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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強行收回「保命田」 誰妨礙就抓誰

 2003-01-19 07: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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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辛勞,慢慢地使生活殷實起來,這是廣東省雷州市英利鎮英良村村民程印的最大願望。但這一美好的願望在2002年被打碎了。寄託著程印一家7口人全部生活希望的9畝經濟作物承包林,被村委會強行收回,僅留下1.2畝的「保命田」。兩個大一點兒的孩子從此背起行囊到廣州打工,妻子則到附近農民的田地裡打短工。


在英良村,與程印遭遇相同的農民有100多戶。

村民程民強,家裡11口人,原有承包地8畝,現在只剩下1.8畝湖田。

村民程友,家裡8口人,原有承包地10畝,現在只剩下1畝湖田。

村民程壽,家裡6口人,原有承包地6畝,現在只剩下8分湖田。

……

英良村三面環海,全村人口約2000人,擁有水田200畝,坡地2300多畝,是一個典型的人多地少的行政村。大部分村民延續著祖輩半漁半農的生產方式,雖說日子並不寬裕,但也過得去。但近幾年來,由於海水養殖日漸難做,種植桉樹速生林、木瓜、芒果等經濟作物就成為村民們養家餬口的主要收入來源。

為什麼要強行收回我們的承包地

2002年初,英良村村委會以修建村道路資金短缺為名,在村裡貼出公告,要收回部分村民承包的黃家坡嶺770畝經濟林地和村民自己開墾的荒地,以每畝40元的價格統一招標,投標保證金5萬元。並要求村民們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承包地上的經濟作物自行砍伐收回,過期不收,將由村裡統一砍伐,一切後果由村民自負。

在被劃定的770畝土地中,有村民程民權開荒種植的25畝木瓜和芒果。他找到村支部書記黃國英,要求把自己開荒種植的土地按照規定的價格承包下來。「可黃書記說,你要承包可以,1畝1萬元。」程民權與其吵了一架。在隨後的日子裡,程民權又多次找到黃國英和村主任李林棲,要求以每畝高出招標底價5元錢的價格承包,但都被拒絕。

被強行收走土地的村民不再忍讓,村民與村委會的矛盾也不斷激化。

不許村民投標的「招標大會」

由英利鎮政法委書記李成支持的「招標大會」,在一輛警車和六七名公安干警嚴密保護下,於2002年2月4日在英良村村委會的會議室如期舉行。

作為英良村村民代表,程壽是被村委會強行收回承包地的村民之一,也是在強烈要求下被「招標大會」容許進入「招標」會場的惟一不是由村委會指定的村民代表。

「參加投標的一共8個人,其中7個是外地老闆。程珠香是本村惟一參加投標的村民。」程壽說:「當時有近300名村民在招標會場外面抗議,並要求監督招標大會。在此情形下,除了吳美鴻,其他6位外地老闆主動退出了投標。」招標現場只剩下外地老闆吳美鴻和村民程珠香兩位競標者。但此時,一幕「滑稽戲」上演了:「主持招標大會的村幹部說,吳美鴻給村裡修了路,所以決定把土地以每畝40元的價格承包給他,作為對其修路款項的支付。」程珠香當場反對:「為什麼不讓我參加投標,這個招標大會程序不合法。」但「招標大會」還是「圓滿」結束。

當天,外地老闆吳美鴻與英良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承包協議》。關於英良村發包土地的理由,協議書上是這樣寫的:「為了充分利用土地,搞活集體經濟,進行多種經營,經甲方全體幹部、群眾同意通過,將本村的黃加坡嶺770畝土地發包給乙方(吳美鴻)種植豐產林。」雙方約定:吳美鴻承包土地使用期限從2002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止,承包期為12年。吳美鴻向英良村一次性支付承包金36.96萬元。

村委會強行收回的土地是不是村民承包地

隨著雙方矛盾不斷升級,英良村的問題引起了雷州市主要領導的重視。雷州市專門成立了由國土、農業、林業、信訪等6部門組成的調查組進駐英良村。雷州市政法委趙副書記擔任組長。

