!」此言一出,我們的弟兄們都走上來站成一排,焦國標等怒斥說:「既然你不是執法者,請你趕緊出去,你沒有權力呆在我們的房間裡!」

大概帶隊的警官也意識到此人的失言,遂故作中立地勸解說:「我們僅僅是來告知你們的,你們不要激動嘛。我們說你們應該去登記,但也沒有說必須去登記。至於你們是否去登記,那是你們的事情。」王光澤便順水推舟地說:「好,你們前來告知的任務已經達成了,請你們迅速離開,我們要繼續我們的聚會。」高律師也警告說:「你們再不離開,我們要起訴你們了。」這名警官打量了高智晟片刻,意味深長地說: 「您很面熟啊,我大概在什麼地方見過您吧。」高律師笑曰:「你當然見過我了,你就不要演戲了。」於是,這四個人才心有不甘地離開了。我們的講道被迫中斷了半個多小時。這些所謂的執法者此次的行動,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公民的財產權。

這兩次風格不同的攪擾,僅僅是開端而已,下面還會有更多的更大的攪擾。下個月,我們房子的租期就到了,房東在半個月前就已經來過電話,閃爍其辭地告訴我們說,他不能再將房子租給我們了。我們知道房東肯定受到了有關方面的壓力,因為此前我們的關係一直很好,房租通常都是提前支付給他的。中共當局希望通過這種「釜底抽薪」的方法來摧毀我們的教會。殊不知,我們的方舟教會是在神的許可和保守下建立起來的,就連我們的頭髮也被神數算過,耶穌基督怎麼會讓撒旦的陰謀得逞呢,耶穌基督又怎麼會讓我們的教會像流沙一樣消失呢?中共當局可以通過種種手段來讓我們暫時失去聚會的場所,卻不能斷絕我們與神之間親密的、永恆的關係。

我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受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保障的,沒有人能夠剝奪。既然我們已經成為基督徒,既然我們已經在耶穌基督裡有了永生的盼望,我們又怎麼會害怕你們那殺死人的肉體卻不能殺死人的靈魂的暴力機器呢?我們雖然手無寸鐵,但我們仍然要為我們的信仰自由而戰。表面上看,這是一場實力懸殊的戰爭:我們的武器是我們的信仰,你們卻有數百萬的軍警憲特。但是,我們這邊有耶穌基督作主、作王,誰能戰勝我們呢?

我們也深知,用馬丁•路德•金的摯友、美國哲學家庫克的話來說,「自由不是一種禮物,而是一種爭取而來的成就。」從「歷史與道德的角度看」,自由是「經過無數的鬥爭、悲壯的失敗、眼淚、犧牲和悲痛後的成果」。我們的光明的兒女,我們要持守當守的道,我們要跑當跑的路,我們要帶上光明的兵器,打這場美好的仗。我們的信仰自由與中國數千萬家庭教會的弟兄姊妹們被損害的信仰自由緊緊地聯繫在一起--只要有一個基督徒還在監獄裡,只要有一個家庭教會被關閉了,我們就是不自由的,我們要與哀哭的人同哀哭,我們要與捆綁的人同捆綁,我們就要為之而祈禱、為之而吶喊、為之而抗爭。我們不會停止我們的聚會,我們不會放棄我們的信仰,願上帝與我們同在,願光徹底照亮黑暗。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深夜十二點

──《觀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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