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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降價形同虛設 百姓難得實惠

 2005-01-21 05: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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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中,一位消費者問記者:如果說醫院不用降價藥是因為有藥品選擇餘地大、替代性強這個大前提,那麼,名目繁多的同類藥品在審批時為何還會全都通過呢?藥品的利潤空間那麼大,物價部門為何不加以干預?……

  1月19日,記者在網上搜索「降價藥」,只用了0.11秒,頁面便顯示找到6100篇內容相關的文章。瀏覽了幾頁,卻發現講的幾乎是同一個事實:降價藥品不見蹤影,老百姓並無受惠之感。

  根據國家發改委去年5月30日公布的24種抗感染類藥品零售價格降價目錄,記者以常用抗菌素阿莫西林為例,將電話打到北京3家醫院的藥房:兩家藥房有 500毫克24片裝的品種,價格均為20多元,第三家有125毫克12片裝的品種,價格為14.5元。隨後,記者又走訪了京城3家藥店。但遺憾的是,無論是醫院還是藥店,降價目錄中由7.2元降到4.3元的品種,都不見蹤影。而其它的如125毫克12粒裝(膠囊)、125毫克6片裝等價格便宜的品種也沒有。

  「以藥補醫」,高額回扣,價格低的藥品進不了醫院

  記者瞭解到,許多降價藥品在醫院不見蹤影的原因很簡單---醫院根本就沒有進貨!究其原因,一是現今「以藥補醫」的醫療體制,二是藥品回扣等不正之風。

  為了彌補醫院醫療收入的不足,現行政策允許醫院在將藥品賣給患者時附一定比例的批零差價。這就成為醫生往往喜歡多開藥、開貴藥的體制上的原因。然而在實際中,事情還遠非這麼簡單。

  除去藥品進醫院時層層「公關」、醫生開藥拿回扣這些已被媒體大量報導的情形外,藥品在醫院這個流通領域還有另外許多「遊戲規則」。

  北京某大醫院的一位科主任告訴記者,醫藥公司在將藥品批發給醫院時,通常會給醫院讓利15%左右,這是國家允許的部分,叫「明扣」。但醫院從醫藥公司那裡還能拿到相當一部分灰色費用,大約在10%,這叫「暗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消化科專家告訴記者:「醫院各種活動的贊助費動輒幾十萬、上百萬。有時院方會以不用你的藥相威脅,明著向藥廠要。還有,醫院搞慶典時,藥廠或醫藥公司都是要『隨份子』的,一個『份子』就得一兩萬元。這些費用最後都得加到藥價上。」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種藥品如果出廠價為1-2元,那麼售價10元很正常,但生產企業通常只有10%的毛利,其餘8-9元的利潤都被流通領域 「吃掉了」。

  上文提到的那位科主任告訴記者,國家對部分藥品進行降價,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價低的藥品還是進不了醫院。

  替代品種多,招標形同虛設,醫院不歡迎降價藥

  一位曾在醫院藥品招標中做過評標專家的醫生告訴記者,評標專家全由醫院的專家組成,專家對醫院用藥的情況自然心知肚明。如今同一種藥往往有多個品種,廠家、名稱、價格都不同,替代性很強。對醫院來說,自然要選擇價格高、好處多的那種。當然,考慮到是公開招標,一些價格低的當然可以中標,但就在藥廠為自己中標而歡喜時,醫院卻用「該藥效果不好」等理由,輕易就將這些沒有利潤空間的藥品擠出醫院。「以前招標中就遇到過藥品拋出『跳水價』的情形,但跳一個死一個。因為醫院不歡迎降價藥。」

  另外,在藥品招標中還有不少其他腐敗滋生。每年都要招標一次,對藥廠來說,就得對相關部門不斷「打點」。在這種情況下,價格低不僅不能成為優勢,反而會由於無力「公關」而被淘汰出局。

  再看藥廠。研發一種新藥難,但同一種藥品的名稱很多,低水平重複生產很嚴重。某種藥品不是降價了嗎?換換包裝和名稱就是了!某種藥原來只賣5角錢,改了包裝和名稱後,便堂而皇之賣到10元。南京一家製藥廠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做藥就像做手機,手機價格一直在降,但總有高價新產品推出。你降低我這個藥的價格,我馬上就推出一個新藥。」

  處方流不出來,病人只能挨宰,醫療機構仍是藥品銷售主渠道

  通常藥品在藥店的價格比醫院低20%-30%。而平價藥房的崛起對藥價的衝擊更大。醫保定點藥店的設立,更為病人走進藥店創造了條件。然而,藥品零售業的這種發展,尚未對降低百姓用藥費用帶來質的幫助。據業內人士估計,百姓在藥店購買藥品的量在全部藥品銷量中只佔20%左右,醫療機構仍然是藥品銷售的主渠道。

  百姓為何不去藥店?難道他們甘願挨宰?記者的調查表明,這一癥結的「根兒」還是在醫院:很多處方流不出來。

  一位醫生告訴記者,病人在他們醫院看病時所開的處方,基本上都是在本院取藥。而對於粉針類靜脈用藥,目前北京幾乎所有大醫院都拒絕使用病人從醫院外帶來的藥。認為一旦出了事,責任難辨。對口服處方藥,病人的選擇權似乎大一些,但服用後一旦有什麼問題或是需要後續治療時,由於對來自醫院外的藥難以把握,醫生也都很難負責。不用病人自帶藥品是醫院的一項常規,很難破掉。

  「醫院這樣做,表面上看是為了對病人負責,實際上並不排除保護醫院自身利益的動機。而怕惹醫療官司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對此,這位醫生認為,這是醫藥剝離之初,醫院所必然經歷的陣痛。

  處方流不出醫院這一情形,記者從藥店那裡也得到了證實。京城某中等規模連鎖藥店的張經理告訴記者,自從政府出臺了憑處方購買處方藥的規定後,處方藥的銷售額每月減少3萬-4萬元。藥店主要還是以銷售非處方藥為主。他說,如今許多藥店之所以設坐診醫生,就是為了促進藥品銷售。

  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降價效果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回答媒體提問時曾指出,中國藥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3種形式。如果稍加留意就會發現,政府數次降的是「最高零售價」,它是「政府指導價」。而許多藥店在實際操作中,出於種種原因,其零售價格有很多早已低於這個指導價。張經理舉例說:雙黃連口服液的最高指導零售價目前降為16.5元,可是此藥在藥店曾賣到12元、10元,目前的價格為13元,仍低於這個指導價。這種情況下,降低藥品的「最高零售價」,百姓也不會有什麼受惠的感覺。

  而對醫院來說,藥品降價給百姓帶來的實惠並非一點沒有。某醫院的藥房主任舉例說,對某個藥品國家實行的是分次降價。比如某種藥過去為100元,第一次降到80元,第二次又降到70元,現在是50元。所以沒有太大的感覺。對此,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也曾指出,為了平衡藥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機構和患者等各方利益,降價只能是一個漸進過程。而慢性病患者、急症患者等不同人群對藥品降價的感受是不一樣的。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指出,目前納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藥品約為1500種,從銷售額看,僅佔市場份額的40%左右。近年來,部分企業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不斷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藥品價格的效果。還有,價格較高的新藥不斷出現,即使在藥價下降的情況下,用藥結構和用藥水平的提高,也影響了患者的藥品實際支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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