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遼寧原副省長劉克田受賄被判刑十二年

 2005-02-04 19:1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中央社臺北四日電)中國大陸遼寧省鞍山市中級法院,今天對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劉克田有期徒刑十二年。

  據新華社報導,遼寧鞍山中級法院審理查明,劉克田在擔任遼寧省副省長期間,接受原瀋陽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夏任凡請託,為該公司在辦理轉貸以及涉稅問題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夏任凡透過他人給付的三十一萬澳元,折合人民幣一百三十一萬餘元。

法院認為,劉克田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