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中國秘密證人赴溫哥華指證賴昌星是好人

 2001-08-13 02:0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一名賴昌星的前僱員冒牢災之險親身到溫哥華難民局閉門作證,指出四二零專案小組在偵查期間,他被過期拘留多天,盤問二十次,並且因為政治氣氛濃,無法聘律師,結果在不情願下在判決書籤名認了莫須有罪名,拘禁近一年。

據星島日報11日溫哥華報導,在日前的閉門聆訊中,代表律師邀請的兩名受保護證人出席作證,證供經塗去人名及身份後公開,據知其中一名遠華集團僱員指出,四二零專案組在九九年九月,要求他和同事收回借出的公司車;之後,四二零專案組又將他拘留達四十六天之久,期間盤問二十次,找不到罪證,結果「勞動教養判決書」以妨礙公務罪迫他簽名。他的家人打算聘律師,沒有律師敢接,據稱因為「政治氣氛太濃」,而且辦案人員也曾表示,有權聘律師也沒用,他們不會把案件資料提供。

結果他在沒有審訊下被關押近一年。受保護證人又指賴是好人,關心下屬,反對暴力,故冒牢災之險由廈門到加拿大作證。另一名受保護證人則是在紅樓工作,指紅樓五零二室是賴昌星夫婦的臥室,當事人沒有看到曾明娜在紅樓有辦公室。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