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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何被定為「嫖客」的--記者暗訪被定嫖娼賣淫

 2002-05-17 22:5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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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記者:我是如何被定為「嫖客」的 群眾舉報聯防亂抓戀人 記者暗訪被定嫖娼賣淫

  連日來,濟南時報記者不斷接到舉報:濟南市歷城區工業北路派出所所轄聯防隊員夜晚亂抓談戀愛的男女,以賣淫嫖娼為名進行罰款。5月4日晚我和一名女同事進行暗訪發現,這夥聯防人員果然「了得」,當抓獲兩名假扮戀人的記者後,一直沒有出示有效證件的聯防隊員,竟然對盤問對象非法搜身、刑訊逼供、威逼利誘。

  當晚11點多,我們二人正坐在全福立交橋交叉口西北部路邊並排坐著,當時我正接電話。突然從一機動三輪摩托車上衝下三名身份不明的人,將我們分開,並要說出自己和對方的名字。我說明後,亮出了身份證,同時要求他們出示有效證件。這時,一略有禿頂的中年男子當即給了我胸部一拳,「還看證件,看什麼看?」之後,在另一人的勸說下,他才給我亮了一張既無照片、編號,也無公章和鋼印的類似卡片的東西。  

雖然他們知道記者二人所說吻合,但還是將我們帶到離此不遠的工業北路派出所治安聯防巡邏隊。之後,我被一中年男子要求掏光身上的所有物品,放在桌上。另一中年男子則又將我身上的所有口袋翻了一遍,將我放在褲子右後口袋的一張一百元的人民幣搜出,並要禿頂男子檢驗了真假。接著又要我脫下鞋子、褲子,全身上下搜了個遍。

在我報了年齡與農民出身之後,一中年男子說,農村出來的,都25歲了,還沒對象?一個棗莊,一個日照,談什麼戀愛?要求我供認二人之間的不正當關係。這時,我再次聲明,他們並未出示過有效的證件,無權訊問,我有權保持沉默。「你有權保持沉默,過來」,一中年男子將記者揪到地上,蹲下,一把扭過我的右耳朵。「我叫你沉默!」接著,又是一記惡狠狠的右耳光。見我還是不說,禿頂男子又將我叫到南邊,扭著我的耳朵拽了起來,接著一記左耳光。這時,我感到開始天旋地轉。之後,禿頂男子又多次踹踢記者的腿部,打記者耳光。

大約晚上12點左右,記者被轉移到另一間被他們當作廚房的小屋「羈押」起來。又有一青年進來,讓記者交代 「問題」。而那兩名男子也不時進來,而且每進來一次,都要打記者耳光、拍擊頭部,然後就說,「你小子還沉默,一會想說也不讓你說了。」「你不是住XX賓館嗎,與那個女的發生了好幾次性關係。說吧,第一次是在哪裡?」……這樣,一直折磨記者到凌晨2點多。在這期間,我要嘔吐,上廁所,都遭到阻撓。在我被「羈押」過程中,還聽到女同事嗚嗚的哭泣聲。   

在此期間,又有聯防隊員進來,多次要我承認「曾與這名女子發生過不正當關係」。當我說沒有此事時,一男子稱,如果你倆是朋友,你連零花錢也不給她嗎?當單位派人前來解救記者後,禿頂男子又說,「外麵人已經把你的情況都給我說了,那個女的是他介紹的對吧 (即拉皮條的--記者注),你已經結婚了,還有個孩子。快說吧,你的情況我們都知道了。晚了我們把你送刑警隊,把事情鬧大了。」後來,幾名男子又利用種種手段,威逼利誘我寫一份「與被扣女孩發生過性關係,自己已經結婚,在欺騙該女孩」的檢查(而實際上,記者並未結婚)。5日凌晨五六點鐘左右,在其中一名青年男子的授意下,我寫下了一份所謂的「檢查」,他們幾人才滿意。不久,我就聽到女同事發出了一長聲淒慘的尖叫。

  而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所有聯防隊員沒有一人向我出示過有效的證件。事後經公安機關證實,他們僅是派出所的聯防人員,既無權搜身,更無權審問,更不用說違法打人了。(濟南時報記者)   

女記者:如果沒人來救,我真會「招」了   

5月4日晚9時許,我和同事買了幾包瓜子和兩瓶礦泉水,在全福立交橋東北側,鋪了兩張報紙,並排而坐。時間持續了不到半個小時,兩名穿便服的神秘男子向記者靠攏。在他們離開不久,在橋對面的人行道上突然出現了一名穿著黃色舊警服的男子,拿著手電筒筒向我們坐的地方不斷的照射。  

