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大科技巨头面临美国政府反垄断调查。(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6月12日讯】近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终于公开宣告,将透过听证会对数位市场的垄断问题进行调查,并且有意重新审视当前的反垄断法律,包括执行机制是否完善,以及它是否已落后于科技变迁的现实。
目前,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已正式通知谷歌、脸书、亚马逊和苹果等四家公司,国会已启动对它们的调查。
这项调查,可说是迟到已久的正义行动。毕竟,过去数年来在数据资料安全、劳工权益与市场垄断等方面丑闻不断的美国科技巨头,早已被迫在欧盟服膺越来越严格的监管,但美国同样强度的反垄断监管措施却始终姗姗来迟。正如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主席大卫‧西西里尼(David Cicilline)日前指出,“这是恢复(数位市场)公平竞争的作为,它早就该启动了!”
但这项早该启动的调查,何以姗姗来迟?
过去十数年间,美国政府部门并非完全没有动作,但最后多半无疾而终。反垄断调查迟迟无法启动的原因,正是因为这些原本该被调查的数位平台/科技巨头企业已经坐大,势力庞大到足以延迟或消解任何对它们进行监管的企图或行动。
在过去十多年间,为了阻碍政府立法强化平台责任,跨国数位平台巨头如谷歌、脸书和亚马逊等业者投入巨额经费游说美国政府和国会。仅仅2017年,谷歌、脸书、微软、苹果和亚马逊花费在美国华府的游说活动即达4900万美元;其中,脸书的游说开支比前一年增加近300万美元,苹果增加230万美元,两者都增加了30%以上。另外,根据公民监督组织OpenSecrets的调查,这几个数位平台与科技巨头业者投入的游说经费,呈现出逐年、甚至急遽增加的趋势。
传统的反托拉斯法在数位时代有所不足,未能妥善节制数位平台的权力和资本集中化。过去几件重大并购案(包括特别是2007年谷歌并购DoubleClick案,以及2014年脸书并购Whatsapp案),美国政府皆未能充分考量并购案可能损及市场公平竞争的风险,尤其是两者合并所产生的数据垄断优势,没有被视为会造成市场进入障碍及增加其市场支配地位。因此,《经济学人》建议,监理机关在“评估交易影响时,应该考量其数据资产”。由于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系建立在大众监控(mass surveillance)的基础上,掌握庞大数据资产的大型数位平台将拥有市场封锁效应,以及市场力不当延伸的不公平竞争优势,不利于科技创新与新创事业的发展。因此,《经济学人》主张,“反托拉斯法的主管机关有必要从工业时代走入二十一世纪(的数位时代)”。
再者,这些超大型的跨国数位平台通常利用两种方式套利,一是监管套利:由于法规赶不上新技术发展速度,这些大型企业精于利用监管系统的漏洞来规避不利自己的监管;另一种套利则是税收套利:通过移转支付的手段,将营收认列在低税率地区,将支出则认列在高税率地区,从而让可被课征的税金降至最低,尽可能只承担最低的租税义务。这种只享暴利,但不愿承担企业应尽租税义务,而且想方设法规避反垄断/反托拉斯法限制的局面,逐渐引起各国重视。
以谷歌为例,其搜寻引擎服务在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市占率为95%,法国94%,德国93%,每年广告收入达800亿美元。2016年5月,法国检察官搜索谷歌巴黎办公室,对涉嫌逃税16亿欧元的谷歌进行调查。同样的,苹果也在2016年遭欧盟判罚须补缴130亿欧元的税款。
同样的,2016年,印度依据该国的网络中立性立法,判定脸书在当地推出的Free Basics违法,因为该服务以“免费”之名,实际上却是意图垄断印度人民平等上网的权利,罔顾用户权益。2017年6月,欧盟经过七年调查,认定谷歌确实偏袒自身的购物服务,“违反欧盟反托拉斯法,让同业完全没有竞争与创新的机会”,并对谷歌祭出24.2亿美元的罚款。
台裔美籍学者吴修铭(Tim Wu)在其新着《大企业的诅咒》(The Curse of Bigness)中指出,脸书、亚马逊和谷歌等科技巨头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由于它们面临的竞争太少,具有垄断经济的危害性。在探讨这个他所称为“新镀金时代”的脉络下,吴修铭认为,在脸书等科技巨头进一步全面控制美国经济之前,美国政府应“拆分”它们。吴修铭在书中指出,脸书的规模过于庞大,“大到令人无法容忍”,“它掌握大量用户数据,滥用隐私”,甚至欺骗用户,应该被列为优先拆分的对象。吴修铭建议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应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将脸书并购Instagram和WhatsApp的行为判定违法,并要求法院拆分脸书这家公司。
吊诡的是,相比于对数位平台和科技巨头较为友善的民主党政府,川普(特朗普)执政下的共和党政府似乎更可能对数位市场存在已久的垄断问题开刀。虽然克林顿当年的竞选政见中包含反媒体垄断,但克林顿政府垄断的默许态度甚至比先前的共和党政府还要积极:克林顿政府容许雷根政府时代开始的美国媒体并购趋势继续发展,最终使得媒体大企业家数从50多家减少为6家;而奥巴马政府不仅同样未能有效遏止传统媒体的并购活动,更让新媒体并购活动有如脱缰野马,几乎没有遇到阻力。
看看欧盟和美国,再回头看台湾的情况,我们不仅还未有效处理传统媒体的垄断问题,而且在面对跨国数位平台和科技巨头企业在台湾的攻城掠地,以及它们对台湾数位广告市场和数位内容产业(包括新闻业)的袭夺与剥削问题时,似乎也还缺乏充分的问题意识和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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