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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与市长“失联”

作者:晴朗  2014-09-27 23: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看中国2014年09月27日讯】“群众”这个名词在举报和抓获名人卖淫嫖娼案中屡屡出现,从网络大V薛蛮子在某小区,到导演王全安在自家工作室,都是因“群众”举报而被一举抓获的,抓得又稳、又准、又狠。人们好奇和惊叹“群众”的分辨力和管閒事的热情,也想得见“群众”的真容。可是,功绩卓着的“群众”并没有受到公开表彰,也无“英雄”事迹报告。这不免引起一波又一波地议论和猜测:“群众”是谁?是一个人,还是一众人?是首都治安志愿者,戴红袖标的大爷大妈?是隔壁邻居?还是警方线人?结果是越猜,“群众”的身份越显得可疑;越猜,逻辑上越说不过去。最简单的逻辑就是:群众怎么举报名人、演员、导演百发百中,却让贪腐加“通奸”官员逃之夭夭,尤其是面对官员失联、家属老小移民,这么大的动静,“群众”怎么一点威力都没有?

连日来多有官员失联的消息曝出,曝得都有点不情愿,显得很被动,也带着滑稽。今年已经有近十位官员失联了,单说这几天的河南两例,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失联50天。据说是有人向他透露了要对其实施调查的风声后,他以带母亲去北京治病为由请假,实施了出逃计划,而且不是独自出走,是有利益相关人护送走的。直到市长逃走数十天后,警方才介入调查:发现其子早在国外,其妻在当地公安局办有假身份证,已失踪。副市长成了网上追逃人员,警方悬赏500元犒劳举报者;还有一位内乡县人防办主任,“失联”已达7个多月。县政府贴出公告寻人:“特责令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到,并在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逾期则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9条第7项予以处分。”

按理,人丢了,急的先是家属,去报案求助。而上述两案的寻人者都是“组织”,且是在失踪数十日、乃至数月之后才发起寻人,好像是经过计算的时间,逃者跑已到达安全地带,尽可以撇清干系,制造一个贪官畏罪潜逃的剧情。而所谓几日之内未归即给予“处分” 一说也编得太假,因为处分权力在组织手里,无需公告。而当这位郭副市长的前科被揭露出来之后,更加引起人们的联想。早在他还在县里主政时,就已是劣迹斑斑,强拆民房;关押上访农民;贪污受贿。然而他却能边腐边升,自始至终有保护伞,在其升官和受保护的背后,掩藏着某些人更大的利益或黑暗的勾当。谁说“官员失联”不是捂盖子、闭嘴的最好方式呢。

失联者的黑匣子能不能找到,找到了谁来公布都未可知。这暴露出来的问题,绝不是一个逃跑官员,而是整个官场生态:买官卖官、贪污受贿、丢卒保车。没有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缺乏监督,也没有密切的国际合作措施,贪官污吏不是“插翅难逃”,而是相反,彼此依靠躲避风头。此案背后对应着的利益链条和权利责任关系十分复杂而深刻。

至于“群众”的真伪,其实易辨。他们若像痛恨嫖娼那样恨贪官,就绝对不会放走有头有脸的大活人。说到底,“群众”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能是“制度”,监督权力的制度,切实履行公务员法和干部管理制度。还有一笔账是被忽略的:政府部门和警方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甚至有些官员本不至于去职,也成为沉没成本,加之因反腐而不作为者,总共要付出的代价是巨大而难以估量的。

眼下,距离建立起一个有监督力的制度,且使他可以发挥作用的时代还很远。在技术高度发达之下,有人建议给公务员体内植入跟踪器。一防失联; 二可监督日常腐败。而且要在那些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身上做此动作。这是科学幻想呢?还是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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