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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透視中國:3秒鐘足以愛上一位異性

 2005-09-06 17:0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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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鐘可以走兩米,現在的年輕人卻說,3秒鐘足以愛上一位異性;8分鐘可以泡食一碗公仔面(方便麵、方便麵),現在的年輕人卻說,8分鐘足以談一場戀愛;13小時乘飛機可以從北京到紐約,現在的年輕人卻說,13小時足以確定伴侶結一次婚。

這就是「閃婚族」的理念。當今,人的壽命越來越長,從戀愛到婚姻的過程卻越來越短。這是吉林省長春市媒體公開報導的真實個案--

27歲的小湯(男)與28歲的小黃(女),相識7小時就決定結婚了。今年8月1日8時,小湯用手機向長春一家手機聊天室的「斑竹」(版主)小黃,講述了他的一段失戀經歷。小黃說:「他追女孩失敗了,就找我傾述,哪有這麼實在的人,讓說啥就說啥。這樣的人,現在可少了。」

透過手機聊天,小湯給小黃留下不錯的印象。下午2點許,小湯在手機中說:「我當時特別喜歡唱《你到底愛誰》,尤其是『求求你給個機會』那句。」

小湯在聊天時,哼出這句歌詞。小黃緊跟著說:「我給你個機會。」於是,他倆約定翌日中午見面,隨即「大紅燈籠高高挂」,去領結婚證。因小黃的戶口不是長春的,結婚登記證沒有當即辦成。3天後,小黃領著小湯回家,說服母親同意這一婚事。他倆決定8月11日「七夕」(有人建議定為中國情人節)去領證,16日舉行婚禮。

婚禮在一家酒吧舉行,整個過程只是朋友聚會的Party。酒吧門口貼著兩個大紅「喜」字。他倆為營造輕鬆氛圍,沒有刻意打扮,沒有穿戴傳統的婚禮服飾。不過,拜天地,喝交杯酒,拋繡球這些老傳統依然有。

像小湯和小黃這般的「閃婚」者,大有人在,紛紛將甜蜜的馬拉松濃縮成50米衝刺。他們已形成一個群體,這一族正快速膨脹。在當今中國社會的年輕人中,「閃婚族」與「啃老族」、「負翁族」、「月光族」、「博客族」、「FLY一族」……一起,成為一個個品牌。

快餐時代

一般人都認為「閃婚」一族,是快餐愛情時代的產物,是前衛、開放的代名詞。其實,細究起來,「閃婚」古已有之。舊時一段姻緣總是繁冗,思了良久,托了媒人,合了八字,許了日期,奉了彩禮,做了嫁衣,請了親友,抬了花轎,拜了天地,入了洞房,卻缺了戀愛,連見個面都沒有就結婚,真比今天的「閃婚」還「酷」。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先結婚,後戀愛」的無奈婚姻,不都可以說是「閃婚」嗎?

舊時的這種「閃婚」已被時代淘汰,如今捲土重來而已。劃破夜空的流星雖美,墜落卻沒有痕跡。電光火石的愛,最易情盡緣淺。美夢從來醒得早。上海的一位「閃婚族」說,當你喜歡櫥窗裡一件心愛的衣服,卻嫌它太貴而離去,當你做夢都夢到這件衣服,便匆匆再去那家商店購買時,營業小姐告訴你昨天就賣完了,你會多麼遺憾啊,「閃婚」的道理不一樣嗎?人生最遺憾的莫過於與愛擦身而過了。

愛一個人而結婚,喜歡一件衣服而買下,能等同嗎?當然,對當今年輕人的作為,理應寬容,理解為上。但不能不指出,「閃婚」不是誰都玩得起的,是勇敢者的遊戲,沒有大智慧,缺少「一眼窺其全豹」的功力,不能以三五招、兩三個回合就破解對手,對「閃婚」還是敬而遠之為妥。

「閃婚族」要有「輸得起」的心態,不吃「後悔藥」的心理。

「閃婚」蔓延,帶來了「短婚」風潮。婚姻「猝死」,成為社會新現象。據北京崇文區法院披露,2004年受理的410起離婚案件中,120起的當事人年齡在25 歲以下。法院便民法庭法官趙慶麗說,年輕夫妻離婚的越來越多,他們表現平靜,婚姻生活中,雙方找不到感覺了,不吵不鬧,攜手走進法院,拿到離婚判決書又親密地手牽手離開法庭。有的還嬉皮笑臉纏著對方要來第二次戀愛,有的還帶著喜糖來辦理離婚。在這些年輕人眼中,離婚已不是悲劇。這倒是社會文明的體現。

好婚姻還是需要經營的。結婚快餐,離婚低齡,他們正以特異的婚戀形態,向人們展示新一代的不同。作為父母輩,還是遠遠地關注,默默為他們祝福吧。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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