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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保護我姐姐的信仰自由--致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

 2003-12-12 05:0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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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溫家寶總理:

您好!

一九九二年五月,您代表中央政府會見了我們全體參加「全國科協首屆青年學術年會」的代表並與我們合了影。在過去的幾年裡,您領導抗洪和抗非典,深得民心。在領導農村工作和處理金融危機中,您的務實作風也深為世人稱道。因此,在您訪美期間,我為我的姐姐向您寫信求助。

我的姐姐楊景芳,今年57歲,是我們八個子妹中的老大。她出生在父母南征北戰的路上。艱苦的環境和曲折的家道,養成了她潑辣的性格和剛直的脾氣。一九九三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此後,家人說她脾氣變得比較溫和,待人比較寬容,身體也很健康。她工作了三十多年的原安徽合肥江淮儀錶廠也先後有不少人煉法輪功。

一九九八年十月,我已移居美國。一個偶然的機會使我對法輪功有了一些感性和理性的認識 並受益良多:戒去菸酒,心情平悅,家庭和睦。其實,在我看來,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在努力做到:在任何環境和情況下都遵循真善忍的原則做人做事;認識和去掉給人帶來不良情緒和行為的觀念和心態;練習五套能舒經活絡,減緩疲勞的功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我姐姐認為這一政策是不對的。她先後去省、市信訪辦表達她的意見,並於二零零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訪。剛到北京,警察一聽她是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就將其扣留並押送回合肥。在被關押半年之後,判刑一年。刑滿釋放後,她被開除公職,剝奪一切勞保福利。和她一起上訪的人大代表,前安徽省旅遊局副局長吳雲瑞女士被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姐姐在安徽老家為叔叔奔喪時,被合肥市610辦公室人員綁架,秘密關押在合肥鴻興賓館,連續三十四天被綁在椅子上遭逼供。關押半年後,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楊景芳被判刑三年。她的罪刑是散發幾張含有法輪功被迫害內容的光碟。

即使一切屬實,我姐姐的信仰權利被剝奪在前,她上訪請願在後;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在前,她揭露迫害在後。楊景芳所做的一切,都是中國憲法賦予每一個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憲法是為每一個中國人制定的,是保護每一個中國國公民的權利的。她不應隨任何個人的好惡,任何利益集團的好惡而改變。正如胡錦濤主席所反覆重申的,任何人都不能凌架於憲法之上。

我的姐姐楊景芳是一個普通的中國婦女,一個妻子,一個母親,一個女兒。我們的父親為建立一個公正,民主,自由的新中國,在抗日戰爭的槍林彈雨中出生入死。如今,他的女兒竟要為自己的信仰做新中國的大牢。

尊敬的溫家寶總理,訪美前,您對美國記者談到,中國人民享有信仰自由。我非常希望您的話能在我姐姐的身上得到體現。我希望楊景芳能盡快獲得自由;如果仍然有人不能容忍她,請允許她離開中國,到她可以自由修煉的地方去;我希望我在國內的親屬不要因為我給您寫這封信而受到騷擾;我希望您能切實瞭解全國法輪功學員的憲法權益和人生安全受侵犯的真實情況 並給予糾正。

祝您身體健康,訪美愉快!
中國公民 楊景端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日於美國費城
附:楊景芳現被關押在安徽省宿縣地區(宿州市西關大街)安徽省第三女子監獄 郵編: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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