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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政豐:中共決策性錯誤——堅決反對政治改革的16大

 2002-11-16 02: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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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上江澤民的政治報告明白無誤地表明瞭現在中共對政治改革的否定態度。十六大關於政治改革的闡述不僅沒有把「將中國建設成為一個民主的國家」作為目標,反而將政治體制改革的目的抽象地設定為「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這種政治改革的方針,實際上是倒退。經濟尚好,不思改革政體,不定下向民主與法治過渡的長遠目標,這是江澤民等中共最高層的一個決策性錯誤。

且看十六大對中國政治改革的表述:

第一,中國不搞民主。因為中國的民主是「社會主義的民主」,按照十六大的定義,社會主義的民主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體」,也就是說 「黨的領導」就是「人民當家作主」 ,一回事兒。不僅如此,「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

第二,改革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目標就是現有體制不變。因為在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過程中,中共必須「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統一戰線」;「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貫徹黨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並且「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最後還有,「貫徹黨的僑務政策」 。

第三,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就是「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經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

看了以上的表述,多數人並不會感到驚奇,因為中共不僅多年來一貫如此,而且十四大、十五大對政治改革的表述也於本次大會大同小異,同樣強調「不搞西方的多黨制和議會制」, 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步驟和標準。十六大的政改方針,簡單地說就是四個字「基本不變」。所謂 「不變」是指「江澤民的政治改革路線不變」。

江澤民政治改革的十三年,就是反對政治改革的十三年。這個結論如果在十四大或十五大做出,或許會被認為是武斷,是由「六四情結」造成的偏見所致。歷經三次黨代會,實事勝於雄辯,即使是一相情願,願意相信江澤民能「循序漸進地進行政治改革」的人也不免失望。即使不提什麼解除言禁、報禁,如果現在有人問江澤民,十三年來政治改革取得的成果是什麼?五年以後十七大時政治改革又能到什麼地步?總書記此刻能說些什麼?十六大本身「人事」問題的舉世「大猜謎」本身就證明了黑箱操作的成果和所謂「增加透明度」的破產。

這幾年裡的事實證明,江澤民以實際行動反對政治改革的手段有多種,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取消政治改革的長遠目標。江澤民前,趙紫陽主政的中共十三大,政治改革曾經是出臺的新主題。十三大報告中說:「我們最終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這些國家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要用這些要求來檢驗改革的成效」。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以十三大的政治改革方案,中共就能夠創造比西方國家「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但是把中國政治改革的理想目標設定為「更高更切實的民主」,符合民意,的確值得全民的努力。鎮壓八九民運之後,江澤民主政。十四大的政治改革的目標從創造「更高更切實的民主」,被改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絕不搞西方的多黨制和議會制」。

江澤民的另外一個反對政治改革的手段是用抽象的口號代替改革方案中的具體步驟,有口號,無內容,使政治改革空洞化。記得十三大改革方案中的具體內容「實行黨政分開;進一步下放權力;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等等,到了十四大變成了「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高度重視法制建設」。中共十五大繼承了十四大對政治改革的淡化、抽象化的做法。十五大的方案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 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民主,加強法制,實行政企分開、精簡機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維護安定團結」。本次十六大:「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

在已經很空洞的口號下乾脆只說不做也是反對政治改革的一個方法。十四大、十五大上提出的稍有具體內容的:「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企分開和精簡機構」,目前也沒有證據表明這些許諾的實現。否則,十六大江澤民在「總結歷史性成就」的時候就不會隻字不提。

拒絕政治改革是江澤民以及中共最高層的決策性錯誤。時間越長,這種錯誤就越明顯;對中國造成的損失也越大;中共自身也會成為中國發展的「瓶頸」。因為按找十六大「共產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中共將不可避免地繼續「總攬」和「協調」市場,錢權一體的聯盟就不可能打破,自由市場經濟也就不會在中國實現;拒絕政治改革的決策是建立在判斷性錯誤的基礎之上的,希望對自由與言論的壓制能夠永遠換取「穩定」是判斷性錯誤;認為中國的百姓可以永遠接受犧牲政治權利換取經濟自由也是判斷性錯誤;認為絕對權力的「自我完善」能夠杜絕腐敗不僅僅是判斷性錯誤,而且是天方夜譚,自欺欺人。

眾所周知,中國之所以有政治改革的必要性,根本原因就是中國的政體之中缺乏民主與制衡,歸根結蒂是中共領導一切的一黨專製造成的。儘管從不提及原因,政治改革的必要性是中共多年來也公開承認的。因此,成功的政治改革的應該是逐漸使中國政體向現代民主制度過渡的過程。在人類的政治文明的發展史中,如果有任何已經證明的,屢試不爽的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可以借鑒於中國的話,那無疑是「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所謂政治改革要改的,應該是一黨專制缺乏制衡的根本,絕不僅僅是一黨專制的方式。只改方式無異於在泰坦尼克號上重新安排桌椅,不僅於事無補,反會誤國誤民。總之十六大對政治改革的陽奉陰違令人失望,在中國政治發展的歷程上是一個敗筆。

-原載《信報》2002年11月5日
(蕭政豐 11/15/2002)(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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