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赖昌星的前雇员冒牢灾之险亲身到温哥华难民局闭门作证,指出四二零专案小组在侦查期间,他被过期拘留多天,盘问二十次,并且因为政治气氛浓,无法聘律师,结果在不情愿下在判决书签名认了莫须有罪名,拘禁近一年。
据星岛日报11日温哥华报道,在日前的闭门聆讯中,代表律师邀请的两名受保护证人出席作证,证供经涂去人名及身份后公开,据知其中一名远华集团雇员指出,四二零专案组在九九年九月,要求他和同事收回借出的公司车;之后,四二零专案组又将他拘留达四十六天之久,期间盘问二十次,找不到罪证,结果“劳动教养判决书”以妨碍公务罪迫他签名。他的家人打算聘律师,没有律师敢接,据称因为“政治气氛太浓”,而且办案人员也曾表示,有权聘律师也没用,他们不会把案件资料提供。
结果他在没有审讯下被关押近一年。受保护证人又指赖是好人,关心下属,反对暴力,故冒牢灾之险由厦门到加拿大作证。另一名受保护证人则是在红楼工作,指红楼五零二室是赖昌星夫妇的卧室,当事人没有看到曾明娜在红楼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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