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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國的衡陽「5-11」惡性辱醫案又掀波瀾(2)

 2003-06-21 08: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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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慘案」引起公憤


  袁小平的悲慘遭遇激起南華大學的學生和醫生們的極大的憤慨,一些目擊的病人和醫生說了一些勸解的話,也挨打受罵。40多歲的黃春蓮因為說了一句「有話好好講,為什麼要打人」,就被一個手纏鐵鏈、和她兒子年齡一樣大的人追上來打了十幾個耳光,令她痛心不已。


  南華大學醫學院的一位學生表示,從事情的發生到這個時候,醫院領導沒出現,真理與正義沒有出現。只有那些手無縛雞之力的醫務人員試圖救出老師。但是,在對方100多人的陣營前,他們是多麼的無力。這夥人對袁老師的殘忍折磨的消息在當天早上八點的時候傳到了學校,全校的師生憤怒了,大家心痛老師受到的最為殘忍的折磨,大家憤怒在這種文明的發展的時代居然還有這種事情的發生,居然還有那麼一些人可以無視法律和正義的存在。


  他說:「事情還沒完全結束,我們當天下午在ICU病房裡看望昏迷中的袁老師,他淒慘的樣子讓我們都忍不住哭了,而現在講起來我們還是忍不住想哭。我們為那些慘無人道的行為感到氣憤,我們為我們的明天還會不會有好醫生而思索。醫院的其他老師為此拒絕上班,學生到處宣傳求救,這是我們僅僅能做的嗎?我們很想知道還有什麼辦法能為老師伸冤,我們很想救救這個毫無良知的社會。人性呢?到那裡去了?為什麼那些禽獸可以那麼的囂張?為什麼那些禽獸還可以不時地在醫院門口挑釁呢?」


  由於無數善良的人們不斷地往湖南省會長沙打長途電話舉報,慘案驚動了湖南省委省政府。當天下午2時,衡陽市政府兩位副秘書長率政府辦、政法、公安等部門趕到該醫院,組織尹家親屬和院方談判,並對醫生們進行安撫。


  袁小平的妻子和該醫院上千名職工都參加了這次協調會,當一位副秘書長宣布「醫院對患者搶救不徹底,負有責任,應該賠禮道歉」時,引起全體醫生的不滿,台下一片噓聲。一位醫生當即上臺質問,為什麼110不接警、出警不力?為什麼110警察要和打人者握手?


  「市領導沒有水平就下臺!」面對市領導,醫生們紛紛上臺搶過話筒發出質問,這起毆打、凌辱醫生的案例全國罕見,為什麼得不到制止?醫生的生命安全從何得到保證?此時,1000多名醫生和學生在醫院內舉行集會,紛紛打出「還我公道」、「正義何在」、「嚴懲凶手」等橫幅,對衡陽市委市政府的決策表示強烈抗議,還準備上街遊行示威。南華大學醫學院和該醫院的領導及時進行了勸阻,才使這一事態沒有繼續惡化。


  當天晚上7時,衡陽市市長賀仁雨委託副市長王宏趕到該醫院,向聚集在辦公樓門前的醫務人員公開宣布:該起事件是一起由醫患糾紛引發的毆打、侮辱醫務人員、破壞醫院正常秩序的嚴重違法事件,市政府責成公安機關組織專案組立案偵查,以最快速度將觸犯刑律的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此外,市政府負責調查處理醫務人員反映的公務人員失職和不作為行為。聽到這些話,醫生們才漸漸散去,事態平息下來。


  「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袁小平被救出來後在該醫院做了檢查,結果是:顱底骨折,頸椎脫位,差一點就是高位截癱。千龍網記者在一份《湖南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工)傷殘或病退疾病醫療技術鑑定書》中看到,這份由湖南醫科大學附屬湘雅醫院鑑定的結果也與第一次檢查一致,而根據湘人發[1996]77號文件,評定其傷殘等級為三等乙級。


  令人迷惑的是,在認定袁小平被打成「輕傷、精神應激障礙」的前提下,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尹吉國、尹盛美「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判處兩名被告人「拘役六個月」。在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中,千龍網記者還發現,「被告人尹吉國、尹盛美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南華大學附一醫院實際損失人民幣61630.12元。」


  「兩項判決顯然難以服眾。」北京的一位新聞記者說,雖然他不太懂法律專業知識,但是,他也一眼就能看出來,這一案件的刑事判決忽略了袁小平的受傷情況,民事判決又忽略了袁小平的精神損失的情況。對於如此糊塗的判決,袁小平為何不積極上訴呢?


  「主要原因是衡陽市檢察院不抗訴。」袁小平說,他是在9月29日才收到判決書的,當天就趕到市檢察院表示要上訴,國慶假期過後,他又提出書面抗訴申請,但是檢察院的書面答覆是認為量刑適當,不存在抗訴的理由。相反,被告方尹吉國、尹盛美卻出人意料地成功地進行了上訴,結果卻敗訴了。


  由此可見,此案的關鍵點還是集中在孩子的死因上,袁小平究竟是如何給他治療的?他究竟是如何死的?袁小平說,先後給小孩子使用了多種藥物:輸液後靜脈推注了強心劑西地蘭和利尿劑,肌肉注射了菲那根,又分別靜脈推注了地塞米松、安茶鹼。


  據悉,安茶鹼的使用在醫療界存在一些爭議,如果是兒童,劑量要注意,不慎可能導致病人死亡。但是因為它對抑制哮喘有很好的作用,在臨床中還是被很多醫生廣泛使用,特別在搶救時更是常用。


  千龍網記者在一份湖南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下發的《尹麟醫療事件技術鑑定書》中,也找到了答案,該會依法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了分析,認為醫生根據當時患兒的臨床表現作出的診斷、治療及搶救符合醫療原則。患兒死亡系其患急性病毒性腦脊髓膜炎,病情凶險,併發腦水腫、腦疝形成致心、肺等多器官功能衰竭。因此,此起醫療事件沒有構成醫療事故。


  時隔一年多,據袁小平介紹,至今,主犯黃淑軍仍然在逃,該醫院也沒有得到一分錢的相關賠償,被告方也沒有向他本人正式道歉。


千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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