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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案的最大疑点是什么?(图)

 2019-06-07 10:0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孙小果
孙小果(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6月7日讯】轰动全国的孙小果案疑点重重,最大的疑点是什么呢?

1994年,在武警学校就读的青年学生孙小果,带人在大街上闲逛,见到两位美貌少女,竟然强行将两个少女拉到车上,拽到野地进行轮奸。如此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野兽暴行,正是国家法律重点打击的对象。

按照国家法律,二人以上轮奸,最少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孙小果的母亲利用自己刑警的关系,上下活动,将孙小果的户籍年龄由19岁改为17岁,摇身一变,成了未成年人,于是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而这三年徒刑,基本上是监外执行。1995年孙小果保外就医,实际上只坐了1年牢。由10年刑期变为1年刑期,这位刑警母亲该有多大的能量?

关于这一次营私舞弊、枉法裁决案的后果,根据公布的资料,主犯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在1998年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为之付出了沉重代价。其继父李桥中也因在1994年为为孙小果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被留党察看、撤销职务。

在此案中,孙小果的父母均在几年后受到了一定的惩罚,但那些帮助其作弊的司法官员为何没有受到处分?比如,将孙小果年龄改为17岁的户籍警及其领导呢?那些明知孙小果年龄有假,闭着眼睛将10年刑期改判为3年的法官呢?那些明知孙小果伪造病历,却泯灭良心,将其办成保外就医的狱吏们呢?

这么多徇私枉法、践踏国法的司法官员一个也没有处理,连提都没提。只惩罚孙小果的父母,而放纵了与之串通一气狼狈为奸的司法官员,这法律的漏洞不是太大了吗?正因为有关领导对这一次枉法腐败案件睁眼闭眼,不予追究,才助长了歪风邪气,使一些当事者更加胆大妄为,催生了几年后更大的践踏国法的案件!

被法律放纵的孙小果,更加疯狂残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残害百姓,成了黑社会老大。他竟然伙同他人,在夜总会包间残害两名不听话的少女,用竹筷子和牙签刺女孩的乳房,用烟头烫女孩的手臂,用大理石茶几猛击女孩的头部,使女孩牙齿脱落,头脑淤血,胸骨骨折,遍体鳞伤,大小便失禁,住院一个月仍不会走路,成了重度残疾人。

如此疯狂残忍的暴行,可谓人神共愤,天理难容!任何一位有正义感和良心的人都会强烈要求对罪犯予以严惩!

但是,在逮捕和惩罚孙小果的过程中,竟然有人从中作梗。昆明警方竟然不得不寻求媒体的帮助。1998年,昆明公安局领导向记者表示,办案过程阻力太大,警方抓了孙小果后,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于是主动联系《南方周末》等媒体前来采访,希望舆论监督,用媒体舆论推动案件的办理。

这一招果然有效。通过媒体的曝光,孙小果的恶行震惊全国,国人皆曰可杀。中央领导迅速批示,要求严惩罪犯。1998年2月18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上原来因强奸罪余刑2年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这样一个国人愤怒,媒体曝光,中央领导批示,昆明中院一审和云南省高院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大案要案,竟然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发生惊天逆转——由死刑变为死缓!由立即执行变为刀下留人!

这个惊天逆转留下了诸多巨大的谜团,有关部门的答复至今也没有解开——

昆明公安局起初抓捕罪恶累累的黑恶头目孙小果时,居然感到阻力太大,对罪犯不敢办也不敢放,只得寻求媒体的帮助。请昆明公安局领导对媒体公布一下,当时的“阻力”是什么?孙小果的母亲仅是普通民警,继父仅是下面分局的副局长,作为上级,堂堂国家机关,为何不敢处理一个下属恶贯满盈的儿子?

从上面公布的资料看,为孙小果办理死缓的首犯、也是最高领导梁子安,身为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查监督庭庭长,为何要为一个中央领导做出批示要求严惩的强奸犯,而干预司法,推翻省市两级法院的二审判决,冒着掉乌纱、毁前程甚至进监狱的巨大风险呢?

梁子安先生应当对着媒体作一打复:是孙鹤予夫妇用金钱和女色求你办事了吗?或者是你自己发了善心,以为孙小果罪不该死,故意刀下留人了呢,抑或是哪位更大的领导向你发出指示了呢?

按公布的资料,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因为在1994年包庇儿子的强奸罪,被开除公职,判处5年有期徒刑;继父李桥中也因为包庇继子,被撤销了副局长职务,此二人此时已经声名狼藉,不可能有什么影响力,梁子安等人为何还要不顾一切保孙鹤予的“逆子”呢?

按照法律规定,要将死刑犯改为死缓,一是有检察院提出抗诉,二是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而实际情况是,检察院既没有抗诉,孙小果也没有任何立功表现(那个伪造的“井盖发明专利”是2008年后的事情)梁子安是依据什么推翻了两级法院的死刑判决?梁子安在改判时有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在讨论时有没有人提出质疑?

梁子安做出死缓的判决后,有没有形成法律文书?如果有文书,上面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是谁?如果没有文书,死刑改为死缓的决定是如何执行的?

梁子安的死缓判决下来后,肯定会引起很多不满。昆明中院和云南高院的原审法官一定是疑虑重重:对这样一个罪恶累累的嫌犯,我们的判决哪儿错了?中央领导的批示也错了?媒体的舆论也错了?就你梁子安法律水平高?——他们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了吗?

云南省时任高院院长,对孙小果案肯定了如指掌。既然中央领导有批示,全国舆论有呼声,两级法院也有了死刑判决,那就坚决执行得了。然而现在自己的下属梁子安居然要改为死缓,向院长汇报了吗?院长知情吗?——无论如何,高院院长对此次枉法裁决案,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梁子安已经被刑事拘留,院长岂能安然无恙?

有人说,即使是审监庭庭长,也很难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把一个万众瞩目的死刑犯改判,而且一瞒就是二十年。若不是孙小果自己作死,简直就是完美的职务犯罪!其中定有一批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大小官员还没有挖出来!

总之,1998年,罪大恶极的孙小果由死刑改为死缓的案件,是孙小果案最大的疑点。之前的强奸案为此案奠定了基础,其后的发明专利造假而减刑的事件,都由此最大的疑点衍生而来。希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加大力度,当地司法机关要深查细挖,各地媒体舆论要不断跟进,定要将孙小果案查个水落石出,所有的涉案人员都要统统挖出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让法律回归正义的轨道,让人心看到希望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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