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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海:破黃靜命案的關鍵:請最高檢察院先調查四大怪事!

 2004-05-28 19: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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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27兩天,央視新聞頻道社會記錄欄目的「黃靜之死」,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 至今天,網頁上的「黃靜紀念館」的點擊數已超過一百六十五萬!大大超過了「孫志剛紀念館」的點擊數!

我研究了有關此案的全部報導,發現此案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不是此案的謎,而是此案的怪!央視主持人阿丘先生披露:此案在當地公安局調查過程中出現了四件咄咄怪事:

1、 當把破案的希望寄託在第五次法醫鑑定的時候,器官標本被焚燒了,使司法部的第五次法醫鑑定無法實施;

2、 當把希望寄託在可能與命案的謎底有重大干係的物證的時候,那件明明存在過的內衣內褲,沒有了,被丟失了;

3、 當黃靜生前究竟有沒有可能會引起突發死亡的病史顯得極為關鍵的時候,不可能或缺的體檢表也丟失了。

4、 還有,去年8月,據說在殯儀館的冰櫃裡被妥善冷凍保存的黃靜遺體,高度腐敗了。而據專家說,這高度腐敗也是不應該的。

阿丘先生一針見血地指出:以上四大怪事才是真正的謎 團!

我老實說-句:此四大怪事說明瞭此案的調查過程中,存在著驚人的黑幕與罪惡勾當!

因為這與命案的調查有關,肯定涉及湖南省公安等執法部門、執法人員的瀆職枉法、執法犯法等罪行; 按中國的法律規定,這屬於最高檢察院的受案範圍和偵破範圍。

為此,我要說出阿丘先生沒有說出口的話:請最高檢察院和湖南省檢察院馬上介入調查 此四大怪事!追究四大怪事的當事者的法律責任!

我贊成阿丘先生的看法:只要破解四大怪事之謎,就能破了黃靜命案!

既然黃靜命案的調查過程如此曲折陰暗,說明湖南省公安部門有許多貓膩,其中妖怪甚多!不祭出最高檢察院這面照妖鏡,是行不通的了!

很明顯,四大怪事的當事人,例如湘潭市二醫院病理科專門負責管理黃靜器官標本的譚國其,例如湘潭市公安局從黃靜母親手中接收黃靜內衣褲等證物的法醫吳建群等人,起碼犯有毀滅證據罪、瀆職罪,應可以由檢察院先抓起來審查。所以,破黃靜命案的關鍵,就是最高檢察院不能失職!要馬上介入調查四件大怪事!

只有將那些在黃靜命案調查過程中製造了四件大怪事的罪人先抓起來,才能保證黃靜命案的正常、順利偵破!

除了四大怪事以外,此案的調查過程中尚出現如下令人不可思議的怪事:

2003年2月24日,年僅21歲的湖南湘潭市青年女教師黃靜,被發現全身赤裸地死在學校的宿舍裡。她全身是傷,在現場又發現前「男友」姜俊武的精斑。當地公安局與姜俊武本人均證實「姜有強姦行為」。

如此案情簡單:黃靜之死與姜的強姦行為有關。 所以,黃靜的死因並不「撲朔迷離」?本來就不是一個「難解之謎」!

怪就怪在,當地公安局卻一口咬定「黃靜是患心臟疾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其根據,是湘潭市公安局法醫吳建群一個人在案發日現場「半個多小時的目測檢驗」結論:「死者身上無致命傷,排除他殺」。

我要問:這個吳建群真是神醫?那醫院檢查心臟病的那一大套高級機械不是白買了?吳僅以目測就能看出黃靜身體內部的心臟「有緻死的病」?

湖南當地公安局不顧黃靜母親的強烈抗議,頑固地堅持吳神醫的結論,認為「黃靜屬於正常死亡,不予立案」。

-位年輕漂亮能歌善舞又會彈鋼琴吹長笛多才多藝的女教師,突然遭遇強姦、身上有傷、死了,卻不被立案偵察?

我要問,當地公安局瞎了狗眼?黃靜身上有傷,會「屬於正常死亡」? 我要問,-個女孩子裸死,是正常的嗎?

我還要問,既有姜的強姦行為,黃靜又當時死了,這樣的死仍「屬於正常」? 看來,當地公安局的「正常死亡」觀念是太不正常了!

所以,黃靜的簡單死因,由於當地公安局的極不正常的「正常死亡觀念」和神醫的「法醫鑑定意見」而開始變得複雜起來!拖至今天,有人甚至悲觀地說,這將是一個永遠的謎!

我以為,將黃靜的死因故意複雜化,使其成為一個難解的謎?正是那個加害於黃靜的凶手和罪犯包庇者,企圖逃脫罪責的狡猾手段! 所以我們決不能上當!不必花過多精力糾纏於黃靜的「病因」!

我要指出,就算黃靜原來犯有心臟病或肺病?但是沒有惡性發作是決不會這樣年輕死去的;既然湘潭警方偵查的結果是姜有強姦行為,「黃靜在上述過程中死亡」。那麼,姜起碼犯有緻人死亡的大罪!雖然不是故意殺人而是故意強姦?但是黃在被強姦過程中死了,也是姜直接「引發疾病發作」而死的?姜也是逃脫不了強姦又致人死亡的罪責!

對此,央視那位精明的主持人阿丘先生一時糊塗:「黃靜的死因還仍然沒有定論」,這是我斷然不能同意的!

我要嚴正指出,不論黃靜有沒病?姜鐵定是一個罪犯!黃靜的死因與姜的強姦有直接關係,姜應承擔強姦又直接致人死亡的責任,這是常識。而決不是黃靜的死因沒有定論!

當地公安局竟對如此明顯的致人死亡的罪犯不予立案審查,後來雖拘捕了又讓他取保回家,完全是違法的、瀆職的、執法犯法的!

以上事實說明,黃靜的死因本來不是謎?而是有妖在作怪,才使其成為謎! 所以要破謎,先要除怪!要除怪,先抓四大怪事和以上怪事!

為此,我建議,黃靜母親再爭取公正的司法鑑定以外,尚應向最高檢察院、湖南省檢察院報案:申請敦促檢察院對四大怪事和其他怪事的當事人果斷採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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