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比較講究的是「原則」(principe)。中國人為了面子可以做出客觀上對己不利的事情,而法國人為了原則問題,也可能不顧自身的客觀利益。
記得有一次,法國電視臺介紹一位普通法官的日常工作。該法官正在處理一個並不很嚴重的案子:有位農民,因為他農田隔壁土地的幾個地方沒有採取防護措施,導致有野兔到他的農田大吃他辛辛苦苦種植的胡蘿蔔,農民就把周圍土地的地主告上法庭。他要求這些地主賠償損失2000法國法郎(約合2300多元人民幣),每個地主要分攤200多法郎的賠償金。有一位地主,為了得到安寧,就願意支付這個金額,但不願意承認他對此事有任何責任,被法官斷然回絕:你支付200塊就表示你承認有責任,若不承認的話,就不應該付錢!
案件本身沒什麼,卻能反映出法國人重視原則的程度。商業界也是如此:如果你欠法國公司錢,休想與該公司討價還價,搞「庭外和解」。為了原則,法國公司往往寧願支付高於債款的訴訟費用,也不願放過你。
在中國的日常生活中,我購買東西時往往要與賣主討價還價,偶爾也會用上「給我一點面子」的話作為討價的「絕招」。同樣的,若我堅持最初所講的價格,賣主一定會不高興,認為我不給他面子。在法國大家堅持原則,沒有什麼面子問題:售價屬於不二價,買主一般也不會還價。
同樣地,我在蘇州坐三輪車的時候,知道這裡三輪車的起步價就是五塊錢,若到了目的地車主跟我多要一塊錢,我一定會白他一眼,堅決拒絕。其實,對我而言五塊與六塊錢之差沒什麼。我不願意付六塊錢,就是為了原則。當然我知道騎三輪車的確辛苦:如果車主不是存心要宰我,我倒往往會給遠遠超過標準價的車費。同情也是原則:是做人的原則!
不知中國朋友知不知道,前幾年外國遊客來到中國後最抱怨的是什麼?不是衛生條件,不是水土不服,也不是交通混亂,而是當時中國所普遍實行的「雙重收價標準」:同一個旅遊勝地的門票,中國人是一個價格,「外賓」又是一個價格。我可以理解有關部門的觀點:外國人的收入一般比中國人高許多,雙倍的門票價格並不會對他們造成不能承受的負擔。但從另一方面說,既然所旅遊的地方一樣,服務項目也相同,為什麼要求外賓支付雙倍或更多的錢呢?這種現象普遍引起了外國遊客「原則性」的不滿。不過現在絕大部分的觀光點已經不存在這個問題了:無論中國遊客或外國遊客,都一律支付「外賓」價格!
中國朋友說法國人太講究原則,因此有時缺乏彈性,做事不夠靈活;而法國人則會認為,為了面子而忽略原則,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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