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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請法醫解剖我女兒的遺體

作者:c母親黃淑華老師談人格尊嚴  2004-01-09 19:2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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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3年11月3日

地點:廣州中山大學

採訪者: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艾曉明、陳雯銳、黃海濤、黃利榮、李春紅

記錄整理:黃利榮 陳雯銳

(2003年最後的日子,黃靜母親黃淑華接到又一噩耗,黃靜的外公終未能等到黃靜冤情得以昭雪,不幸與世長辭。我們為黃靜家庭遭逢又一不幸深感沉痛,也深知黃靜案面臨的重重困難。在此萬家團圓、辭舊迎新的日子,我們可以想像,黃靜的父母永遠盼不回自己的女兒,同時又失去另一位親人,內心何其傷痛。我們在這一特別的日子發表這一採訪錄,希望更多公民能夠關心這個教師之家,同時投身到我們維護公民權利的行動裡。我們特別難以忘懷的是,兩個月前,在採訪黃淑華老師、問起令母親無比痛苦的話題時,黃老師幾次悲痛落淚、語不成句。這也是這份文稿顯得句子短、節奏慢的原因。我們相信,關心黃靜案的正義讀者每天都會到這個論壇來看,希望把黃靜案打入冷宮的人也會經常來此觀望動靜。我們衷心希望辦案人員能夠耐心讀完這份記錄,反省自己的作為,糾正過往錯失,讓黃靜的靈魂在此新的一年能夠獲得不同的命運。我們向所有關心黃靜案的讀者恭賀新年,願上天給這個不幸的家庭以愛和祝福,願黃靜的靈魂早日得以安息--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負責人艾曉明2004年元旦附筆。)

我的孩子黃靜遇害已經8個多月了,為了查清她的死因,我不斷上訪控告,強烈要求公安立案,得到社會上很多有正義感人士的支持和有關領導的重視,公安終於立案了。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例如,網上也有一些流言,說什麼黃靜母親不配當一個母親,其理由是,黃靜赤身裸死,這是個人隱私,黃靜母親把這一事實公開,就沒有尊重死者的人格尊嚴。對這一問題,我有這樣的看法:

首先,如果說這話的人是善意的,那麼這就是我們一個誤區。我們要呼籲、要強調的是尊重「女性人權」;在我們這個社會,當我們婦女與我們的孩子受到侵犯、特別是遭受性侵犯、性暴力的時候,我們往往難以啟齒,特別是遭到熟人的強暴。即使舉報,也難得到公安配合、積極追查罪犯,這就導致罪犯逍遙法外,受害人無處申冤。堅決舉報犯罪人,打擊犯罪行為,這原本是我們維護法律尊嚴應該強調的重要內容。

如果說這話的人是惡意的,那就證明,有惡人一次次侵犯婦女的權力而沒有受到社會應有的懲罰,反而有人為他說話,為他壯膽,反而保護他,而為自己爭取合法權力的人反倒成了罪人。我為我女兒討回公道,反倒成了一個罪惡的母親。在他們眼裡,是非顛倒,黑白顛倒。討回公道,就是要嚴懲侵害婦女權利的罪犯!

其次,我想說說人格尊嚴。人格尊嚴就是人的社會身份和地位應受到尊重。我的女兒黃靜是中國的一位普通公民,她的人格應該受到尊重;她是一名人民教師,她的人格更應受到尊重。人的尊嚴包括她做人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她的榮譽、健康與生命權以及其他一些自由權利。我的女兒遇害了,有些新聞媒體報導為「裸死」。但是為什麼我的女兒黃靜會「裸死」啊?「裸死」是她受到性侵犯的鐵證,也就否定了「病死」的謊言,揭示了女兒被強姦謀害致死的客觀事實!這是一件人命關天的大事!但有人卻費盡心思試圖以與「戀人」在一起來掩蓋殘忍的謀殺!有人將「裸死」說成是隱私問題或者是應忌諱的事情,不應說出來。

我女兒黃靜的名譽權不但受到傷害,網上常有流言侮辱她;她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侵犯,她的遺體上留下了滿身傷痕;她的女性尊嚴受到侵犯,她遭受了性暴力侵害;而且她的生命權受到侵犯,她已經永遠的停止了呼吸。人格尊嚴最重要的是生命權,我女兒的生命慘遭殺戮,女兒的生命權被惡魔剝奪,我要替我女兒討回人格尊嚴!不是我不尊重我女兒的人格尊嚴,而是姜俊武及其同夥侵犯了我女兒的女性尊嚴!

我女兒為了保護自己的尊嚴,對惡魔她進行了頑強的掙扎,進行了奮力的反抗,女兒一貫注重貞潔,絕不會容忍流氓混混玷污她的靈魂和身體。她的雙手、雙腿、胸部、頸部等許多地方都傷痕纍纍,她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就是對流氓犯罪的抗爭!她來不及用語言控告,只留下遍身傷痕的遺體和被凶手偽裝了的現場!