 晚11時左右,一輛馱著4名身著「黃警服」男子的三輪車突然而至,直撲我們而來。此時,同事正在打手機。他們四箇中的「大肚子」,一名穿棕色皮鞋的、還有一位最年輕的和最矮的男子。這四人下車二話沒說,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把記者二人強行隔離開。期間,一個穿棕紅色皮鞋的男子問記者:「你們兩個從這裡幹麼?老實說是不是有不正當關係!」 「大肚子」見記者操著外地口音,害怕地哆嗦,便果斷的對其他隨從人員說:「把他們帶回去再說!」棕皮鞋稱,他們發現我們有在街頭談戀愛的不正常跡象(註:實際上在此過程中,記者兩人始終保持一定的距離,正常聊天)。  

 隨後,這4名自稱為工業北路派出所民警的男子,把記者和同事帶到了輕工業學院北面的一個院落。事後,記者看到他們室內的牆壁上有「工業北路地區聯防中隊」的字樣。此後, 4名「治安人員」便開始對我進行了長達10個多小時的賣淫逼供。   

自進了巡邏隊,我和同事便被隔離審訊。一開始,「小年輕」的看管我,其餘三人進到一個有窗戶的房子裡。這時,我通過窗戶玻璃看到,有兩名聯防隊員開始輪流毆打同事。雖然離窗戶有四五米遠,但腳踢抽打的聲音聽得清清楚楚。  

 晚12點左右,也就是在審訊了同事大約1個小時後,我被帶進他們的辦公室。「大肚子」 和「棕皮鞋」二人在對我進行強行搜身後,扣押了我身上所有的東西,搜身完畢,他們便對記者交替進行了恐嚇、體罰等一系列的強行逼供。   

就在這期間,「大肚子」、「棕皮鞋」神神秘秘的把我叫到院內。「大肚子」稱:「那個人已經承認和你發生過關係,他孩子都快1歲了,你還相信他?我告訴你姑娘,我們是為了你好,才讓你承認這事。你只要到屋子裡寫份材料,承認你們之間的事,寫清楚你們發生了幾次關係了,還有每次他都給你多少錢,我們就放了你。我告訴你,這是我們照顧你,想挽救你才讓你這樣做的,此事我們給你保密。你給我寫!寫清楚我就放你走,那個人有錢在這兒,我給你打個好車把你安全送回家。你不按我說的情況寫,我可救不了你了!你給我想清楚了!」  

 此後,我實事求是地寫了多張材料,但都被他們撕得粉碎,因為我沒有按他們所說的情況寫。   

隨著時間的慢慢推移,四位「執法人員」的脾氣也似乎變的越來越暴躁了,對我的耐心也越來越小了。   

大約凌晨3點鐘,「棕皮鞋」見訓斥恐嚇毫無結果,又開始動粗。「棕皮鞋」嘴裡說著髒話,對我大肆侮辱。見我默不作聲,他先是惡狠狠的揪住我的頭髮死命地拽,逼我趕快寫材料,既而又猛的抬起左腳狠狠踢我的右臉,接連踢了兩腳,隨後還多次踹我的雙腿。由於我從來沒有見過這種場面,所以內心特別害怕,但幾次絕望的驚叫都沒引起他們的絲毫同情。在此期間,「大肚子」和「棕皮鞋」多次交替著對我實施暴力,並言稱:要把我遣送回家,把我在外賣淫的材料寄給我父母和村裡人。「大肚子」惡狠狠的咬牙怒吼:「他媽的,我看這兩個人就和咱前兩天抓那一對談戀愛的差不多,他們乖乖的交錢就走了,今天怎麼遇到你們兩個這樣的熊玩意!」

恐嚇、暴力、侮辱……一直持續到天大亮了,這期間,我始終沒有見到過同事。直到5日凌晨3時也沒有見到早已在門外部署營救的報社領導,說實話,要不是聽到報社來人營救的消息,我真得可能招了賣淫的「事實」。

(濟南時報實習記者)
這是我們城市的一家地方報紙的記者們策劃的,但該稿沒有發表,只是在他們的網路上發了,今天下午1點多新浪網轉載了,但是5點多就不見了。 濟南市公安系統一直是全國的一面旗幟,但是其中黑暗面並不少,這也是意料中的,但是當地媒體不能發表一篇負面報導。甚至連車禍的稿件也不能發,當地媒體的老總無一例外地配合公安。 這家報紙很窩火,自己的記者被打了稿件卻不敢發,老總們是不會為此得罪上級的,但是其實這種事發表了,也並不是什麼大事,也不會丟他們老總的位子。但是誰又願意幹這種事呢?只是可憐這兩個記者,被折磨10多個小時,硬是沒有招供,多麼堅強!但是我們的總編骨頭太軟了! 可憐的記者,可憐的媒體,可憐的總編,可憐的中國新聞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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