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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人奶的法院副院長

 2001-12-19 00: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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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8日,有「活閻王」、「三盲(文盲、法盲、流氓)」之稱的原山西省絳縣法院副院長姚曉紅,貪污、挪用公款、濫用職權,非法拘禁,數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追繳貪污贓款15.75萬元。

   姚被公審後,在運城地區引起了強烈的轟動效應。一些受殘害的群眾紛紛舉報這個團夥新的罪行。但據絳縣百姓反映,姚曉紅的罪行只暴露了「冰山一角」。

   從文盲到副院長

   姚曉紅歸案後,需要在審訊筆錄的最後一頁簽上「以上我看過,屬實」,僅這7個字中就有3個錯別字。

   姚是山西絳縣人,今年40歲,幼時喪父。為了混碗飯吃,曾到縣打井隊學習開車。1981年被縣供銷社招了工。1983年調進縣法院開車,在這個便於接觸領導的崗位上,姚從小練就的巴結「有用人」的本事,有了充分施展的舞臺。1986年,這個28歲的文盲,被提拔為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從此,他成了絳縣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

   1989年他被提升為辦公室主任,在這個崗位上,他通過種種手段獲得了比法院副院長甚至院長更大的權力,成為全院說一不二的人物。1995年當上了法院副院長後,他的「脾氣」和殘害群眾的膽量,也隨之惡性膨脹了。

   一個文盲升遷為法院副院長的內幕,至今也沒有被揭開。

   家產超500萬元

   姚曉紅與在醫院工作的妻子的所有家產超過500萬元,他給情婦花了近10萬元蓋了一棟兩層樓房。即使他全家不吃、不喝、不穿,這筆錢也需要積攢100年。

   姚曉紅分管絳縣法院財務近10年之久,其間,至少換了4任會計,但他全部找外行擔當,以便渾水摸魚。有關調查表明,許多當事人的訴訟費去向不明,不少辦案人員經濟不清,院裡的小金庫至少有38萬元,而經二庭的小金庫高達73萬元,這些錢全部被花得一乾二淨。姚還私自動用訴訟費,為自己買了一輛桑塔納2000型小嬌車。

   檢察機關認定,姚曉紅挪用公款12萬元,貪污公款六宗15.75萬元。舉報者反映,姚的經濟問題,決不止區區的15.75萬元。

   聽說要採訪姚案,幾名知情群眾主動帶記者看了姚在縣城的三處不動產,均為氣派的兩層樓房,其中有兩處在最繁華地段。據行家測算,這3棟樓房在當地至少值50萬元。

   像惡勢力的老大

   在家裡,姚使用著兩個保姆,一個鍋爐工。在縣裡,姚坐的是桑塔納2000型轎車,比縣委書記還要風光。每天早晨,姚的小車到後,全院的法警要列隊歡迎。車一停穩,馬上有人跑過去打開車門,另外一人用手護著車門框子,以防止門框碰著姚副院長那「高貴」的頭。有扶姚副院長行走的,有給姚副院長拿水杯的,有扶姚副院長躺下的,有給他洗腳的,有給他拿拖鞋的,有給他捶背的……

   為了多活一些年,姚曉紅費盡了心機。他每天都要服用各種高檔補品。「三株」流行的時候,他每天要喝「三株」。姚非常喜歡按摩,每天都要把縣中醫院的盲人按摩師小趙用專車接來。後來,他嫌趙技術不好,又到40公里以外的駐軍某部請按摩師,一天一按,從不間斷。有一段時期,姚聽說喝人奶對身體好,便命令手下人到處尋找人奶。輸液用的瓶子,他每天喝兩瓶,一直喝了兩個月。有的年輕法官,妻子生了小孩,趕緊給孩子斷奶,以便省出妻子的奶水「孝敬」姚曉紅。還有一個時期,姚聽說吃蟈蟈能防治糖尿病,於是,絳縣法院派出30多人到農田裡抓蟈蟈。

   如此種種,連古代的皇帝是否享受過,也還是個疑問。

   敢打中院法官

   姚曉紅團夥的種種惡行中,最突出的是非法拘禁。打罵百姓,拘禁百姓,在他領導的經二庭已是家常便飯。

   誰都敢打,是姚曉紅最引以為自豪的事情。1996年5月21日下午,上級法院--運城地區中院一名審判員到絳縣法院複查一起上訴案件,順便到法庭旁聽一起案件的審判情況。因在過道上「擋」了姚的路,姚狠狠地推搡了他幾把。有人告訴姚,這是上級法院的法官。這時,姚更加生氣了:上級法院怎麼了?上級法院的院長我也敢打!庭審結束後,這位「不識時務」的法官來到姚的辦公室,解釋了幾句。這下可捅了姚曉紅的「馬蜂窩」,他叫來手下,對其大打出手,連耳膜都打穿孔了。4天後,聰明的姚曉紅使出了慣用的手法,讓爪牙寫出了「關於運城地區中院法官哄鬧法庭的情況報告」。

   不久,運城地區檢察分院對此立案偵查。因姚的行為構成犯罪,檢察分院決定對其逮捕。但消息當天就走漏了,姚連夜攜帶巨額公款,帶著會計和辦公室主任,跑到太原「活動」。後來,這起公訴案件竟變成了自訴案,最後不了了之。