趙副書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調查組對英良村先後進行了20天的調查,找30位村民談了話,做了24份調查筆錄。「招標大會」的合法性應予肯定。他說:「當時部分村民的情緒極不穩定,動用警察維持治安是擔心村民鬧事。」對於不讓村民進入招標會場,趙的解釋是:「招標大會上的錢那麼多,被村民搶了怎麼辦!」而對於吳美鴻中標,趙的調查結論是:當時只有吳美鴻一人舉牌,所以雙方就以每畝40元的起拍價成交了。

英良村村委會強行收回的770畝林地到底是不是村民承包土地,是英良村村民和村委會、以至英利鎮政府衝突的焦點。村民提供的證據表明,被村委會強行收回的林地,是1985年村裡響應政府「植樹造林,綠化大地」的號召,以生產隊為主按當時人口平均規劃,分配承包到各農戶,讓村民開墾植樹或耕種其他作物的。

主持當年分地的英良村老村長程應向記者證實:「由於分到每戶的地很少,不值得耕種,很多農戶將分到自己手上的坡地閑置不用。在這種情況下,經村民同意,1994年村裡統一將土地承包給家裡人口較多的農戶耕種,並以村委會的名義與承包戶簽訂了合同書。在村民提供的合同書中,規定承包的農民每年向村委會集中支付每畝20元的承包金。合同期限是30年。」

誰妨礙吳老闆耕地就是妨礙公務,就抓誰

2002年7月6日一大早,英利鎮政法委書記李成帶領一支由公安干警、治安人員和不明身份者組成的30多人的「執法大隊」,開到黃家坡嶺幫助吳老闆砍樹耕地。200多位村民聞訊後紛紛趕來。

村民程升文擋在推土機前面:「為什麼要把我們的樹毀掉?」英利鎮政法委書記李成喊:「誰妨礙公務就抓誰。」程升文隨即被押上了停在旁邊的警車上。接著,程貴也被押上警車。他的弟弟程壽聞訊後趕到事發現場,又被押上警車。讓程壽想不到的是,他的15歲的兒子稍後也被押上警車,一起被送往鎮派出所。

但抓人並沒有就此結束。在程升文等4人被押上警車後,站在旁邊的村民程堪智只說了句「為什麼不讓農民說話」,就被押上了警車。

在連續抓了5個人之後,村民們再也不敢違抗。

7月7日一大早,村民們陸續趕到鎮裡「營救」程升文等。

村民們問派出所指導員,為什麼要抓程壽。「當時,指導員回答說,不是公安要抓人,是鎮上要求抓人,他們也沒辦法。」中午,當越來越多的村民站到派出所門前時,「派出所給市公安局打電話請示,想把人送到市看守所交差。但市公安局瞭解情況後,要求派出所放人。」程明權說。

7月7日晚上7時,程壽等被關押了34小時才獲釋放。

一幫「不可理喻」的村民

雷州市政法委趙副書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提起英良村這幫「不可理喻」的村民顯得非常激動:「工作組在英良村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之後,於2002年11月4日在英利鎮召開了由50個人參加的協調會。其中,英良村的種地代表、村幹部和黨員共30人。」工作組希望拿出一個解決方案。「但村裡的雙方代表在會場上對罵,種地代表非常野蠻,提出的條件根本無法滿足。」對此次會議,一位村民的說法卻完全不同。「11月3日晚上,鎮裡悄悄通知村幹部找親信第二天上午到鎮上開會,但這個情況不小心被我知道了。第二天早上8時不到,我們30多個人就趕到鎮政府等著。但一直到下午3時會議才開始。村裡共去了11個人,5個幹部,6個代表。」村民程友說。

在多次要求沒有結果後,村民希望得到媒體的支持。但向媒體尋求支持反而使他們更加被動。

趙副書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特別指出:「這幫村民的做法是不得人心的。對黑暗勢力要打擊,政法委是拿槍的。我已經明確要求,誰阻礙承包人耕地就抓誰,誰上訪就抓誰。英良村接下來還要收回400多畝集體所有的土地,到時候有阻攔者也要抓。」記者發稿之前,致電英利鎮主要負責人瞭解事件最新情況,被告知,雷州市委日前已作出決定,對英良村強行收回集體所有土地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村民們種植的經濟作物不予賠償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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