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7年1月16日讯】1月13日,中国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系中国央行对外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将要实施。
中国大陆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受影响
中国央行的新规一出,对那些基于客户备付金开展的各类“创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通知》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中国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这里首先需要说明何为“客户备付金”?按照中国央行给出的解释,所谓的“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它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举个例子来简单说明:买家网络购物下订单支付之后,其账户里的钱就转到了支付机构;等买家确认收货之后,支付机构才将钱转给商家。这部分沉淀在支付机构的资金,就是备付金。
按照中国央行发布的要求,最终支付机构应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账户,但目前设置了缓冲期,也就是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
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中国央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这里的交存比例主要是依据在实际经营中支付机构对备付金利息收入的依赖程度而定。目前支付机构开展的支付业务类型共分三种,即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这三类业务的交易特点不同,导致其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沉淀效应有较大差别,从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依次降低。
中国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备付金模式背后的风险
据中国央行支付清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客户备付金的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约为4606亿元,而在2013年这一数字为126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53.80%。
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
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中国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支付机构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备付金本身被挪用、被占用的事情就曾发生过多起。2016年1月,中国央行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是继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之后,中国央行吊销的第三张支付牌照。公开资料显示,这三家支付机构,都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的行为。
中国央行同时认定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小额信贷机构管理及风控专家、财经专栏作家嵇少峰看来,那些小规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基本没什么活路,因为主要的盈利方式与最大想象空间都没有了;对于主要布局生态的大公司而言,虽不会太在意新规带来的冲击,但是不得不承认损失的确很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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