   孫銀師之死

   在眾多的受害者中間,最冤屈、最可憐的是村民孫銀師一家。

   1993年12月,孫銀師在村信貸員手裡貸款850元。1994年11月29日,貸款到期的前一天,老實巴交的孫銀師到信貸員家裡償還了190元利息,並要求辦理轉貸手續,因沒找到借據,沒有辦成。

   1995年6月26日午夜時分,村信貸員把孫銀師叫到自己家裡,絳縣法院的田東林審判員和一名叫於小軍的書記員端坐在那裡。他們問孫什麼時候償還貸款,孫表示當晚只能還一部分,明天可全部還清。這時,於小軍不知哪裡來了火氣,「現在給錢也不要。就是要打你這個東西」,說著,給孫戴上了手銬,並用腳踹孫的胸部,用拳擊孫的頭部,當場打得他鼻青臉腫。

   孫被押到法院,在等開門的時候,於小軍也沒忘記見縫插針拳擊孫銀師的頭部。被打開手銬後,孫銀師被強令洗掉身上的血跡,這時他又犯了「錯誤」--用了一名法官的毛巾,其結果是增加了一頓拳打腳踢。

   孫銀師回到村子以後,總是叫喊頭痛、胸悶、脊背難受,叫老父親孫文章替他寫訴狀打官司。自打從拘留所回家之後,孫銀師再也沒有下過一次地,擔過一桶水,病情一天天惡化。9月27日早晨,突然死去。

   對孫銀師之死,孫家人認為責任全在絳縣法院。於是,孫家開始了艱難而漫長的上訪之路。

   孫銀師的妻子、一個32歲的寡婦,帶著兩個幼小的孩子,身穿扎眼的孝衣,來到絳縣縣城,來到絳縣法院門口哭訴。他們在縣城整整哭了3天。小城轟動了,無不為這母子3人掬一把同情的眼淚。

   9月30日,絳縣公安局聘請運城地區法醫進行屍體解剖,以鑑定孫銀師的死因。解剖孫銀師的地點,就在孫家住宅院內。運城地區公安處的屍檢報告卻明確寫道:「屍檢時沒有發現損傷,死亡與外傷沒有直接必然聯繫。」

   10月24日。死者家屬第一次看到這份屍檢報告。他們提出了7大疑問:解剖申請是我們寫的,法院是被告,為什麼把檢驗報告先送給了法院?報告稱「屍體高度腐敗」,既然高度腐敗,怎麼又能肯定全身「未發現損傷」?在秋天裡,死亡僅僅3天,怎麼就腐敗得「無法辨認」了呢?為了弄清孫銀師的死因,這個一貧如洗的家庭決定不惜代價。他們再一次取出冷庫裡的屍體,把孫銀師的另一個腎取出來送到太原權威部門化驗。這一次,他們再也不敢相信別人,自己配製了福爾馬林。不想溶液濃度太大,這個腎也腐敗了。

   孫家人沒有服從法院將死者下葬的命令,而將其屍體冷凍在火葬場的冰櫃裡。這群倔強而固執的農民,不斷到縣法院上訪,但姚曉紅總是不陰不陽。

   1996年清明節前3天,孫家20多口把孫銀師的屍體從火葬場拉到了絳縣法院。一些法官見狀,跑出來推推搡搡,欲把屍體推出院外,扔到附近的一個水溝裡。家屬則拚命相護,雙方展開了奪屍大戰。

   就在這時,姚副院長出場了。站在二樓的他,像電影中的「老大」一樣,極有風度地擺了一下手,於是,干警們突然散開,跑步返回樓上。過了五六分鐘,一群被面授機宜的法警衝下樓來,其中有一個直奔大門。家屬們一下子明白了姚副院長的「用意」--他要實行「關門打狗」戰術。死者親屬們如夢初醒般奪路而逃,但仍有8人被「捂」在院子裡。法警們幾人一組,很快將「鬧事者」全部治服了。

   王香蘭(孫銀師的妻子):法院的人衝下樓來以後,有三個人來對付我:一個人按住我的腿,一個人扭住我的骼膊,一個女的卡住我的脖子;把我卡得喘不過氣來,直翻白眼。不知過了多少時候,三人把我鬆開了。過了好一會兒,又上來兩個法警,他們把我銬在一棵挺粗的梧桐樹上,銬子勒進肉裡。有個人見我疼痛難忍,問我:「疼嗎?」我說:「是哩。」誰想,他又狠毒地把前銬變為後銬,更痛了。他還叫我一隻腳抬起來,另一隻腳著地,叫「金雞獨立」。並用電警棍在我的臉上、乳房、下身、脖子上亂捅,電得我尿都出來了。後來,姚曉紅來到後院,他破口大罵:「看你還穿著白衣服,怪孝順的。看你把漢子劐得爛爛的,把你也拉到火葬場給燒了。」從早晨八點來鐘,直到下午兩三點鐘,他們就這樣折磨我。把我放了以後,又強迫我到火葬場將丈夫的屍體拉回家,第二天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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