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你董文華是有著一張娃娃臉,是擅長主旋律,但歌壇上長著娃娃臉,擅長主旋律的歌星有的是,憑什麼就單挑你這位深受歌迷愛戴的著名演員是問?這不是別有用心又是什麼?然而正所謂「三人成虎」、近來這股誣陷之風愈刮愈烈,一些媒體上的文章甚至指名道姓對你肆意攻擊。我們廣大歌迷看在眼裡,痛在心頭,極其為你打抱不平,但令人不解的是我們卻一直聽不到你本人對那些誣陷不實之辭的反駁。直到十月上旬,我們才在報紙上讀到你在一次演出活動中接受媒體採訪的消息,我們終於能聽到你的聲音了,終於能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但讓我們非常失望的是對於記者有關你是否與遠華大案有關的提問,你竟然說你沒有必要回答。董文華,你真的沒有必要回答嗎?
董文華,你知道你是誰?你是堂堂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歌舞團的國家一級演員,是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著名歌唱家,是深受歌迷愛戴的歌壇明星,你怎麼可以任憑一些可惡的媒體肆無忌憚的朝你身上潑髒水?你難道就不知道「人言可畏」、「眾口鑠金」這類話麼?流言蜚語已經把國人眼中最骯髒的事情,最不可容忍的勾當按在了你的頭上,已經把你的清白之身和那個國人皆曰可殺的大走私犯塞進了一條褲擋,是可忍,孰不可忍?你怎麼還能保持沉默?你應當明白與你有關的種種傳聞足以敗壞你的名聲,損害你的人格,危及你正如日中天的事業,甚至斷送掉你的錦繡前程,你焉能無動於衷?而況你還是光榮的人民軍隊中的一員,也許還是無產階級先鋒隊中的一份子,你怎能把衝你而來的那些不堪入耳的謗言僅僅認為只關係到你個人的榮辱。你也許十分大度,但在如此重大的原則問題上又焉能用「大度」二字來解釋你的沉默呢?或者,用採訪你的那位記者的話說,你的沉默其實真的是一種默認,或是一種無奈呢?而這是我們極不願相信,極不願接受的。
董文華,如果你的沉默或不作回答真的就是一種默認、一種無奈,那我們除了感到不可思議之外,就只能感嘆金錢竟真有使天使墮落為娼婦的力量了。當然,十年賣藝,不如一夜賣身,在別墅和巨款的誘惑下,你自甘墮落,旁人也用不著說三道四,何況還有學術界的人士出面為你辯護,認為像你這樣的歌星哪怕與賴氏家族關係再密切也是你們的私事,並不能成為涉案的理由。而只要不涉案,你們就有權「無可奉告」。至於你們為金錢而賣身、而交易,「也完全是二人平等、自願原則下的自由契約」。既然是這樣,我們這些既不懂什麼「公權」「私權」,又不曉什麼「自由契約」的平頭百姓自然更不必對你們妄加指責了。只是你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忽然又談到「人要有一種精神,活著才有意義」,以及「金錢不可少,但一味追求金錢是不可取的」卻叫人怎麼聽怎麼覺得彆扭。你這些話講得當然都不錯,境界也很高,但如果媒體關於你曾通過出賣你的性權利換取到京城一幢價值七百多萬的別墅外加兩三百萬的現金的傳聞並非虛傳的話,你不是在不惜一切的「一味追求金錢」那又是什麼呢?而「傍大款」這件事本身又是在體現一種什麼樣的精神生活呢?難道與賴昌星這樣靠走私暴富的罪犯「關係曖昧」「活著才有意義」嗎?我們真的有點搞不懂。據說目前文藝界一些歌星影星被大款們「包」起來已成一種時尚,一個願買,一個願賣,私下交易就是了,星們雖不自愛,但至少還沒有下流到一面賣身,一面標榜「人要有一種精神」來給自己塗脂抹粉。所以你儘管「擅長主旋律」,並且「說的比唱的還好聽」,但卻禁不住讓人想到一句老話「又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只可惜從古至今婊子們的貞節牌坊好像還沒有人立起來過。
以上自然都是說的些混話,因為董文華你本人畢竟沒有在公眾面前承認過與賴昌星們有染,而瞭解底細的「有關方面」又很為歌星們避韙,我們老百姓要想知道一點事情的真相真是「難矣哉」!但出於對一名名歌星的愛護,我們還是想勸勸你:事關人格和藝途,對於與你有關的那些傳聞,該澄清的一定要澄清,該反駁的一定要反駁,僅僅「沉得住氣」是無濟於事的。倘如你既不澄清,又不反駁,只是一味的沉默,那我們只好理解為你是默認了。默認也就罷了,就不要再唱什麼高調,特別是不必再唱「主旋律」了,因為你不配。但廣大歌迷倒是一定會記得你??正如你自己所說的??「無論隔多長時間」,正像人們會記住你藉以成名的那首歌《十五的月亮》一樣。因為正是這輪《十五的月亮》,映襯了聖潔月光下一顆蒼白、醜陋而虛偽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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