活著的母親難過,我痛苦,我強烈要求公安立案偵查凶手,就是為了維護女兒的人格尊嚴!替女兒討回公道!我女兒遭遇了約會中的暴力強姦謀殺,我必須把事實真相說出來,女兒和姜俊武已不是戀人關係。當晚,女兒根本不可能讓姜俊武留宿,這就是一樁非常明顯的戀愛不成、性愛未逞,而被強姦殘忍謀殺案。我女兒發現姜俊武有很多劣跡,她強烈地要與姜分手。於是姜便產生了性慾佔有不成而謀殺的念頭,姜準確地把握了女兒2月23日晚住校的時間。姜也把握了一般人的心理特徵:我的女兒未婚,是一位人民教師,如果說出來,對我女兒的貞操、名譽不利。所以,姜俊武製造一個「病死」的謊言,想我們肯定會接受。

如果說我女兒在路上走,被人搶劫了,歹徒把她打傷致死了,如果說這個事實,那人們就會同情她,認為應該立案。但是我把女兒遭到性暴力侵害致死的事實向當地公安述說,要求他們立案的時候,他們卻付之一笑,說是與男朋友親熱致死的,不是案子!

公安不立案,我只能一級一級地上訪投訴,我必須要講女兒遇害這個事實;不講事實怎麼讓人相信?有正義感的人認為這是一起暴力強姦謀殺案,但社會上有些人想掩蓋真相,就想以與薑是戀人關係,而不把它當回事。我女兒的案子案發後三個多月才立案,也是因為社會不能客觀公正地對待約會中的暴力強姦甚至謀殺。他們沒有這個概念。通過黃靜的悲劇,要讓社會上所有的人都應該懂得約會強姦謀殺這個概念--不僅要讓學生們懂得,工作人員也應該有這個法律的意識。呼籲社會警惕熟人強姦、謀殺,呼籲法律打擊熟人強姦、謀殺,呼籲保護婦女人格權利!

第三,是法醫鑑定問題。我為什麼一次又一次地請法醫解剖女兒的遺體?有人指責我很殘忍,是的,我是不忍心啊!我是傷心啊!但是沒有辦法!為了查明女兒的死因,我就只能尋求法醫來取證。對女兒的遺體一次又一次地解剖,是為了爭取法律公正,維護女兒的生命、尊嚴和權利!這又錯在哪裡?!犯罪份子不能老實交待,我唯一的可能做的就是請法醫解剖遺體,讓帶傷的遺體說話。但是,我們在公安遇到了不公正的法醫!我的女兒身體很健康,根本沒有病!湘潭市公安法醫鑑定出「風濕性心臟病、冠心病」。你這個湘潭市公安法醫連我親手交給你的物證--有精液的物證、女兒的內衣褲物證都給我毀掉,那麼你做的這個病理切片能夠使人相信嗎?第一次解剖,不但沒有查明死因,還為罪犯提供了脫罪的證據!為了尋求客觀科學的法律證據,我申請湖南省公安廳重新鑑定,這次我想解剖遺體,重點要求對外傷作刑事技術鑑定,我認為那裡法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應該更高、設備也會更齊全,對沒有病理的內臟,應該不會說成有病。我又把希望寄託到省公安廳的法醫檢驗上面,沒想到,省公安廳的鑑定為「肺梗死」--這又一次踐踏了我女兒的人格尊嚴!又一次地為罪犯脫罪提供了依據!

他們為了掩蓋我女兒遭到暴力侵害的這個事實,就只能給女兒強加、捏造一個病死的謊子,這就是侵犯我女兒的人格尊嚴!我女兒的生命是被罪犯剝奪的,你們不但不為我女兒尋找罪犯的犯罪證據,還出具假的法醫鑑定來掩蓋犯罪事實,這不是助紂為虐嗎?豈不是幫助罪犯再一次侵犯我女兒的人格尊嚴嗎?

為了給女兒洗清冤情,我只好高價保存女兒遺體,尋求面向社會的、與公安法醫鑑定機構沒有利害衝突的法醫鑑定機構,希望能夠客觀、公正、科學地查明女兒死因。我請南京醫科大學法醫中心做了書證評估,南京的鑑定結論認為黃靜當屬非正常死亡,「病死」依據不足!我又請中山大學法醫中心再做法醫鑑定,中大結論認為:黃靜內臟沒有病理改變,「病死」缺乏依據!也就是說用「風濕性心臟病」、「冠心病」、「肺梗死」來解釋黃靜「自然死亡」沒有依據!而現在公安、檢察對南大、中大的結論拒絕採信,對姜俊武仍以強姦中止罪名起訴,姜俊武的律師曾蠻不講理地對記者說:「不管鑑定結論如何,他都沒有必要作判斷,『因為所有的鑑定都只能說明黃靜死亡的內因,和我的當事人姜俊武沒有因果關係』」。那麼我就要請問:黃靜如果是你的妹妹、你的親人的話,你也會如此冷漠這條生命嗎?!

女兒能否申冤?凶手能否被繩之以法?鬥爭是艱苦的。目前,這張黑網太大!法律的尊嚴要靠我們全體公民自己來維護!我們渴望得到有正義感的執法人員的支持!我們也一再請求國家高層領導不關注。我女兒沉冤難申,所以到了現在,我呼籲社會上所有有良知的法醫站出來、社會上所有有良知的公眾站出來,為健全司法鑑定制度、懲治司法腐敗、打擊流氓犯罪而不屈鬥爭!請大家為我女兒黃靜爭回一個公道!為我女兒黃靜爭回人格尊嚴!這也是為了黃靜的悲劇不再重演!這是我作為母親應該盡到的職責--我應該付出我的一切努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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