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入罪 再有港人涉煽动罪被捕、被判刑(图)
《国安法》实施后,言论自由不再,不少市民被因言入罪。(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2年9月28日讯】警方国安处27日下午在葵青及深水埗拘捕两名男子,分别为18及29岁。警方指他们涉嫌违反煽动罪。同日,另外两名港人因在连登讨论区和Instagram上发帖被控煽动罪,判囚16周和5个月。
综合港媒报导,27日警方拘捕两名为18及29岁的男子,警方表示,二人涉嫌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阶层的恶感及敌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动意图的帖文。
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二人住所,检获曾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工具,他们现正被扣留调查。
同日,另外两名香港市民因涉煽动罪,分别被西九龙裁判法院判监16周和5个月。
案情指,30岁被告陈伟伦,在“连登讨论区”以网名“诅咒中共早日毁灭”在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被捕前,发表38则帖文,当中提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因果由国 容港治己”以及“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
控方指,被告网名煽惑他人憎恨及反抗北京的中央政府,而“光时”口号则煽惑他人憎恨或藐视港府,“港独”言论则煽惑他人推倒港府,“革命”字眼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辩方求情时指,案发时社会撕裂,被告只是宣泄情绪,言论仅为口头表达,加上流传时间不长,希望法庭考虑被告有悔意及已还押96天,予以轻判。
国安法指定法官的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指出,对于一些心有不忿的人,被告言论可能有死灰复燃的危险,但相关口号缺乏新鲜感,感染力低,亦没证据显示引起严重罪行,在扣减认罪刑期后,判囚16周。
另一被告是29岁的陈冠旭,案情指他在2021年1月17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间,于Instagram发布44条信息,内容包括“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香港独立 抗争到底”等字眼,被告承认煽动罪,判监5个月。
有网友表示,煽动罪已经成为政府打击言论自由,制造文字狱的“法宝”,随便写几个字,几句口号就可以动摇香港政府、中央政府?目前这个中共全面管治的“美丽新香港”实在太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